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逃避税_逃避税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国际逃避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逃避税”。

一、国际逃税避税现状

赵娜娜 08020014 随着全球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国际经济交往活动日益增加,逃税避税现象愈来愈严重,其给各国经济带来严重损失,也给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据媒体报道,部分跨国公司,是为了避税而制造人为亏损“假象”。此外,外企还经常用“两头在外”的方法避税———假设某外企生产时从国外进口原材料成本是20元,加工后成本达到30元,虽然国外市场价约90元,但该企业在出口时以25元的价格先“卖”给自己在海外的贸易公司,然后再转手以合适的价格卖给国外零售商,这样的“两头在外”导致了利润转移和税收流失。一项统计显示,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

《香港文汇报》2009年报道,美国和瑞士政府先后宣布,华府与瑞士银行已就公开更多美国客户秘密帐户资料签署协议,瑞银将向华府交出4,450个美国客户的资料,换取美国控告瑞银的诉讼和解。美国国税局局长舒尔曼表示,瑞银估计有5.2万个美国客户户口,这次向国税局交出的4,450个户口资料,是属于有最大嫌疑隐瞒未申报资产的美国客户,他们极可能涉及离岸逃税,触犯美国法例。这批户口一度存有180亿美元(约1,395亿港元)资产,许多户口早前已结束。

从国内方面,《中国税务报》于2009年报道,历时近5年,全国首例利用情报交换确认关联交易的案例日前在厦门办结,成功实现反避税调整。此次反避税调查共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807万元,企业补缴所得税293万元。厦门市国税局国际处曾华斯处长告诉记者,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厦门作为重要的口岸城市,来投资的外企数量以及进出口总额逐年增加。据统计,每年厦门外资企业仅自主申报的关联交易额就1000亿元。

从以上几例看出逃税避税不管对国际或国内的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采取措施防止逃税避税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二、国际逃税避税的原因

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是有其内在原因和外在客观条件的,国际避税行为的产生也同样是内部和外部两种原因作用的结果。

(一)内在原因

主要是跨国纳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欲望。众所周知,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国家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所谓无偿性就是指国家征税的时候,既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也不向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某种特许权利;并且,税款一经征收,即转归国家所有和支配,而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正为列宁说的:“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因此,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说,纳税使他“损失”了一部分收入,而并没有得到相应直接的“回报”,所以许多纳税者都有减轻自己纳税义务的愿望。为了实现这一愿望,跨国纳税人就有两种不同的选择:逃税或者避税。在这两种方式中,无疑“国际避税”不失为一种最为可靠和保险的办法。因为逃税是违法的,要受到税法的制裁。而避税相对风险就小的多,由于其非违法性,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二)外在原因

1、各国的税收制度的差异,如税收管辖权的不同运用,各国征税的客观依据不一及税率水平,税率形式的不同。

2、随着全球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国际经济交往活动日益增加,各国的税收立法并不能跟上这种经济发展的步伐,难免出现一些能为跨国纳税人利用的漏洞空隙。

3、各国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办法的差异,不同的方法会使纳税人税负失衡,象国际上常用的免税法,抵免法以及饶让抵免法等。

4、各国征管水平及其他非税因素的差异。由于各国税务当局及其官员的征收管理水平不一,也会导致纳税人的税负不同,产生国际避税。

三、国际逃税避税的后果

(一)国际避税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不管是避税还是逃税都会使纳税人的税负减轻,并同时也会使国家的税收收入相应减少。

(二)导致国际资本不正常流动。为逃避税收,跨国纳税人经常采取各种手段转移利润,从而导致国际资本流动秩序的混乱,并进而影响到一些国家外汇收支平衡,妨害正常的国际经济合作与交往。

(三)避税形成了纳税人之间的税负的不公平。避税违背了“公平税负”的原则,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久而久之会严重地扰乱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不利于国家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外资企业避税行为对我国的投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由于某些外商为了逃避税收将企业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了外商来我国投资长期陷于亏损状况的假象。这种由于外商的避税行为产生的我国投资环境差、投资回报率低的负效应,不仅会影响不明真相的外商来华投资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国际逃避税的措施

国际逃税与避税不及严重的损害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而且可能导致国际资金的不正常转移,使有关国家的国际收支差额出现巨额差异。因此,各国主要通过国内立法措施管制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逃税避税行为。

(一)管制国际逃税避税的一般国内法措施

1、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国内税法上明确规定跨国纳税人要定期向税务当局申报有关税务报表.为了了解纳税人的国际经济活动情况和在国外的财产状况,许多国家在税法上还特别规定纳税人应申报其在国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这是一项法定义务.2、强化税务的会计审计制度。针对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与逃税活动,各国税务当局除了通过纳税人的税务申报表以及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还必须加强税务调查,掌握和了解必要的资料,才能更好地防范国际逃税与避税活动的发生.此外,还必须加强对跨国纳税人的税务审计.目前,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规定对公司企业、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报表,都必须经公证会计师的审核.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有健全的会计审计制度,这都有力地打击了国际逃税与避税.3、实行评估所得征税制度。当跨国纳税人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或者因经营活动的复杂性,难以计算所得额时,许多国家在国内税法上都采取了评估所得征税制度.评估所得的方法很多,有的核定所得税征收率,有的核定利润率.4、设立反避税专门条款

