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营养标准概要_欧美营养政策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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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营养标准简要
中国营养专业标准委员会已正式成立,为了更好的履行中国营养标准委员会的职责,发挥其作用,详细了解国外的营养标准十分必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了解并学习,我们可以从中取长补短、去芜存菁。
欧美营养标准的内容主要是两部分,一个是美国提出的DRIs系统和欧盟提出的膳食营养素参考值(DRVs),另一个是膳食指南和食品营养标签等。
DRIs系统和膳食营养素参考值 DRIs系统
美国科学院医学研究所提出DRIs系统,即一系列的营养学建议,主要针对美国和加拿大人群使用,在原来RDA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主要供学校、监狱、医院和疗养院膳食、新食品的工业开发,医疗决策者和公共卫生相关官员使用。为了扩大现有膳食指南中RDA的范围,从1997年开始使用DRIs,但目前没有应用于食物营养标签。DRIs的组成部分包括EAR(估计平均需要量)、RNI(建议摄入量)、AI(适宜摄入量)和UL(可耐受最高摄入量)。膳食营养素参考值
欧盟提出的膳食营养素参考值(DRVs)为营养建议和参考值,如人群参考摄入量、平均摄入量、适宜摄入量和最低摄入量。在欧盟层面上,1992年成立的欧洲能量摄入营养和食品科学委员会(SCF)为欧洲社会提供能量和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建议。欧洲食品安全局提供了最先进、最新和全面的科学咨询意见,以支持欧盟政策制定者在营养领域的决策。欧洲食品安全局营养摄入量的建议为营养政策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基础,以确定与饮食有关的公共健康目标,建立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教育方案。
膳食指南和食品营养标签 膳食指南
膳食指南与居民生活健康息息相关。世界卫生组织和CINDI开发了膳食金字塔模型(见图1),以不同的颜色来标识食品及摄入需求。红色提醒居民仅需要极少的摄入量;绿色为谷物蔬菜,可以较多地摄入;橙色包括奶制品、鱼、肉类和蛋类的。世界卫生组织(WHO)膳食指南的总体要求是:营养教育的原则是以食物为主,适合人群中的每个个体使用;即使不能用具体实物表达,也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营养学专业术语;避免使用推荐摄入量等专业词汇,或是使用人群整体的概念,而是给每个人提供可行的膳食建议。具体要求是易记易懂,这是对现有生活习惯的微小改变,开发用于解释的文字资料,利用各方媒体加强影响,及时有效的咨询平台,充分考虑物价等社会因素和反复的测试及修订。
各国的膳食指南不尽相同。美国的膳食指南是由农业部、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共同发布的,每五年修订一次。针对成人、婴幼儿、学生及孕妇和乳母都有专门的膳食指南,注重对钠盐、含糖饮料及乳制品替代品的摄入量指导,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提供个性化的膳食指导。加拿大的膳食指南是由联邦卫生部发布的(图2),颁布的营养标准针对不同性别、年龄提出不同的标准。
欧洲各国的膳食指南是以金字塔表示,除了丹麦和意大利,各国都有自己的图表形式的指南。大部分国家采用了食物金字塔的模式,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芬兰、希腊、爱尔兰、拉脱维亚、西班牙、德国、瑞士等,例如德国的膳食金字塔采用了三维图像的模式,每个棱柱上标有红绿灯指示食物的营养价值,从而使居民明确所需摄入量,金字塔底部描绘了水果蔬菜和谷物,水填充在中心。法国的膳食指南为阶梯状建议(图3),包含了不同食物和水及摄入量,还有运动的含义。英国膳食指南是由英国食品标准局颁布的,食品标准局是2000年通过议会法案,旨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成立的独立政府部门。
太平洋地区以澳大利亚为例,其膳食指南是由澳大利亚卫生与老龄部和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分成人及儿童青少年不同的膳食指南。基本原则是提倡
多吃蔬菜,豆类和水果多吃谷物,最好是全麦;吃适量的瘦肉,鱼,家禽或替代品。
吃牛奶,酸奶,奶酪或替代品;喝大量的水;同时,限制饱和脂肪摄入量;选择低盐食品;限制饮酒量,糖和含适量添加糖的食物。亚洲国家如韩国的膳食指南是由韩国营养学会发布的。
各国除了膳食指南,还有一些其他的营养标准及指导。
美国癌症协会2006年提出了癌症预防的营养和身体活动指导,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学校健康饮食指导,美国心脏协会提出促进婴幼儿、儿童、青少年心血管健康的膳食指导意见,还有一个行业协会提出的健康饮料消费指南。加拿大的学生零食指南是基于食品指南的健康饮食指导意见,同时还有身体活动指南、饮用水指南、营养标签、孕期营养、食物过敏与不耐受等相关指南的建议。
在英国,食品标准局制定了一系列健康供餐的准则;针对学生、教师、食物制备学校营养标准;针对社区的规范,包括烹调、健康餐盘、盐的产销和添加;针对儿童的食品广告规范主要在贫困地区进行,实际上贫困山区不是因为经济问题导致供应不足,而是在意识和知识上的匮乏。规范的内容涉及乳饮料不能代替奶制品,乳饮料没有任何营养,儿童长期饮用乳饮料不利于健康等;营养标签;年轻女性叶酸强化建议;饱和脂肪酸和能量方面包括膳食摄入、食品生产、反式脂肪酸等。
澳大利亚提出的营养标准及指导包括儿童青少年膳食指南、学校营养指导、营养标签和营养与健康声称。
在中国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导和指南,由中国营养学会提出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由卫生部疾控局发布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由卫生部发布的《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营养工作规范》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印度,由国家营养研究院指定的印度膳食推荐摄入量、妇女儿童营养指南、老年人营养指南和食物营养委员会制定的婴幼儿喂养指南等。
