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纪委协审材料_高安市纪委协审材料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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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协审制度

提高案件质量——我市实行“乡案县审”的做法与存在的问题

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乡镇的案件审理工作恰恰是相对比较薄弱的地方和环节,它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乡镇整体的案件办理水平。为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我市纪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坚持和完善乡案县审制度,自2007年以来,共协审乡镇违纪案件591件,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

一、主要做法

1、明确责任,健全三项制度。为保证“乡案县审”的顺利进行,我们根据“乡案县审”的实际需要,制定了三项制度:一是案件主审制度。明确要求纪委审理室受理乡镇报来的案件后,一般案件一人主审,重大复杂案件两人主审,要求主审人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做好阅卷记录,并在受理案件后5天内审理完毕;二是集体审议制度。审理室根据案件受理情况,及时召开审理小组会议,集体审议已经过主审人员审理

—1— 的案件,并形成审理意见;三是案件移送登记制度。乡镇纪委在向我市纪委审理室移送案件材料时,为明确责任,有关经手人要在移送登记表上签字,防止案件材料的遗失。同时不断完善协审制度的内涵与外延,针对2010年9月纪工委成立后的新情况,我市纪委审理室下发《关于报送案件协审人员的通知》,要求八个纪工委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至少推荐1名德才兼备、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员,并从中择优聘请了8名案件协审人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协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其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相关法律、经济方面知识和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协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合格的协审人员由市纪委公开发聘书聘请,组成高安市案件协审人才库。对基层上交的案子,由所联系的纪工委的案件协审人员初审后,再交到审理室。

2、细化标准,实行量化考核。针对乡镇纪委人员变动频繁、专业素质较弱、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导致业务不熟的现状,为使乡镇在办理案件时有据可依,我市纪委在实行乡案县审过程中,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全面推行“乡案县协审案件”百分制考核办法,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制作了《“乡案县审”案件质量情况登记表》,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材料规范”等7个方面,列出81项考核细则,对案件质量进行细化量化分解。主审人员对各乡镇上交的每一个案子均以第一次送审时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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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质量情况进行评分,同时将每个乡镇每个案件的具体得分、扣分情况建立档案,并对各乡镇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年终根据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办案质量排名前三的乡镇给予表扬,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百分制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纪委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同时,我们在对乡镇送来的案件打分之后,会以审理室名义将扣分情况及时反馈给乡镇,使乡镇纪委人员明白自身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加以改进,并将此办法延伸到纪工委的审理考评方面,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纪委和纪工委人员的业务水平。

3、严格程序,便于规范操作。为方便市乡两级操作,我们对“乡案县审”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审理室对基层移送审理的案件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中存在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文书不规范、证据不充分等问题时,由主审人员向乡镇纪委提出意见后将案卷退回移送单位补充完善后再移送审理。若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在受理后,主审人在认真审阅案卷后,经审理小组会议讨论后形成审理意见,并制作《协审案件审查意见表》,内容包括被调查人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处理依据和处理建议等,审理室将《协审案件审查意见表》连同案件一起退回给移送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4、严把“三关”,确保案件质量。在对乡镇案件进行协审过程中,我市纪委注重把好“三关”,一是案件材料关。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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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县审”必备的立案手续、事实材料、调查报告、本人检讨、全部证据材料、初审谈话笔录、初审报告、乡镇处理意见等十余项案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发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限期纠正或完善;二是手续程序关。通过审核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等途径,对办案手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关,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一律按错案对待;三是定性量纪关。对案情简单、带有普遍性的案件,重点把握各乡镇案件定性准确量纪平衡;对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在严格审查基层案卷的基础上,深入了解违纪事实及影响,深刻剖析违纪责任及原因,依据党纪政纪规定,恰当处理。近10年来,我们审理的基层案件中:退卷168件,责成补证195个,完善办案手续30个,纠正不符合规定的程序36个,规范文书材料109件,改变定性量纪9个,确保了全市办案质量。

