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资助知识培训_医疗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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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钢公司医疗资助相关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
一、九钢公司员工、员工配偶、员工子女、员工父母、退休员工的医疗资助办法及相关要求;
二、医疗资助计算方法及相关案例剖析;
三、医疗资助考核办法。
医疗资助办法
一、员工、员工配偶、员工子女、员工父母和退休员工的医疗资助条件
(一)员工
员工的医疗资助,一律按城镇职工医保进行资助。对既办理了职工医保,又参加了新农合医保、居民医保的员工,公司将按职工医保给予资助,凡走新农合医保、居民医保报销的,公司不予资助;对自行办理了新农合等医保,不愿办理职工医保的员工,公司不予资助。员工的医疗费用资助原则上限于三甲医院,企业所在地没有三甲医院的限于二甲级(含)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不予报销(比如:社区医疗诊所是属于一级医院)。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医院)。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直接向多个多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方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向几个地区设置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
(二)员工配偶
公司在岗在册正式员工的配偶,且员工配偶已参加国家认可的下列医疗保险之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他国家认可的非商业性的医疗保险。如员工配偶在公司工作,已享受员工医疗资助的,不属本次资助对象。
(三)员工子女
一、与九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正式员工,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条例规定生育的,具有法定抚养权的18周岁以下且户口与员工在同本户口簿上的未成年子女。且员工子女已参加国家认可的下列医疗保险之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四)员工父母
1.2016年1月1日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岗正式员工。
2.2016年1月1日之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正式员工需工作年满3年后方可享受(由方大集团或所属其他公司调入的员工,按入职方大时间计算)。
3.须是员工的亲生父母。
4.员工父母必须是参加国家认可的医疗保险之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五)退休员工
1.与九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成为方大员工时开始计算,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并在九钢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员工,参照员工医疗资助办法,执行年度资助。(注:重组后中途离开过公司的,前段时间不累计;连续工作含方大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工作年限。)
2.与公司当年效益盈亏挂钩。如果公司实现年度盈利,可以予以资助;如果公司年度亏损,则不予资助。
二、申报时间
(一)员工、员工配偶、员工子女和员工父母的医疗资助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7月、10月及次年2月,由各单位收集并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员工医疗资助所需材料后,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统一上交公司工会办公室(单位经办人和工会主席必须审核签字、所有资料齐全)
(二)对员工、员工配偶、员工子女和员工父母符合资助条件的,原则上应在当季提出申请,如未按时提出资助申请视同放弃;如遇特殊情况未按时提出资助申请的可酌情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医疗终结后六个月,以出院时间为准。
(三)退休员工的医疗资助的方式:按年度报销资助(在公司上年度盈利的情况下),当年费用次年资助,资助申报时间为次年的2月份,如未按时提出资助申请视同放弃。
三、资助范围
(一)恶性肿瘤患者费用资助
1、恶性肿瘤门诊用药和检查治疗,参照当地医保制定的《特殊病门诊用药和检查指导目录》审核,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属医保认可的个人自付部分公司给予全额资助。
2、恶性肿瘤住院用药和检查治疗,参照当地医保诊疗目录审核,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属个人自付部分公司给予全额资助。
(二)住院费用资助
住院用药和检查治疗费用,参照当地医保诊疗目录,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属医保认可的个人自付部分公司给予全额资助。
(三)门诊费用资助
患特殊病种且通过特殊病门诊申请审核后,在基本医保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用药和检查治疗费用,参照当地医保制定的《特殊病门诊用药和检查指导目录》,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属医保认可的个人自付部分公司给予全额资助。
特殊病种有: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者;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者;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精神病;血友病;艾滋病;高血压病二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重症;肾衰血(腹)透。
(四)经医保局认可转往外地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参保地医疗保险报销审批表原件,即转院证明),经当地基本医保报销后属医保认可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五)公司资助的医疗费用都为医保参保的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当地医保局认可的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六)因病治疗在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不纳入资助范围。
(七)当年度资助的医疗费用总额按照当地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四、员工、员工配偶、员工子女、员工父母和退休员工医疗资助所需材料
(一)员工医疗资助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报销单(医保报销发票原件,需注明报销比例,起付标准金,需盖医疗保险审核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需盖章)原件或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出院结算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员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
7、员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如属于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提供慢性病卡复印件。
(二)员工配偶资助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报销单(医保报销发票原件,需注明报销比例,起付标准金,需盖医疗保险审核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出院结算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员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
7、员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结婚证复印件。
注:如属于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提供慢性病卡复印件。
(三)员工子女资助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报销单(医保报销发票原件,需注明报销比例,起付标准金,需盖医疗保险审核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出院结算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员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
7、员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户口本复印件(子女与员工在同一户口本上);
9、结婚证复印件。
注:如属于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提供慢性病卡复印件。
(四)员工父母资助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报销单(医保报销发票原件,需注明报销比例,起付标准金,需盖医疗保险审核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出院结算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员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
7、员工、员工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户口本复印件。
注:
1、如父母和员工本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需到派出所或村委会(居委会)开具有效证明(只需提供一次)。
2、如属于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提供慢性病卡复印件。
(五)退休员工资助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报销单(医保报销发票原件,需注明报销比例,起付标准金,需盖医疗保险审核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需盖章)原件或复印件;
3、出院记录原件(需盖章)或复印件;
4、费用清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出院结算单原件(需盖章)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退休员工本人工商银行卡号复印件;
7、退休员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如属于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提供慢性病卡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一)员工、员工配偶、员工子女和员工父母的医疗资助办理流程为:员工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给车间管理员→车间审核→各单位(部门)复核→公司工会审核→资助款汇入员工账户。
(二)退休员工的医疗资助办理流程为:退休员工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公司工会审核→资助款汇入员工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在单位员工或员工子女、员工配偶、员工父母生病住院时,单位工作人员应及时提醒员工:
1.提醒员工及时资助,公司资助为一季度一次; 2.相应人员医疗资助所需要的条件(条件不符合,不予资助);
3.员工在公司资助时所需要的材料名称清单; 4.进出院时间要和医保局报销单的时间要一致,万一出现时间不相符的找相关部门经办人修正并签字;
5.公司医疗资助所需材料中姓名和性别与医保局报销单上的姓名和性别必须一致。
6.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务必将费用清单原件、出院结算单原件复印一份复印件,并请医院盖章。(原因:按集团文
件要求,费用清单及出院结算单需要提供原件或经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二)如员工办理转院,流程为:员工到医保局领取转院审批表→到原住院签字盖章→医保局审批→新医院就诊→ 医保局报销医疗费用→公司医疗资助
(三)员工子女在学校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公司报销之后公司不予资助。一定要参保国家认可的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方可到公司资助。
(四)员工在申请医疗资助期间同时又在办理辞职手续的,公司不予资助。
医疗资助考核办法
一、医疗资助所需资料未按要求收集,出现不齐全、未盖章(章子字迹要清楚)、少延迟证明等情况考核单位经办人100元/项;
二、数据填报错误,如医院级别填错、工商银行账号填错、资助金额错误或不一致等情况考核单位经办人200元/项;
三、出现接受并办理不可享受医疗资助申请的;医疗期超过6个月仍予以办理等情况的,考核单位经办人500元/
项;
四、所以医疗资助的工作人员,要本着为员工的服务的宗旨,实行一人负责制,不能出现因自己业务不熟悉而让员工自行到公司咨询或办理的情况,出现一次考核单位经办人500元。
五、累计考核达三次,建议单位更换医疗资助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