食品营养标签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CAC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定义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营养标签指南》中所述,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物营养特性的一种描述,包括营养成分标识和营养补充信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委托食品标签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食品标签方面的国际性标准和指南性文件,将食品营养标签划分为营养成分标示和营养健康声称两部分内容,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也是将营养成分标示和营养声称划为营养标签范畴。美国
目前美国是国际上食品营养标签法规最完备的国家。1972年首次发布《营养标签法》,1990年发布《营养标签和教育法》,1993年发布《营养标签法规》和《特殊功能食品标签说明》,2005年提案食品营养标签上更突显卡路里的标注,2006年,提出所有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成分”一栏都要加上人造脂肪的含量,在传统食品和膳食补充品的营养标签上注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2008年,美国FDA对食品营养标签又推行了一项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对在营养标签上标注“高能”与“抗氧化”的标识必须精确到食品的具体成分(如维生素C和E)。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二十年中,营养科学有了很大的发展,科学的膳食可以降低冠心病、某些癌症、中风和骨质疏 松症等患病的危险性,在食品标签中可以反映与减肥和健康有关的重要信息,营养标签可以有效防止食品标签上出现的夸大宣传,消除混乱并且通过食品标签刺激生产者生产更健康的食品,像价格竞争一样,可以推动食物产品质量的竞争,通过营养标签促进消费饮食的科学化。这些原因是美国食品营养标签发展成熟的重要原因。欧盟
公众对饮食与健康关系之间的关注与日俱增。欧盟为建立欧洲共同体内部市场,避免贸易技术壁垒;对公众进行营养教育,提供营养基础知识,为个人饮食选择提供帮助;为欧洲的防癌计划提供营养改善支持,也鼓励企业应用营养标签,完善技术措施,以简明易懂的营养标签吸引消费者,进而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法规管理食品营养标签。
在1990年颁布了《食品营养标签法令》,该法规适用于所有直接供人食用的食品。从2002年4月10日开始,欧盟所有成员国要求食品标签中须标注转基因成分。2006年,欧盟发布关于食品营养及健康声明的1924/2006号 条例。该条例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在欧盟市场出售、供人类食用的任何食品或饮品。2008年7月,欧盟发布了G/TBT/N/EEC/198通报,文件名称为“修订关于每日建议摄取量、能量转换因数和定义的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90/496/EEC”。
食品营养标签指令包括了适用范围、标示内容、标示格式、营养声明、健康功能声明等内容。其中,营养成分标签的内容有两种方式,一种包括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另一种包括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糖、脂肪、饱和脂肪、膳食纤维、钠。如营养声明中涉及了糖、醇或淀粉,那么在标示碳水化合物之后还应分别标出各自的含量。如营养声明中涉及了脂肪酸的含量、类型或胆固醇的比例,那么在标出总脂肪之后还应分别标出饱和脂肪、单不饱和脂肪、多不饱和脂肪以及胆固醇的含量。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上述营养物质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标识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加拿大
加拿大在2003年1月1日发布强制食品营养标签规则,强制食品营养标签规则要求标示能量和15种重要成分的含量。其中有一项区别于美国和欧洲的标示就是反式脂肪酸,美国要求2006年开始标示反式脂肪酸。加拿大的营养标签规则同时规定了营养素含量声明和健康声明。澳大利亚
2006年,澳大利亚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共同制定了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规则》对食品标签有十分严格的规定,要求进口食品标签使用英文、注明进口商详细信息、生产日期和使用日期、代码、产品描述、原产地名称、食品成分表等。另外,含糖精、苯基丙氨酸、咖啡因等成分的食品必须有告诫提示。俄罗斯
俄罗斯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3年重新制定《 TOCTP1014—2003/食品消费说明的一般要求》,其中有关食品标签内容的新标准规定,必须在消费说明(食品标签)上注明原产地、厂家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成分、容量、食用价值、使用和储存条件、适用期、储存期、生产和包装日期、代码以及食品配料表等重要信息,该消费说明应使用俄文标注,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必须符合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于2005年7月实施。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卫生部“营养,健康声明及广告工作委员会”于2001年初参照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营养标签导则提出了营养标签法规草案,规定对其国内消费量较大的谷物制品等七大类主要食品实施强制性营养标签制度。2003年3月,马来西亚对食品法规(Food Regulations)进行了修订,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谷物制品等七大类食品必须加贴营养标签方可在市场上销售,成为继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之后第六个实施强制性营养标签制度的国家。1987年发布GB7718-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1988年1月1日实施;1989年发布GB10344-89“饮料酒标签标准”;1990年发布“特殊用途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1992年发布GB13432-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适用于包装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食品(如低糖、低钠、低蛋白食品)的标签。日本
