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劳务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补充)_公司入离职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劳务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补充)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入离职管理办法”。
劳务合作方劳务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补充)
为规范劳务人员离职手续,杜绝离职人员不正常离职,避免不必要的用工法律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的用工秩序的现象,特补充如下:
1、劳务人员离职前需提前1个月向车间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2、车间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劳务人员书面离职申请,严禁擅自
离职不提交书面申请现象的发生;
3、劳务人员离职申请必须
(1)先由用工部门确认;
(2)后由劳务人员送交所属劳务公司盖章确认;
(3)2日内必须送达人力资源部,以便备案及告知劳务方;
(4)如需补岗则等补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职,擅自离职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修改后的离职申请表附下:
离职申请
姓 名:编 号:部 门:岗位名称:预定离职日期:
事 由:
所属劳务公司:用工部门确认:
劳务派遣公司确认:申请人:
年月日
注:本联存劳务派遣公司
离职人员情况表
姓 名:编 号:部 门:岗位名称:预定离职日期:
事 由:
所属劳务公司:用工部门确认
劳务派遣公司确认:离职人:
年月日
《劳务公司劳务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补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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