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_海洋水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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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东营港区位于渤海西侧,黄河入海口以北约50km的渤海湾和莱州湾交界处。由于东营港区吞吐量的不断增长,现有泊位不能满足港口吞吐量快速发展的要求,需要建设新的泊位。由于东营港区属于粉沙质海岸,开挖航道没有掩护很快就会淤积,因此在东营港区建设新的泊位就必需建设防波堤,在具备一定水深要求的航道口门条件下,以便对码头及航道进行适当掩护和防沙。根据东营港总体规划拟建设南、北防波堤,考虑到工程投资及起步工程泊位的建设情况,以及尽快形成一突堤造陆条件,便于港口滚动发展,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只先建设北防波堤。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用海需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为此,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进行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认真研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并收集评价区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拟建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本报告书。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进行社会公示。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东营港东营港区北防波堤工程。
2)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3)投资主体
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本工程位于东营港东营港区北防波堤工程位于老港区口门北侧的海域内,在现有3万吨级码头引桥的南侧。
5)建设内容、规模和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长度4963m的防波堤,北防波堤堤顶标高为5.0m,外侧挡浪墙顶标高为10.0m,防波堤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
6)建设工期
本工程工期约24个月。
7)工程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189072.0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30%,国家财政补贴25%,银行贷款45%考虑。待国家财政补贴确定后按实际调整资金来源,建设期贷款利息为年利率
6.55%,计算期为2年,分年投资为每年50%。
二、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污染物源强分析
①悬浮泥沙源强分析
根据计算,本工程抛石点源的悬浮泥沙平均源强约为3.80kg/s。
②生活污水
根据工期安排,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150人。按每人每天用水60L计算,每天用水量为9.0t,污水产生量按85%计算为7.64t/d,按城镇一般生活污水污染物COD:400mg/L;
BOD5:250mg/L;SS:200mg/L;氨氮:40mg/L,因此,污染物产生量为COD:3.06kg/d;BOD5:1.92kg/d;SS:1.54 kg/d;氨氮:0.32 kg/d。
③混凝土搅拌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舱底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
施工高峰期使用民船6艘,最大机舱油污水产生量约为1.20t/d
(2)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①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共约15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固体垃圾1kg计,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0kg/d,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搜集处理。
②船舶固体废弃物
一般1艘船舶工作人员为5~10人,按10人/艘计,则6艘船舶上工作人员为60人,每人每天产生固体垃圾1kg计,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0kg/d,生活垃圾全部上岸统一处理。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功能为防潮,不产生污染物。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邮编:266061
联系人: 刘峰
联系电话:0532-88961367
电子邮箱:liuf@fio.org.cn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网上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环保方面应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或者筹建单位(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