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中医医师资格认定(精)_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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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办理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办理机构: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办理地址及邮编: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 邮编:100010 电话:8403-677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复审---审定---告知

申办材料:

1、经区县卫生局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明。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6、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8、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9、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10、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合同》、《出师合格证书》;或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

表格:

收费标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20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260元;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费100元;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费8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费100元;《医师资格证书》工本费5元。(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224号《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结果告之方式:文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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