(1)针对跨国纳税人利用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费用从事逃税和避税,必须合理确定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和具体标准.目前,许多国家都实行独立竞争原则,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费用进行合理的分配.所谓独立竞争原则,是指将跨国关联企业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关系,当作独立竞争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来处理.(2)针对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避税地逃避税收,各国税法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措施.其主要倾向是适当延伸和扩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并结合运用独立核算交易原则,以实现跨国纳税人的税负水平.(3)各国在其反避税条款中都规定纳税人对某些交易行为有事先取得政府同意的义务.例如,针对跨国纳税人通过变更税收居所逃避税收,各国税法中特别规定,对本国居民移居海外的自由施加不同程度的限制,并且要求本国居民在移居外国前必须缴请全部应纳税款.(二)管制国际逃税避税的特别国内法措施

1、防止纳税人通过变更税收居所逃税、避税的法律措施 对本国居民移居国外的自由施加各种限制,且都要求本国居民在移居外国前必须做清全部应做税款等。

2、防止跨国联属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逃避税的法律措施

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费用,使得跨国联属企业在不同国家境内的各个经济实体的真实盈亏状况被歪曲了,因而各个实体所承担的税负与其实际盈利水平不符。为使关联企业在各国的经济实体的利润额尽可能符合各自的实际经营情况,就必须对关联企业的国际收入和费用依据某种标准重新进行分配,以此消除关联企业通过逃避在某个国家的纳税义务以减轻企业总的国际税负的可能性,使有关各国都能征得理应归属于自己的那份税款。目前,许多国家对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费用进行分配时都根据所谓的正常交易原则。即将关联企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相互间的关系,当做独立竞争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来处理。如果联属企业间的有关交易往来作价背离了按上述有关标准或方法确定的公平市场交易价格,税务机关可认定纳税人存在转移定价行为,并据此公平市场交易价格对有关交易价格进行重新调整。

3、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

各国对这类避税行为的法律管制措施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法律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二是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三是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的未分配股息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以打击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积累利润的积极性。

4、防止资本弱化逃避税收的法律措施

针对通过资本弱化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一些国家通过特别的税收立法和税务征管规定,或者运用“正常交易原则”,限制股东对公司的过多贷款融资安排,或者将以贷款融资掩盖股份融资情况下公司付给贷款股东的利息视为股息,禁止从公司应税所得中列支扣除。

(三)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

1、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历来为世界各国所重视.由于国际逃避税必然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因此单独依靠一国国内法上的单边救济措施加以防止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国际法上的双边或多边救济措施,方可奏效.目前,有关国家一方面努力建立和健全其国内税法体制,另一方面还积极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关税收条约和协定,以加强有关国家政府之间在税收领域中的合作关系.这类跨国协作关系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1)税务情报交换。有关税收情报的相互交换方面,《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条款中都有规定.根据这两大《范本》所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均规定,缔约国之间有相互提供相关税收情报的义务,情报交换的范围相当广泛,从缔约国税收立法和稽征程序的变化发展,到反逃避税上采用的方法和经验,乃至纳税人的详细情况等.此外,协定对情报交换的方法和有关保密措施等问题亦有详尽的规定.(2)跨国税务调查合作。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的规定,缔约国之间在互惠的条件下,国外事实所在国可能允许对方的税务人员入境进行税务调查,提供工作便利.例如,北欧五国1972年缔结的多边性税务行政互助协定,欧共体理事会1975年通过的“共同体关于对付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措施的决议”中均有此类规定.2、国家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 防止国际避税的国际合作,目前集中在转移定价方面。防止跨国联属企业之间通过转移定价从根本上消除国际避税的基础,这种事先预防的途径,具体表现为目前某些国家与跨国公司之间实行的“双边预约定价制”。

五、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国际反避税领域的现实,中国应继续积极开展国际税收协定的谈签工作,增加和完善反避税的相关规定,推动建立良好的国际税收管理秩序。自1983年与日本首签协定以来,在仅仅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已对外正式签订近百个双边综合性协定,基本形成了广泛的协定,为处理国际税收问题,特别是为反避税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协定名称中加入“防止偷逃税”内容并贯彻始终,说明从法律角度下定了打击偷逃税的决心。就内容方面而言,我国有必要在协定中考虑增加情报交换、征管协作等反避税方面的规定。

随着我国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全面履行人世承诺,不断开放市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不断增加。近些年我国引入了国际上关于成本分摊、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一般反避税条款等方面的规定,使我国反避税立法更具国际化特征。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对于反避税专业技术层面问题的界定尚显薄弱,应更多借鉴OECD国家的做法,细化功能分析和可比性规定,以适应错综复杂的各种避税安排。此外,还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合作,推动国际税收合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处理好各国既竞争又互利的关系,逐步解决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合理化问题。

《国际逃避税.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国际逃避税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逃避税 国际 逃避税 国际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