日本于1996年开始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规定营养标签必须标示能量、蛋白蛋、脂肪及营养声明中的其他营养素。在日本,除了要求食品标签能提供其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外,还要求注明其是否属于天然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等。韩国
韩国是在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营养标签制度。中国
除了国外大多国家对营养标签标准制定相关制度、法规,在中国香港、台湾也有相关法律制约、规范营养标签标准。
香港1985年修订了“食物及药物(成分及标签)规则”并有明确处罚规定。2003年 11月,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发布营养资料标签制度咨询文件。2008年3月,香港食品环境卫生署公布(2008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正式引入营养标签制度,并将于2010年7月实施。
台湾从2000年7月起开始推行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示制度;2001年颁布《市售包装食品营养标示规范》和《市售包装食品营养宣称规范》,并逐步扩大需进行营养标签标识的食品范围。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定生产的包装食品应提供包括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信息的营养标签。
在大陆地区,1994年2月4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GB7718-94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并于1995年2月1日开始实施;1997年5月1日我国又发布并实行了GB16740-1997“保健食品通用标准”; 卫生部1993年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GBl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199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国家监督局颁发的GBl0771《婴幼儿强化食品、钙强化饼干规定》中,也涉及了标签中营养成分、健康声明的部分内容。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是对《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第二次修订;《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是《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实施后的首次修订。2008年1月,卫生部正式公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并在2008年5月正式实行。《规范》共21条,包括3个技术附件,即《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和《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食品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当食品企业生产产品标示营养成分或者进行声称的时候,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标示营养成分。如果不标示营养成分,也不进行任何营养或功能声称,则不需要更换包装。
食品标签委员会针对营养标签的专门指导性标准和文件主要有4个,即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与声称的通用标准(CODEX STAN 146-1985)、声称通用指南(CAC/GL1-1979,Rev.1-1991)、营养标签指南(CAC/GL2-1985,Rev.1-1993)和营养和健康声称使用指南(CAC/GL 23-1997,Rev.1-2004)。这四个文件对标签中营养成分的标示、营养声称等方面的管理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调了营养标签真实科学的原则,涉及范围涵盖了特殊膳食和普通包装食品。营养评价方法
从营养评价方法上来看,世界卫生组织提出0~60个月龄儿童生长发育标准和5~19岁儿童生长发育标准。WHO对成年人身体体质指数(BMI)分级标准,包括微量营养素食物强化指南、食盐加碘推荐量及充足性有效性监测指南、缺铁性贫血评估、预防及控制指南和维生素A 缺乏判定指标及在监测、评估项目中的应用。
世界卫生组织营养标准专家咨询工作组下面有三个部门:微量营养素、膳食与健康和生命各阶段营养与营养不良。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迄今已分别于2010年2月和2010年11月举行了两次专家会议。
微量营养素包括家庭使用的多种营养素强化的儿童营养包效果及安全性、家庭使用的多种营养素强化的孕妇营养包效果及安全性、作为公共健康干预措施的强化面粉效果及安全性、强化大米/玉米的效果及安全性、强化食用油的效果及安全性、强化食用糖的效果及安全性、强化调味品的效果及安全性、碘盐的效果及安全性、婴幼儿,学龄前儿童铁补充剂的效果及安全性、育龄女性铁或铁及叶酸补充剂的效果及安全性、疟疾流行地区的铁干预措施(食物强化,多种微量营养素粉末和补充剂)、孕妇的钙补充剂研究、促进儿童生长及健康的锌补充剂研究、大众的食物锌强化、孕妇的维生素D补充剂研究、活动期结核病人维生素D补充剂研究、孕妇的多种微量元素补充剂研究。
膳食与健康工作包括总脂肪摄入水平对肥胖与相关非传染性疾病的影响、糖摄入对健康的影响、食盐/钠摄入对健康的影响、WHO对构建营养工作框架的指导、腰围及腰臀比作为评估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研究、预防膳食相关非传染性疾病的膳食目标、碳水化合物在人体营养中的作用;生命各阶段营养与营养不良,包括14岁以上HIV携带者的营养护理、结核病人的营养护理及支持、辅食添加营养行动的工作框架、主要应急状况的营养管理、以医院为基础的重度营养不良治疗、中度急性营养不良的饮食管理补充食品规格、中度营养不良(生长迟缓)的营养管理、中度营养不良(生长迟缓)的营养管理。欧美营养标准在世界上一直处于领先位置,成熟的体制和严谨的系统都应成为各国学习的典范,这为我国营养标准的制定与研究提供了丰富了依据和经验。我国应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充分探讨学习各国营养标准的制修订经验,为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作出贡献。
本文摘自:《中国卫生标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