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的几个问题_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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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一 新出土的先秦文献资料的价值与局限
研究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问题,在资料上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物质文化资料,即通过考古发掘所获得的遗迹、遗物、遗址之类的资料;另一是文献资料。文献资料中,又可分为传世的古籍文献资料与出土的竹简帛书、铜器铭文之类的出土文字资料。应该说,无论是考古资料还是文献资料,都有其重要价值,也都有其各自的局限性。近年来,新出土了一些文献资料,如20世纪90年代,从战国时代楚墓出土的《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三种竹书材料,以及属于西周中期的青铜器“☆公盨”的铭文,都提供一些古史传说方面的资料。《唐虞之道》是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1993年清理被盗掘的郭店一号楚墓时所获大批竹书中的一篇,通篇讲尧舜禅让之道。《子羔》和《容成氏》是上海博物馆1994年从香港古玩市场上收购来的大批楚国竹书中的两篇。《子羔》篇采用子羔与孔子一问一答的形式,借孔子之口叙述了禹、契、后稷“三王”降生的神话以及尚贤、禅让的传说等内容。《容成氏》历述尧、舜、禹之时的社会状况,一直说到武王伐纣,篇中也有一些尚贤和禅让的内容。《☆公盨铭》是北京的保利博物馆2002年收购的一件西周中期的青铜器,器内铸有98个字的铭文,铭文开头就说天命禹平治水土,铭文中也讲到“为政以德”方面的内容。
上述这些新出土的文献资料都可以与传世的先秦文献对照起来,加以解读和研究。然而,我们可否仅以这些出土文献(或者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结合)为主干脉络,来重新构筑我国的远古历史,来重写中国的早期国家与文明起源的历史?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还是先让我们看一下作为文献(不论是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的局限性。《容成氏》、《唐虞之道》、《子羔》既然是战国竹简,它们与同为战国时成书的《尚书·尧典》等的性质也差不多。也就是说,可以把《容成氏》、《尧典》等看成战国时期关于上古史所流传的不同“版本”的传说,与传世文献相比,是一种大同小异。只是,《尧典》等传世文献,经过战国末乃至秦汉时期的进一步整理,使得文字和用词更规范一些而已。但不论是《尧典》还是《容成氏》,它们都既包含战国时的思想、观念、制度等等,也包含从战国之前传下来的内容。《☆公盨铭》也有同样的问题。“☆公盨”是西周中期的铜器,它把史书对于大禹治水的传说的记载至少提前到了西周中期,但它毕竟不是大禹或夏代时的记载,在《☆公盨铭》中也应含有西周时期的思想、观念、制度等。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学术界还没有一个好的办法和标准来分辨,其中哪些内容是在写成这些时受当时制度、观念、思想影响而新出现的,哪些内容是由更古老时期传下来的。当然,也许有人认为根本不需要做这类分辨工作。可是,不作辨析,就会形成用战国人的史观来描绘今日的所谓古代国家起源问题。这样研究问题,自以为是信史,可别人不一定认为就是信史。实际上我们对于古史传说多处于既信又不能全信的境界。
此外,也有一些学者由于受《尚书·尧典》、《大戴礼记》中的《五帝德》、《帝系》以及《史记·五帝本纪》中的大一统史学观念的影响,每每把尧、舜、禹、皋陶、伯夷、四岳、共工、商契、后稷等描述或论述成一个朝廷中的不同的职掌,即他们都曾同朝为官。而早在八十年前,顾颉刚先生就提出“打破民族出于一元的观念,打破地域向来一统的观念”。现在的民族学和考古学研究也表明,夏代以前的远古社会是族落林立,并不存在类似统一朝廷的政治实体。诚然,在一些学者的用词和表述中,并未使用“朝廷”、“王朝”这样的词汇和概念,使用的是“部落联盟”这样的词汇和概念;但把尧、舜、禹、皋陶、伯夷、四岳、共工、商契、后稷等描述或论述成“同朝为官”的情形,给人的还是大一统王朝的感觉。
面对上述局限,当前利用先秦文献(既包括出土文献也包括传世文献)研究上古历史文化的学者中,较为严谨的做法是:一方面相信其中的一些素材确实是上古流传下来的,但同时也不能不考虑其中所含有的战国时的思想、制度、组织结构等因素,甚至不能不注意到《尧典》等文献把原本属于不同系的部族民族组合安排在一个朝廷的情形——大一统的古史体系,所以利用时每每要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取舍。总之,历史学的发展,使得要想重建上古社会的历史,它至少需要与考古学、人类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相结合才有可能完成这一重任。今天若单纯以文献(不论是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来建立上古史体系,已远远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商代以前的上古史研究的基础应该说主要是考古学。所以,对于文明起源的研究,考古学的实践是最基本性的。也正因为如此,夏鼐先生在讲到中国文明起源时,也是根据考古学的发现,从小屯的殷墟文化讲起,通过郑州二里岗商文化、偃师二里头文化,一直上溯到新石器文化。
二 酋邦理论、分层理论与聚落形态学理论相结合与理论创新是研究的趋势和方向
