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章程_教师志愿服务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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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馆 志愿服务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4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5 第四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6 第五章 志愿者的补贴与报销……………………………11 第六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12 第七章 志愿者的考核与评定……………………………13 第八章 附则………………………………………………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完善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各项管理工作,提高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的服务质量,明确其服务宗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进行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所有志愿者。
第三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是在“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指导下成立的志愿者组织,旨在充分利用科技馆平台,有效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推动全市科教事业发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由队长、副队长组成。队长为重庆科技馆馆长,副队长为重庆科技馆副馆长。
二、办公室常设人力资源部。
三、工作人员为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及馆内其它部门涉及志愿者工作的人员。
四、成员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
第五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在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和招募
第六条 志愿者的条件。重庆科技馆吸纳热爱科学、愿致力于志愿事业的人士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凡有意愿报名加入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热心人士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心健康,热情开朗。
二、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四、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一般基础知识,有专业特长或丰富经验。
五、遵守重庆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80小时。(只限于固定志愿者)第七条 志愿者的招募。本馆志愿者分为固定志愿者和机动志愿者。固定志愿者有固定的服务期限和时间、服务内容。机动志愿者的服务期限和时间、服务内容视具体要求而定。
一、固定志愿者的招募
(一)时间:固定志愿者每年进行一次招募,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
(二)地点:报名者根据重庆科技馆具体发布的招募公告,在重庆科技馆委托进行招募的单位或团体处报名。
(三)方式:志愿者需经过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的招募环节。
(四)重庆科技馆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予以录用,并签订《重 庆科技馆志愿者协议》。
二、机动志愿者的招募
(一)机动志愿者的招募视情况而定,详见本馆具体发布的机动志愿者招募方案。
(二)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件等原件,递交《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
(三)重庆科技馆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予以录用,并签订《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承诺书》。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根据具体情况,志愿者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及服务当日中午工作餐。
二、志愿者享有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接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培训的权利。
三、志愿者享有对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志愿者享有退出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第九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志愿者服从组织的安排,执行组织的决议。
二、志愿者保证按时参加与服务相关的培训及其他活动,并全程参与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配合开展重庆科技馆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不得以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在志愿服务期间,自觉爱护重庆科技馆展品设施,维护重庆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
六、遵守重庆科技馆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
第十三条 志愿者的组织。志愿者以报名单位或团体为小组。
一、每个志愿者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出现不足20人的情况与其它志愿者小组进行合并。
二、每个志愿者小组需设臵联络员,负责该志愿者小组与重庆科技馆的日常联系及志愿者小组的日常管理。
(一)联络员条件
1、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成员。
2、熟悉了解该志愿者小组成员,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力。
3、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
4、具有奉献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联络员的设臵
1、人数在60人以下的志愿者小组设臵1名联络员。
2、人数为60-150人的志愿者小组设臵2名联络员。
3、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志愿者小组每增加100人增设1名联络员。
4、合并的志愿者小组合并前需符合本条要求,合并后可不受本条要求限制。
(三)联络员的选拔
1、在志愿者招募时,根据相关考核和本人意愿,确定联络员。
2、由上届联络员进行推荐,由科技馆考察合格后担任。
3、由科技馆根据志愿者服务期间的日常考核和本人意愿直接确定联络员。
(四)联络员职责
1、根据该小组志愿者成员的个人信息制作《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汇总表》和《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服务统计表》,交至科技馆。
2、熟悉科技馆交通路线和服务时间,并告知小组志愿者知晓。
3、负责根据科技馆安排,组织规定人数的志愿者在要求时间内来馆服务,并将组织情况于每周三17:00前告知科技馆。
4、当服务人数有变更时,及时告知科技馆。
5、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1和2发送至重庆科技馆邮箱kjg_zyz@163.com。
6、若服务当日本人不参加,需临时委托一名领队,负责服 7 务当日的集合等相关事宜。
7、每周日与科技馆核对本周志愿者小组的服务人数,将缺勤的志愿者名单告知科技馆。
8、负责向志愿者及时传达科技馆的相关通知和安排、宣传相关制度。
9、配合科技馆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10、不得安排志愿者小组以外的成员来馆参加服务。
11、组织志愿者至重庆科技馆网站www.daodoc.com)。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补贴的小组不再另行补报。
二、每月8日前,人力资源部在志愿者小组所报补贴表的基础上,根据上月志愿者《签到考核表》中记录的实际服务人数核定志愿者补贴。
三、每月15日前,各志愿者小组联络员将核定的《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2》形成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或联络员签字确认后返还人力资源部,返还后的表不再更改。
四、每月25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各联络员返还的表2作为报销依据统一报销。
