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_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认定范围
1、具备下列条件,且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全面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资格。
⑴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⑵考核认定对象应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2、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3个档次。
第二条 认定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资格。
3、研究生班、双学士、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资格。
4、获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认定中级资格。
第三条 提交材料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1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5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论文、业绩成果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士研究生对照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5、正面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第四条 不予认定的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