入职离职管理办法_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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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使员工入职、离职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职责
人资部负责对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
第四条入职管理
(一)员工报到
入职者携带有关证件至公司按时报到,如在发出正式录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来报到者,人资部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报到)。入职手续按以下流程办理:
1.查验证件
新员工提交的以下证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离职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人资部留存复印件。
2.收集资料
新员工报到当天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寸免冠近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学历证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离职证明原件各1份等资料。员工个人资料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告知人资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利益。
3.录入指纹
为新员工录入考勤指纹,记录考勤工号,考勤从新员工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
4.发放资料
为有需要的新员工发放基本办公用品。
(二)部门报到
入职手续办完后,人资部安排新员工至用人部门正式报到,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三)建立档案
人事专员将新员工相关资料按《员工档案目录》顺序整理、装订,建立人事档案。
第五条离职管理
1.离职申请
公司员工正常离职应按规定时间(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提前填写《离职交接审批表》,交直属主管审核,经权限领导审批。
2.离职面谈
自员工递交报告之日2天内,由其直属上级与其进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面谈确认后,直属上级确定员工最后工作日,于一周内将离职报告转交人资部。
3.离职调查
人资部接报告后进行调查,与员工进行最终面谈。
4.离职交接
离职员工于最后工作日将《离职交接审批表》填写完毕,进行工作交接并将《离职交接审批表》交还人事部存档后,方可离职。
5.工资结算
离职人员在办妥所有离职手续后,由考勤专员统计考勤情况,交财务部编制工资表,经领导审批后,于次月工资日以现金形式发放。
6.离职通知
离职人员名单,人资部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第六条档案保管
1.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与归档。
2.人事专员需及时更新新入职、离职人员花名册。
第七条附则
有关本办法相关表单,各部门可联系人资部获取,本办法由人资部负责解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