第十二条 补贴领取。志愿者补贴的报销分为现金发放、银行转账两种形式。
一、银行转账。志愿者在联络员处统一登记办理交通银行太平洋卡,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至个人手中。
二、现金发放。由联络员于补贴报销后的第一个周三下午至我馆统一领取该组所有补贴,我馆不对个人发放。
第六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培训
一、对机动志愿者进行临时、快速的岗前培训,详见具体工作内容和活动安排。
二、对固定志愿者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的系统培训。
第十六条 志愿者的管理
一、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相互平等,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尊重和鼓励志愿者,注重沟通和培养。
二、重庆科技馆为志愿者提供必须的工作环境及需要,保证志愿者以积极的心态提供服务。
三、按工作性质、服务内容及相关情况对志愿者分岗,给志愿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志愿者上岗佩戴相关标识,仪表整洁,精神饱满,用语 标准。
五、志愿者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安排的岗位和工作,服从调配,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有特殊情况应向管理部门提出。
六、有工作安排的志愿者应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如需早退或请假,应预先告知小组联络员。
七、志愿者在工作岗位上不得随意串岗、无故脱岗或闲逛展厅,不得向工作人员提出在展厅参观或玩耍的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及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
八、未通过正常渠道报名参加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和不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个人不得来馆参加服务。经发现,本馆可作相应处理。
九、表现消极、影响工作的志愿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服务队;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本馆和志愿者形象及日常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一年内不得再度成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
十、一年内未参加任何一次服务的志愿者视为自动退出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
第七章 志愿者的考核与评定
第十七条 志愿者日常考核。为更好地掌握志愿者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将结合各方面信息,定时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做出最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重庆科技馆志愿者信息库内。
一、志愿者日常考核分为早会集合、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三项内容。
二、志愿者日常考核由馆内工作人员根据志愿者服务当日的情况在《考核签到表》上作出记录,记录后考核人需签名确认,并在当日告知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
三、志愿者对服务当日考核结果不服可向联络员反映,再由联络员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四、考核内容
(一)早会集合1、志愿者早上9点前统一在科技馆景观平台集合,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地点有变,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
2、迟到半小时以内的志愿者参加当日服务,并在日常考核中记迟到;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不得参加当日服务,在日常考核中计为缺勤。
3、服务当日未出现的志愿者视为缺勤。
(二)工作表现
1、志愿者在工作中有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具体岗位职责以工作人员告知的为准。
2、志愿者不得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如有事离开需告知工作人员;志愿者不在岗位时间超过半小时为脱岗。若志愿者出现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的行为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3、志愿者不得在休息时间随意闲逛展厅,如有随意闲逛展厅的情况,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4、志愿者态度端正、风貌良好,工作负责,服从岗位分配和安排,如有任何意见需友好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并进行协商;因个人情绪或利益与工作人员或游客发生冲突,处理问题时态度极不端正的志愿者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三)遵守规章制度
1、志愿者需遵守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科技馆或志愿者形象的事。
2、志愿者在工作中需佩戴相关标识;未佩戴任何标识的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3、志愿者自觉维护科技馆与志愿者的形象,若在馆内服务期间出现有损形象的行为,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五、志愿者出现以下情况属违纪行为,考核不合格:
(一)早会集合1、迟到
2、缺勤
(二)工作表现
1、随意串岗
2、无故脱岗
3、随意闲逛展厅
4、早退
(三)遵守规章制度
1、不佩戴相关志愿者标识。
2、态度傲慢无礼
3、履行工作职责中言行不当
4、作出有损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四)重庆科技馆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作相应处理。
六、考核说明
(一)在早会集合的日常考核中,迟到3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缺勤2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二)在工作表现的日常考核中,违纪2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三)在遵守规章制度的日常考核中,违纪2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四)若服务当日累计违纪2次,本馆将予以辞退。
(五)日常考核累计违纪3次,本馆将予以辞退。
(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科技馆损失的志愿者本馆将立即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责任权。
第十八条 志愿者的评定
一、日常考核。分为优秀和不合格的情况。
(一)优秀
服务当日满足以下条件的志愿者可考核为优秀,并在日常考核中作相应记录:
1、无违纪行为;
2、工作主动、积极热情;
3、态度端正、风貌良好;
4、有表现突出的事迹。
(二)合格
除考核优秀与考核不合格外的其它情况。
(三)不合格
参考第十七条第四、五项内容。
二、年度考核。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志愿者和优秀联络员,以日常考核结果为依据。
(一)优秀志愿者
1、年度优秀志愿者人数占当年志愿者总人数3%。
2、评定标准
(1)年总服务时间满96小时。(2)每次服务均考核合格。(3)至少有一次服务考核为优秀。
(4)若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志愿者人数超出总人数的3%,则按考核为优秀的次数从多到少排列;若考核为优秀的次数相同,则按总服务时间从多到少排列。
(二)合格志愿者
1、服务时限满80小时。
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20%。
(三)优秀联络员
1、服务时限满80小时。
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10%。
3、该组志愿者年组织率达到90%。
4、未出现联络员职责中不合格的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科技馆所有。第二十一条 若本办法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1、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报名表
2、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汇总表
3、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服务统计表
4、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
5、重庆科技馆志愿者协议
6、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