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学籍管理章程_初中学籍管理细则
中学生学籍管理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初中学籍管理细则”。
中学生学籍管理章程
1.新生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人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教育或取消学籍。
3.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户口迁移证和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
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批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就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的档案和学籍表,由原校转给转入学校。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转学均限于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
4.学生在学期间,因病或特殊情况,必须离校一个时期者,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务主任审查,校长批准后,发给休学证 书。
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到期确不能复学者,应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查批准可再休学一年。休学超过两年者应予退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向原校申请复学,由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5.学生因患严重疾病或家庭发生变故等情况,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可申请退学。
学生申请退学,学校应慎密研究,经校长批准发给肄业证书,并报市、县教育部门备查。
6.具有学籍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成绩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发给肄业证书。
7.学校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初中中学生档案,从七年级开始,按要求逐学期登记。
学生档案由教务处管理。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档案可转给就读的高一级学校,或转给学生就业的单位,也可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英德市英红中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