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_云南省劳动规范性文件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云南省劳动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概览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由政府组织起草或部门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可以由政府法制机构直接负责起草。

2、听取意见。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者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起草机关要向社会公布,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听证会等,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个人和专家的意见。

3、协商一致。规范性文件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起草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机关要在上报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时如实说明情况和理由。

4、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其说明的报送。规范性文件形成送审稿要由起草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要由各起草机关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

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说明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制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内容。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说明,还要同时报送有关材料,包括汇总的意见、听证会笔录、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6、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说明。经审查和修改,对成熟的规范性文件,要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说明,一并提请政府会议作出决定。

7、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范性文件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涉及面小、各方面意见比较统一的,可以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8、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告。经会议讨论修改和完善后,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上报登记。

9、规范性文件的报送登记。下级政府要在规范性文件上报登记公告签署之日起5日内,报送上级政府法制机构登记。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要提交登记报告、制定规范性文件说明和规范性文件文本各一份。

10、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收到上级政府法制机构登记回执后,下级政府要将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公告。

11、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规范性文件自签署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涉及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事项的规范性文件除外。

12、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规范性文件经登记后,自刊登之日起15日内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由部门组织起草或者内设机构、下属机构负责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可以由其法制机构直接负责起草。

2、听取意见。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者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起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听证会等,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个人和专家的意见。

3、协商一致。规范性文件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起草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机构应当在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时如实说明情况和理由。

4、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其说明的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要由起草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两个以上起草单位共同起草的,应当由各起草机关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说明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制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内容。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说明,还要同时报送有关材料,包括汇总的意见、听证会笔录、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6、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说明。经审查和修改,对成熟的规范性文件,要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说明,一并提请委、办、局务会议作出决定。

7、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范性文件要经委、办、局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涉及面小、各方面意见比较统一的,可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

8、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告。经会议讨论修改和完善后,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上报登记。

9、规范性文件的报送登记。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签署之日起5日内,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登记。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要提交登记报告、制定规范性文件说明和规范性文件文本各一份。

10、规范性文件公告。收到政府法制机构登记回执后,部门要将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公告。

11、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规范性文件自签署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涉及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事项的规范性文件除外。

12、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规范性文件经登记后,自刊登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垂直管理部门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注:涉及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直接送法制机构审查后,报请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立即施行。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署公告之日起15日内,由制定机关补报登记并进行备案。

《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云南省劳动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 过错 云南省劳动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 过错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