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劳务签管理办法_中建八局劳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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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总承包公司
劳务签证管理规定
为规范签证工作管理、加强签证工作质量、提高签证经济效益,根据目前公司在签证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现做如下规定:
总承包公司劳务签证管理委员会: 组长:段文;
副组长:唐康训,李大平; 组员:梁来胜,蔡劲飚,孙晓瑞。
一、劳务签证总体要求:
1、规范签证格式:
全公司采用统一的签证表格形式(可从公司网站上下载签证格式,电脑打印或直接从公司领取签证表),凡未按公司规范表格办理的签证,公司概不认可。
2、规范签证内容:
1)临时设施:生产设施不另计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生活及办公设施分包按图按定额计算。
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只能按图按定额计算。
3)返工:便于计算工程量的按定额计算,零星返工及不能明确计算工程量,现场签证人员组织事前对返工工作核定实物工程量及单价。
4)质量问题返工、修补:原则谁施工谁负责,不允许签点工。5)材料装卸,运输: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6)周转材料装卸、现场运输、回库整理:装卸、回库整理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原则谁使用谁装卸、运输、回库整理。
7)标化、文明、CI工地:公司将制定统一费用控制标准项目包干使用。
8)清洁、清理:清洁属标化、文明范畴,不允许额外签点工,公共区域可根据范围情况每月核定包干清洁费用;清理谁施工谁负责,不允许签点工。
3、月度结算:
分包签证实行项目月度结算制度,当月完成工作量当月分包不及时办理签证的不允许补办签证。
4、月度报表:
每月项目签证费用在下月五日前上报公司合约部。
5、月度检查:
每月公司组织对分包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不按实签证者,将追究项目签字人员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连续三个月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分包签证者,将撤换项目经理。
二、劳务签证办理要求
1、签证有效流程:
项目部:项目副经理(栋号长)→合约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公司合约部→审计监察部→总经济师
2、签证注意事项:
1)签证编号:项目签证必须有连续编号。2)签证理由:分包提出需办签证的充足理由。
3)签证内容及图示:分包对确需办理签证的事由进行说明、绘制图示并标注尺寸、提出签证要求。
4)签字权限:分包递送签证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签字人员必须根据公司签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事求是进行确认,任何无视公司管理规定的签证均视无效签证。
3、签证时效:
在发生必须要用签证形式明确的费用,当月发生签证当月签字认可,当月进行结算,否则无效。
4、无效签证:
1)不按我司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业主签证代替分包签证;
2)不按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内容的签证; 3)费用签证单张超过2000元的签证;
4)任何形式的补贴、补偿费用签证(质量奖、工期奖、标化文明奖等);
5)签证内容不实或按签证不能核定出工程量的签证; 6)有施工图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署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7)签证认可的点工单价;
8)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
本规定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直属项目及各地区经理部、安装分公司从3月1日起全部采用新的签证格式,各单位将2004年3月1日之前所有签证分项目进行初步核算,2004年3月30日之前将已发生签证费用上报公司,逾期不允许再办理以前发生签证,否则将追究项目经理责任。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从4月份开始,每月对项目签证进行检查,并对项目签证检查情况全公司公布,对违反本规定之当事人,处以3000-30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将撤消其职务。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总承包公司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