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B卷答案_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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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
B卷答案
一、判断题
1、X;
2、X;
3、√;
4、X;
5、X;
6、X;
7、X;
8、√;
9、√;
10、√;
11、√;
12、√;
13、√;
14、√;
15、√。
二、单项选择
16、A;
17、A;
18、C;
19、C;20、A;
21、B;
22、C;
23、A;
24、D;25;B。
三、多项选择
26、ABD;
27、ABD;
28、ABCD;
29、AB;30、ABC。
四、简答题
31、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五、案例分析题
32、请根据法律规定,围绕情、理、法,公平、正义等,对上述案件的处理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
上述两个案例说明:在司法过程中,要妥善、恰当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在处理涉及法理与情理之特殊问题时,也有可能导致另一个问题,即案件久拖不决,出现执法者拖延推诿、贻误怠慢等现象,使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或实现,同样是对人民群众的不公正。这就要求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率而损伤实质公正,也不能因为不讲效率而导致不公正。
六、论述题
33、请联系实际,谈谈如何才能进一步提高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创建水平。
答:结合法院工作,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节俭和廉政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了关系,优化了结构,提高了效能,初步形成了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坚持公正司法
司法机关有效地规范司法行为,公检法三机关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健全了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司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避免了司法过错,在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种案件中,杜绝冤案、错案和其他严重违法案件。
第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了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
第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学习内容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同时结合区情实际,广泛宣传林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八,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根据区情实际和现有条件,依托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服务体系,在法律服务组织机构健全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