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目标完成情况_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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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司法局2011年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总结工作,现将我局2011年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建立矛盾纠纷调处长效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健全和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先后在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等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新增调解员近100名。对全区156名调解员重新登记,统一建立档案,制发了人民调解员证,持证上岗。今年我区8个司法所在全市首批统一使用了“新乡市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软件系统”,将各级调委会组织机构和所有排查和调处纠纷的详细情况输入软件,内容包括纠纷的类型、来源、所属辖区、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员姓名、调解经过、调解结果、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等,软件自动对全部矛盾纠纷进行分类。通过软件便于及时详细掌握全区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并根据纠纷类型比例的多少和特点,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起到了矛盾纠纷预警作用,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2、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规范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对“148”法律服务所和胜利法律服务所的管理,逐步实现由过去的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管理。2个法律服务所为18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237件,非诉讼案件106件。
7、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全年办理援助案件200件。根据省厅要求,我区在办公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解决了法律援助中心一楼接待室办公房一间,接待中心配有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等候区和接待区分开设立,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栏全部上墙。“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畅通无阻,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354人次,接待来访117人次。上半年,我们在全区法律服务人员中招募了素质高、自愿为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帮助的人员24名,并为他们颁发聘书,建立了卫滨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区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由24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团队,以每个工作日为单位在区法院立案厅轮流值班,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共解答、接待群众咨询近千人次。今年7月份,依托各村(社区)调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50人,广大联络员发挥宣传员、信息员、引导员、调解员、调查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状况及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引导和帮助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
构申请法律援助,并对法律援助受理点转交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协助法律援助机构调查核实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等。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1件。
8、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人,现累计有75名安置帮教对象,区司法局对每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实行逐人建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区帮教措施落实率达lOO%,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今年共核查信息208人,核实成功131人),认真对其家庭情况进行摸排,并定期对经济较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家庭进行慰问。协调劳动部门,免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缝纫、烹饪、养殖等专业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自食其力的技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堵住危害社会的乱源。
9、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满意率90%以上。
今年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其他目标
10、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一体的教育网络。首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区属各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我局将于近期动员相关部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
19、完成信息、史志等工作任务。
年初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对全年信息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制定了全年的信息宣传工作计划。严格新闻纪律,重大新闻报道要经领导把关,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重大新闻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宣传部门报告等相关制度,2010年年鉴已报史志办。据统计,我局向各类媒体投稿共计25件(其中卫滨区采用12篇、市局采用5篇、河南日报采用1篇),局机关编印简报信息21期,使社会各界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20、按照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我局已按时完成区文明办5月份前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21、完成政府追加的其他目标。
区政府追加的教育、计划生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暨重点不稳定人员稳控等各项工作均按规定开展。
四、廉政、勤政目标
1、加强对廉政、勤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和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此项工作全年不少于三次。
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制定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召开会议研究此项工作3次。
2、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二十条规定及三条新规定,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
局长带头做好廉政承诺并与分管的科室、司法所签订责任状。组织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律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中纪委提出的“五项规定”、“四项纪律”和“八项要求”,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3、搞好班子团结,工作作风扎实,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不发生虚报、浮夸现象。
班子成员团结、肯干,工作作风扎实稳定,承诺的五项实事已按部就班开展。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年两次。
充分发扬民主,对本局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整改。目前共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4次,认真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