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管理局_江西省公路局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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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路管理局
赣路安技字〔2018〕22号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安全生产“扫雷”专项行动隐患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江西省普通公路安全生产“扫雷”专项行动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4月23日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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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公路安全生产“扫雷”专项行动
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落实“五铁”安全监管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赣交安办字〔2018〕16号)和《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扫雷”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赣路安技字〔2018〕11号),为认真汲取“2·20”宁都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普通公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全省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全省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坚决打击普通公路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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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各单位要对全省普通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2016至2017年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未实施到位的;2017年公路年报中四、五类危桥交通管制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所有公跨铁立交桥、一级公路、普通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道口、隧道;存在客运班线、校车线路等重点路线路段。
(二)公路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未严格落实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特种设备的标定情况;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临时设施的选址及安全评估、临时用电、防火设施规范布设情况;高空、临边、临水等危险作业的防护栏杆及安全网的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情况。
(三)农村公路危桥、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尚未实施的,现有危桥限高限宽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尚未设置的要尽快完善到位。
四、分类治理措施及下步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的隐患分类列出清单,规范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路面破损、坑槽等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 3 —
临时治理措施,本着“强基础、补短板”的原则, 按轻重缓急原则上用2-3年时间进行治理“清零”行动(详见附表1、2),采取如下分类治理措施:
(一)普通国省道方面
1.护栏、标志标牌缺失隐患治理。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各级公路部门要立即完善临水临崖、高填方和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公路铁路并行路段波形护栏和标志标牌,养护大中修和升级改造路段按照“三同时”原则同步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底前治理到位。
2.平交道口安全隐患治理。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治理县道及以上公路平交道口和事故多发点平交道口安全隐患。要通过完善平交道口标志标线,改善平交道口视距,进行交通渠化、设置红绿灯、修建辅道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原则上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县道及以上公路与国省道平交道口治理工作,其他平交道口安全隐患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底前治理到位。
3.一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一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严格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 17)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进行方案设计,公路线形指标和路基、路面宽度不满足要求的路段原则上降为二级公路管理,重新完善标志标线并严格限速60km/h。公路线形指标和路基、路面宽度满足要求但中 — 4 —
央分隔带缺失的路段,统一增设防护等级应不低于四(SBm)级的中央分隔带;局部线形指标不满足现行技术标准的路段采取改善线形方式进行隐患治理,原则上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治理。
4.桥涵隐患治理及危桥改造。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要加强危桥监管和分类处置,四类桥梁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和重车绕行标志;五类桥梁及时封闭交通,并设置车辆、行人绕行路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尽快进行危桥重建。集中完善桥梁防撞护栏顺接过渡段,在桥梁引道及搭板路侧段安装钢护栏,更换防撞等级不达标的桥梁护栏,完善桥头两端标志标牌和桥面标线,力争危桥库内的502座国省道危桥在2018年全部改造完成,及时消除危桥及桥涵安全隐患。
5.隧道隐患治理及改造。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要集中完善隧道洞口两侧防撞护栏、护撞筒、反光膜和路面标线,洞口边沟统一加盖盖板,维修隧道路面病害。各单位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开展检测和安全评估,依据检测和评估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提出整改方案和治理计划,原则上要求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
6.路基塌方、滑坡、落石等地质灾害治理。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和治理计划,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好临时应急防护措施,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值守,进行动态跟踪,通过申报灾害防治、灾毁恢复重建等项目及时治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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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路面破损、坑槽、下沉等病害治理。各单位要加强路面病害维修和日常小修保养,及时治理到位,确保公路路况稳定和安全畅通。
8.公路排水设施隐患治理。各单位要结合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养护大中修工程和示范路建设,力争在2018年全面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排水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9.标线磨损、不清晰、缺失隐患治理。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排查出的交通标线安全隐患按《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赣路养字2018[8]号)文件要求进行治理。对交通标线缺失、磨损的路段立即补画到位;对交通标线设置规划不准确、不规范的立即重新设计、施工;对交通标线厚度、反光性能、抗滑性能等不达标的一律返工整改。各单位要加强交通标线的养护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巡查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线及时安排养护施工,确保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10.公铁并行防护缺失问题。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要积极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尽快明确治理方案和处置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在建工程方面
