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和谐稳定校园[推荐]_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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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和谐稳定校园
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把依法治校作为全区教育工作的基础工程,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努力实现由增强各族师生法制观念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向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教转变,各族师生的法律素质和学校管理者依法办学的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和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树立依法治教的理念,创新工作思路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加强,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的法律关系、师生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家长和社会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教育的公平,这些都对创新创新的管理念、管理机制和模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教育管理和学校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必然选择,尤其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施,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基于对依法治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我区在2004年就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于2006年命名了25所自治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4所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我区又根据教育部“五五”普法及自治区“法治六进”工作的要求,对2004年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与德育评估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并在修订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工作,在新的层面上实现了依法治校工作在我区基础教育领域由点到面的影响和推广。我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开展在推进学校建章立制,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促进了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机制,以评促建
依法治校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教育法制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工作相对薄弱的现实情况下,推进依法治校,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措施,才能取得实效。为此,在依法治校工作的检查评估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两提”、“两促”上。所谓“两提”,就是要通过检查评估,提高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认识,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所谓“两促”,就是要通过检查评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推进。
工作中,我们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与实事求是的原则,每到一地,都采取“四看”方式,按照“六个步骤”的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四看”,即:一看学校对依法治校工作的内涵是否做到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二看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是否做到了全校动员,全员参与;三看自评自查工作是否做到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找准了问题,解决了问题;四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是否在适应新形势,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而“六个步骤”,则一是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了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思路和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二是召开两个座谈会,即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座谈会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代表座谈会,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特点特色、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三是实施问卷调查,分别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了解师生权益保障和法律素养情况;四是实地查看学校办学环境,观察师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表现;五是查阅相关工作档案,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运行和推进情况进行了解;六是深入到师生中调查走访,了解学校在落实普法规划、开展“法治进校园”、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和依法实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落实情况。
在检查评估意见反馈时,我们注意对各地各校依法治校工作中做的好的方面和独具特色的地方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整改指导意见,引导学校在提升依法治校理念上下功夫,在理清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上下功夫,在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在提高依法治校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在创特色、创名牌上下功夫,有效促进了各地基础教育领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整体工作的开展,真正起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作用,受到各地各中小学校的广泛欢迎。
三、创新工作内容,使依法治校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依法治校要求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范和要求。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突出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必须坚持为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服务的宗旨,紧密围绕教书育人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必须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依法调整教育主体关系,保证各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过程;作为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学校事务、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过程;作为依法保障、规范和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过程。本着这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机制。机构、队伍建设是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前提。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在1998年就成立了政策法规处,昌吉州教育局也于2007年初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遍成立了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治校纳入校长的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开展依法治校的情况纳入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检查中,切实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情况的考核和监督。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府统一为辖区内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主要领导从依法治国、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战略高度,将依法治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中,各学校首先从管理体制入手,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成立由校长或书记为组长、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学校法律顾问,为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紧密联系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了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涌现出了一大批教育普法先进典型。如乌鲁木齐市第47小学从构建依法治校的管理机制入手,把依法治校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整体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从组织、制度、评估、激励四个方面入手,把依法治校的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并落实到人,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效。
2、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办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是实现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基本条件。
各学校在依法办学的进程中,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很多学校结合学校实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确立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培养目标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章程》成为学校内部全面规范和指导学校发展的最重要的文件。各学校普遍建立了人事、财务、学籍、教学、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初步实现了学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建立并由教代会审议通过了包括教育、教学、科研、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200多项,覆盖了学校党、政、工、团等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学校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为建设和谐校园奠定了制度建设的基础。
3、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把法律、法规、规章确立的各项制度、原则和规范,落实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是推进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工作中,我们很抓学校的规范管理,把把依法办学作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首要目标。如伊宁县二小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建立了后进生转化跟踪档案,成立以各年级行政领导、党员、班主任为主导的后进生帮教小组,召开后进生座谈会,家校联系会,努力促进后进生的转化,不让一个孩子失学;泽普县第二中学建立了安全责任工作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把校园治安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奖惩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局面;昌吉州一中实行亮证收费,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票据,学校统一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的预算、决算和财务公开工作,收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乌鲁木齐市第47小学生源百分之八十以上来自内地经商或打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解决师资、教室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做到不把一个孩子拒之门外。学校的10名党员教职工共同帮助3名特困学生完成小学六年的学业。
4、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师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核心任务。各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把财务管理、收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生育管理、教职工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注意选择那些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向群众公开。很多学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实行校务公开:一是设置对校内和对校外的公示栏,公开教育政策法规、收费标准、各种检查评比结果;二是利用家长会和教师会议,宣传解释招生、收费等各项政策;三是发放《告家长书》,及时向家长宣传通报教育政策和各种办学信息,取得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四是通过每年校长向教代会述职的方式,向校内教职工公开
校务,接受教职工的审议和监督,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把学校的工作置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届的监督之下,推进了学校的民主管理,为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提供了保障。很多学校把规范教代会作为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定期召开教代会,并在教代会工作中做到“七个规范”:一是规范组织机构。每次会议都要建立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规范会议时间。坚持每年召开教代会,及时就学校发展中的新问题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三是规范会议组织。参照人代会设计会议组织形式,使与会人员体会到会议的庄严,激发使命感;四是规范会议内容。每次会前,都要召开党总支会确定内容,设计程序,提出讨论重点;五是规范会议讨论。会议讨论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详实记录,分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校长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要做出解释和说明;六是规范提案处理。每次会后,都要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对代表的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出回复决定,及时回复提案人;七是规范决策实施。每次会议都要对会议内容形成决议并酝酿通过,保证实施。教代会的规范运行,有力激发了教职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认同感,成为学校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5、依法保护了师生的合法权利。推进依法治校,必须把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学校能严格依法治校,民主监督,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合法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师生的权利得到落实和保障。乌鲁木齐市68中学认真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依法处理师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使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首府乌鲁木齐市的学校普遍制定了学校章程,建立了校内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依法治校的各项档案资料比较齐备,基础工作比较扎实。
6、大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各族师生的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各学校认真贯彻自治区、教育部普法规划及自治区“法治六进”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多管齐下,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了各族师生的法律素质。
一是结合地区反分裂斗争实际,重点做好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我区面临反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紧密联系自治区以及教育系统的实际,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在学校禁止一切宗教活动,提高教师和学生依法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在学生法制教育中,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大力加强地方课程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为基础,以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为主旋律,突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无神论教育、新疆地方史教育,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之中。
二是在课堂教学中全面渗透。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很多学校一方面通过政、史、地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另一方面,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三是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各学校普遍都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集中时间进行学前教育,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各学校一般能做到每学期举办1—2次法制报告会,由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律专业人士为学生做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各学校普遍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主题班队会活动以及征文竞赛活动,如“危险就在你身边”、“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等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强化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激发了师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了师生的法律素质。
四是组织法制实践活动。很多学校开展了青少年模拟法庭,以实际案例为素材,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考察大自然,参加保护环境的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开展法制社会调查活动;“终身不吸烟”签名活动等,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提升素养。
五是加强法制教育环境建设。很多学校积极打造校内法制教育环境,努力构建校外法制教育环境,使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精神的熏陶。沙湾县第一中学在校内建造了法制教育长廊,乌鲁木齐市12中学利用校园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自
办节目,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很多学校积极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少管所、戒毒所等单位联系,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
我区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规范了学校管理,促进了和谐校园建设,推进了我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今后我们将在继续做好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治区中、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督查调研,配合德育评估工作,启动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学校法制化建设进程,使我区的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