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问题研究_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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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问题研究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直接和群众接触的纪检监察组织,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反腐倡廉开展得力与否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深不深入民心、有没有成效,关键要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处理身边发生的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上的举措和力度,所以要想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党和中央以及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得力与否,人民群众是否从中得到实惠;关系政务是否和谐高效;关系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关系基层党员干部行为是否规范。但是,由于基层工作的特殊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别,基层惩防体系建设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北线乡镇小、人少、项目少、经济总量小。抓不抓廉政建设无所谓,从而导致“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缺乏具体的办法和有效措施。二是认为镇、村两级组织权力小,抓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会出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
2.廉政教育创新不够深入。一是教育重点不突出,不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处于教育真空位置,出现“教育者不自律”的现象。二是教育形式不科学。实践中,往往侧重于正面宣传各类廉政典型和模范人物,而用反面典型和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却涉之甚少。这种一条腿走路的宣传模式,一方面影响了教育效果,另一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在群众中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认识倾向。三是教育内容不针对。表面化、简单化和概念化的做法多,结合实际和触及思想的少。比如在农村基层,通过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基本上做到了群众人人知道有廉政,但是作为自治的监督主体,很多村民对村支两委事务仍处于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的落后状态。四是教育手段不综合。现实的教育手段基本上还处于平面教育的初层次阶段,与现代网络媒体广泛运用的现状显得格格不入。五是机制创新不完善。“大宣教”的意识相当淡薄、机制尚处初创、格局仍未形成。
3.考核奖惩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力度不大。对镇、村两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镇、村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干部使用、工资等没有很好地挂钩,不能有效地调动镇、村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
4.人员缺位,导致专职不专。不少基层单位和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认为纪检组长只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的,日常还是要围绕部门职能开展工作,因此大部分纪检组长都分管许多其他行政工作,虽然身在纪检岗位,从事的却大部分是行政事务,无精力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很多时候反而成了配角,无法起到教育、监督、惩治等关键作用,纪检监察机构形同虚设。
5.缺乏专业人才。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和信息化的发展,随着腐败形式的多样化和隐蔽性的不断加深,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和财会电算知识,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办案能力的提高。
6.培训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后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了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有的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有的认为反腐倡廉是职能部门的事情,没有上升到是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而,思想认识不够端正,工作抓得不够自觉。二是制度体系不健全。各单位现有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还相对滞后,缺乏系统性。教育、监督、惩处等制度关联性不强,没有形成配套体系,难以发挥综合治理功能。三是监督保障措施薄弱。一些单位制定的防治腐败的制度,往往缺乏监督落实的保障机制。一些部门和个人对开展监督工作有后顾之忧,不能畅所欲言地提出批评与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根源,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树立新思维、建立新机制,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从而保障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建议
1.以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强化教育导廉。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一要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把镇、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从政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通过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把握教育的时机,体现教育的及时性。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三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有效性。要善于发现、树立和宣传本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以本地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四要创新教育的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和广泛性。在开展常规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同时,要根据农村基层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第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切实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强化乡镇干部执政为民的理念;其次,要加强有关政策学习,为农村建设争取项目、资金,强化乡镇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第三,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学习农村常用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农村矛盾,化解纠纷,强化乡镇干部民主法制意识;第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各自所负责工作的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乡镇干部处理日常工作的能力;第五,加强实用技术学习,结合本乡镇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认真学习相关的实用技术,确保每个干部都有一技之长,强化乡镇干部指导群众致富的技能水平。
2.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核心,强化制度保廉。首先,要严格执行已有的制度。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因此,第一,要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次,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 “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要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要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的原则,以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村的工程项目管理,对一定额度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以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第三,要注重创新制度。随着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有的制度难以解决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用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3.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强化监督维廉。一要坚持民主监督。通过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打造阳光政府。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二要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健全乡纪检组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并督促乡、村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手段,强化惩处促廉。及时、严肃地查处基层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5.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的,强化责任考廉。一要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按照“年初提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督促履诺,年终评诺”的程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参与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要抓好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度、要求,分解成一些量化指标,制订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采用定期、计分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果,切实将其作为乡、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重要内容。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努力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都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