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知识测试题_党风廉政知识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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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知识测试题
姓名:单位职务:得分:
一、单项选题(单项每题1分,共20分)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A、国有企业 B、中外合作企业 C、集体所有制企业 D、国有控股企业
2、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期间,不得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
A、发生安全质量事故B、拖欠职工工资C、有贷款D、任务不饱满
3、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A、企业党组织B、当地政府C、当地纪检监察部门D、上级人事部门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
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A、两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5、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需经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讨
论通过后实施。
A、职工代表大会B、基层工会C、地方工会D、职工大会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 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在离职或退休后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A.二年内B.三年内C、四年内D、五年内
7、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A、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B、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C、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D、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审计制度
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若干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照给予相应的党纪处理。
A、《企业职工奖惩条例》B、《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C、《国家公务员法》D、《行政监察法》
9、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
A、监督和民主评议B、上级党委检查
C、上级纪委检查D、主管领导监督
10、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提供便利条件。
A、有薪酬性工作 B、营利性经营活动C、经营性活动D、个人生意
11、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
C、国库D、财会室
12、国有企业实施《若干规定》的主要责任人是()。
A、国有企业纪委书记B、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C、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D、其他
13、《若干规定》对经批准兼职的国企领导人取酬的规定是。
A.不得擅自领取兼职薪酬及其他收入B.不得领取兼职工资C.可以领取兼职报酬D、可以领取补助
14、国企领导人员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
A、责令清退B、限期上交C、给予处分D、予以免职
15、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
A、廉洁自律的规定进行公示B、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告
C、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D、责任考核的内容
1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A、中央财经方针B、国家财经纪律C、国家政策D、财务规定
1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A、公司登记的合格分包商C、亲戚朋友D、外商
1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若干规定》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A、十年内B、二十年内C、三十年内D、终身
19、国有企业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从业情况的监督。
A、纪委B、董事长C、监事会D、股东大会
B、国有企业领导人员C、国家公务员D、其他人员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A、依法经营、开拓创新B、廉洁从业、诚实守信
C、忠于职守、廉洁自律D、解放思想、勇于创新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A、折扣费B、中介费C、佣金D、礼金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事项。
A、重大决策 B、大额度资金运作 C、重大项目安排 D、重要人事任免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兼任的领导职务。
A、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其他企业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D、中介机构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A、个人资产情况B、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
C、购置不动产情况D、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6、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A、更加坚定的信心; B、更加坚决的态度;
C、更加有力的措施; D、更加扎实的工作。、教育与监督; D、原则性与可操作性。
9、《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在公务活动中接受。A、礼金;
B、各种有价证券;
C、各种支付凭证。
10、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C、制度面前没有特权; D、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三、判断题(每题 1分,共 10分)
1、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2、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要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
3、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多占住房 ,或者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9、党员领导干部之间不准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0、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二年后 , 可以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
11、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12、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4、党员领导干部 离职二年后可以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5、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私存私放公款。(√)
16、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7、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
18、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学习、培训费用。(√)
19、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默许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2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 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国企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答: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2、国企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有哪些?
答: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3、国企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对此《若干规定》中规定了不得有哪些行为发生?
答: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应避免哪些不良行为产生?
答: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