5、坚持原则,注重沟通协调。当我市纪委审理室提出的审理意见与乡镇党委、纪委意见有分歧时,纪委审理室会与乡镇党委、纪委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在沟通协调中,纪委审理人员与乡镇党委、纪委领导坦城交换意见,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及有关政策,对错误进行分析定性,提出恰当处理意见,力求达成共识。经沟通协调还不能统一意见时,将本委审理意见与乡镇党委、纪委意见一并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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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了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在“乡案县审”过程中,通过审理室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并针对个案开展业务指导,以及开展案例分析座谈会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整改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增长了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促进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2、更好地做到查审分开。乡镇从事纪检工作的就是1—2人,既要查案又要审案,很难做到查审分开。通过乡案县审,不仅解决了乡镇纪委人员少的问题,而且克服了过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既查案又审理,查审不分的弊端,强化了市纪委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真正做到了查审分开,监督到位。

3、确保了乡镇案件的质量。通过乡案县审,我市纪委可对乡镇案件的质量进行监督,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材料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的现象发生,保证全市范围内违纪案件的量纪平衡,减少基层办案中的人情干扰,提高了乡镇案件的办理质量。

4、保证了处分决定执行到位。通过乡案县审,我市纪委全面掌握了全市案件处理情况,对所有查处对象的处分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管理,同时我市专门成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执纪工作协调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确保了处分决定落实到位。2007年以来,我们对26名受处分人员建议降低了工资和职级,对7名违规晋升了工资档次的人员,及时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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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有关单位按规定予以了取消,对11例处分决定不宣布和不及时宣布的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十年来的实践,乡案县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乡镇纪委干部变动快、兼职多。按规定,乡镇各级领导班子每五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但基本上都不能做满一届,长的三到四年,短的一两年就换人,造成乡镇纪委干部业务培训跟不上,除了一名专职副书记外,其他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案县审”工作。

2、乡镇纪委干部审理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乡镇纪委审理人员新同志多,且绝大部分为兼职。加之平时学习抓得不紧, 缺少审案专业知识,对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普遍感到力不从心,有的甚至觉得审理就是走过场,有的对最常用、最基本的法律法规都不熟悉,对有关案件的审理程序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掌握,没有把按照程序办案作为审理工作的必修课,认为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小毛病”影响不了整个案件结果,存在取证不完全到位、手续不够完备等问题。

3、增加了市纪委审理室的工作量。“乡案县审”给我市纪委审理室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近几年我市纪委每年审结案件数量在100件以上,2017年达到230件,而基层办理案件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一年中用于协助审核乡镇报送案件的时间,基本上与审理本级自办案件的时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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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报送审理时机把握的问题。乡镇纪委开展案件审查一般是临时抽调人员,常有审查未完结中途换人的现象,往往存在证据搜集不全,所采证据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而案件负责人直到所有程序全部完结后,才能按乡案县审要求将材料报县纪委审理室,不能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给再次取证带来难度。如,一个村干部,立案调查后,虽然没有履行免职手续,也不再履行职责了,假如本人明白可能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处分下达前,把自己当作自然人,再次取证时不予配合,就会给证工作造成困难。

5、关于“乡案县审”的意见上报程序的问题。我市纪委审理室对基层报送的案卷进行审查和甄别后,或提交常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后提出同意或改变基层初审意见的建议,交由基层党委、政府(有处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纪委研究决定,是由原审理人员汇报,还是由县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进行汇报,怎样汇报效果好等问题仍在探讨之中。我们的做法是,提出建议,由原审理人员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有不同意见时,由县纪委分管审理领导先与基层党委政府或局机关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沟通,然后再由原审理人员提交讨论。

6、关于“乡案县审”后,申诉案件的处理和公开审理的问题。申诉案件一般是由处理机关予以受理,只要审、复分开就行了。“乡案县审”后,基层案件是根据县纪委的审理建议进行处理到位的,如果当事人申诉,该到哪一级,应由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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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受理?现在没有相关案例,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另外,“乡案县审”还面临着如何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力量,如何处理好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案件与乡镇等基层党委、纪委审定案件之间的关系,如何解决基层所报送的案件按程序快审快结的问题等。

中共高安市纪委审理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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