根据排查情况,对已排查的施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隐患按整改期限分为限期整改和立即整改,计划在2018 — 6 —
年底前完成。其中:
1.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安全员证,要求立即更换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安全员离职,施工单位未进行安全员变更的立即进行变更。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场地未硬化的立即进行硬化处理,拌合楼的楼梯未设置扶手的立即设置扶手。施工现场电缆线、配电箱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架设的立即按照规范整改。防护栏杆、安全网及其它防打击、防坠落措施中发现的高处、临边作业未设置护栏及安全网或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暂停高处和临边作业施工,立即按规范要求设置护栏及安全网。隧道洞口安全管理混乱的,应立即派专人值守,加强隧道施工期间洞口的安全管理,严禁一切闲杂人员和社会车辆进入隧道。对于路面施工中需交通管制路段未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的,要求建设单位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实行交通管制。
2.要求限期在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的:边坡塌方未处理的,立即设置警示标志,进行围挡,然后限期制定专项方案对塌方边坡进行处治。一级公路未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中央分隔带的,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农村公路方面
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负有区域范围内农村公路的建、管、养,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的重要职责。市、县交通部门要将此次排查出来的隐患、治理方案、时限向当地政府做专题汇报。按此次各地上报隐患分轻重缓急提出分类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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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计划,基本参照国省道分类治理措施和总体计划执行,用3年时间进行治理“清零”行动。
1.路面破损、坑槽、下沉问题。各设区市要结合养护工程(大中修)和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等统筹解决。
2.标线磨损、不清晰、缺失路段。各设区市要立即对排查出的交通标线问题进行治理:交通标线缺失、磨损的路段立即补画到位;交通标线设置规划不准确、不规范的立即重新设计、施工;交通标线厚度、反光性能、抗滑性能等不达标的一律返工整改。确保全省农村公路标线清晰、完好。
3.标志标牌缺失问题。各设区市原则上按先县道后乡村道、公路技术等级从高到低的原则逐步施工整改。养护工程和新改建路段要求同步实施。
4.防撞墩、防护栏缺失问题。各设区市要立即完善临水临崖、高填方等危险路段波形护栏,对防撞墩损坏及墩高不符合要求的尽快组织施工修复,优先安排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其他路段根据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完善。
5.路基塌方、冲毁路段。各设区市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道路畅通,能治理的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施工的做好临时通行和防护措施,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进行动态跟踪,必要时派专人盯防值守。
6.边坡防护缺失路段。各设区市要立即对边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路段采取临时应急措施,防范滑坡和落石现象发生,做好 — 8 —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逐步实施危险路段边坡治理工程。
7.一级公路隐患治理。各设区市要对公路线形指标和路基、路面宽度不满足要求的路段原则上降为二级公路管理,重新完善标志标线并严格限速;满足要求的路段需增设中央分隔带,防护等级应不低于四(SBm)级;事故多发的平交道口和局部线形指标不满足现行技术标准的路段应采取渠化交通和改善线形等方式进行隐患治理。原则上2018年底全面完成一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8.平交道口治理、渠化。优先治理事故多发点及村镇居民聚集区平交道口安全隐患,通过完善平交道口标志标线,改善平交道口视距,进行交通渠化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原则上2018年底前完成县道与国省道平交道口治理工作。
9.桥涵隐患治理及危桥改造。各设区市对技术状况评定为四类的桥梁要按规范要求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和重车绕行标志,在桥梁引道及搭板路侧段安装钢护栏,修复完善桥面标线,并纳入桥梁动态监控范围;对技术状况评定为五类的桥梁,应及时封闭交通,并设置车辆、行人绕行路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积极对危桥进行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隧道隐患治理及改造。各设区市要按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方案和计划,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开展检测和安全评估,依据检测和评估结果组织设计单位开展整改方案设计,积极向地方政府落实病隧改造治理专项资金,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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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公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责任落实、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并向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治理方案,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的隐患分类列出清单,分别按附件3、4的格式规范建立隐患明细台账,要紧盯 “扫雷”行动中排查出的普通公路安全隐患,区分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分类处理,按照整改工作计划最终实现隐患“清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各单位要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落实。省公路局安委办负责专项治理综合协调工作,省局安技处、建管处、养护处、县乡处共同牵头负责公路安全生产“扫雷”专项治理工作,并依据各自职能,分别监督指导相关单位部门抓好落实;省局9个“扫雷”督查组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分别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五)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专项治 — 10 —
理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公路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从5月开始每月1日前,各设区市交通局按附件5向省局县乡处报送上月专项治理整改完成情况;各设区市公路局按附件6向省局养护处报送上月专项治理整改完成情况;省局养护处、县乡处于每月3日前将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整改情况汇总后报省局安委办。
附件:1.全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台账汇总表及2018—2020 年全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清零计划表
2.全省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台账汇总表及2018—2019 年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清零计划表 3.XX市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明细表 4.XX市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明细表 5.全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清零月进度表 6.全省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清零月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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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建管处、安监处、路航管养处,局领导、调研员,局机关各处室、后勤服务中心。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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