考古学是通过古代人类的实物遗存来进行研究的,所以它是有确凿根据的,也不受历史记载的约束。而且,考古学的文化编年是以地层的先后叠压或打破关系为基础的。所以,考古学所反映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变化,是可以寻找出其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的。然而,考古学又是阐释性的,遗迹遗物本身是不会说话的,它需要人们利用技术的、经济的、环境的、人口学的等等知识对人类生存活动的方式作出符合上古实际的解释。所以,考古学也是有局限性的。考古学“这门科学可以引出关于早期历史上各民族的文化发展、迁徙、关于各种贸易关系、各居民点的建立和扩大等方面的结论。而那些地下没有保存下来的东西,尤其是那些根本就不能进入地下的东西,对这门科学来说就意味着丧失净尽了”。这里特别是指人的思想和人的社会生活,还有制度、宗教、国家和语言,“一律无法从地下挖出来”。不过,在当代聚落考古学充分发展的今天,那些保存较好、内涵丰富、发掘较科学较完整的聚落遗址,它所给我们提供的有关社会生活的信息还是多方面的,也是丰富复杂的。我们不但可以从聚落的分布、选址、聚落内外动植物的遗留等方面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还可以从聚落内部的布局、结构、房屋及其储藏设施的组合、生产和生活用品等方面,看到聚落的社会组织结构、生产、分配、消费、对外交往,以及权力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此外,宗教祭祀遗迹、墓葬等也可以提供一些当时的祭祀、信仰乃至人们的宇宙观等方面的信息。当然,有相当部分的认识只能是间接的。所以,合理地推测和思辨依然是需要的。
在这种推测、思辨和对考古资料的解释中,往往形成一些理论模式,也会借鉴一些原有的理论模式,其中借鉴人类学的理论模式是最为明显的。例如,一百多年前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提出的“血婚制家族”、“伙婚制家族”、“偶婚制家族”、“专偶制家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等理论模式,就在考古学界产生过广泛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人类学家提出的“酋邦”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也对考古学界有着自己的影响。现在,在我国学术界对中国古代国家(或称早期国家)起源过程,也可以说是对中国古代社会复杂化进程的研究中,其表现出来的状态是:有些学者恪守一百多年前摩尔根提出的“部落联盟”说和“军事民主制”说;也有的学者运用和发挥了酋邦理论模式;而我自己则提出了“由大体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发展为社会初步分层的中心聚落形态,再发展为都邑国家形态”这样的“聚落形态演进三阶段”说[8]。
今天看来,摩尔根的部落联盟和军事民主制的理论模式,其局限性是明显的。正如我们已经所指出的那样,部落联盟作为一种军事攻防的权宜组织形式,在历史上和民族学材料中都曾存在过,但它并不代表某一社会发展阶段,也不能说明社会内部的分层结构。军事民主制表述了原始社会某些时候的权力色彩、权力性格,它强调的只是战争和民主两个方面,其他方面什么问题都不能说明。所以,采用部落联盟理论,远不如采用酋邦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后者更能说明社会由史前走向国家文明过程中的结构特征以及不平等的演化轨迹。
在近20年来的国家起源的研究中,我国学者讨论较多的是酋邦理论,而对于弗里德(Morton H.Fried)的分层学说却关注得不够。其实,在欧美有关国家起源的研究中,塞维斯(Elman R. Service)的酋邦理论和弗里德的分层学说都是著名的,而且二者是互为表里的。塞维斯的酋邦理论是依据社会组织形态把社会划分为游团(band)一部落(tribe)一酋邦(chiefdom)一国家(state)等四种类型及其依次演进的四个进化阶段。[4]弗里德的社会分层理论是依据社会分层结构把社会划分为平等社会(egalitarian society)—阶等社会(rank society)一分层社会(stratified)—国家(state)四种类型及其依次演进的四个进化阶段。[5]对于塞维斯和弗里德的这两种划分,一些学者将它们作了相互的对应。
当然,关于二者的对应,塞维斯本人的意见是弗里德的“平等社会”等同于塞维斯的“游团和部落”社会;“阶等社会”大体等同于“酋邦”社会;“分层社会”是国家产生以后才出现的社会。而弗里德自己则认为“分层社会”是介于“阶等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社会,它先于国家而出现,或者说几乎与国家一同出现。[7]弗里德所说的阶等社会中的阶等,实属一种身分地位上的等差。这种等差每每又与血统世系联系在一起,从而发展出一种等级制的亲族制度,使得社会的每个成员与某个祖先的关系远近,成为阶等的重要的衡量因素。在现实中,酋长之所以具有特殊的身份地位,也是因其与祖先亦即神灵之间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缘故。酋长往往是神灵特别是祖先神与该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中介,作为始祖嫡系后裔的酋长,因为祖先的崇高地位,而往往获得特殊待遇,本身被视为神圣,死后灵魂归化为神。但弗里德又认为这些阶等本身与经济生活是分开来的,它与经济意义上的分层或者说经济权力或者特权全然没有关系。在占有维持生活的基本资源方面,阶等社会与平等社会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实行的都是平等主义的方式[8]。这种阶等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分层社会。分层社会指的是相同性别与相同年龄的社会成员,却不具有对于维持生活的基本资源的平等的占有和使用机会的社会。也就是说,这种社会分层是与经济上的不平等联系在一起的,它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阶级或阶层,但在国家产生之前它还不存在强制性的权力。在这里,笔者想指出的是,酋邦理论与社会分层理论二者完全可以相互配合运用;但在配合运用时,更应该将分层理论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酋邦理论进行配合,而不是与六十年代的酋邦理论相结合。如将酋邦分为简单型与复杂型两个类型两个阶段,这样,分层理论中的“阶等社会”就应该与“简单酋邦”相对应;而分层理论中属于史前的“分层社会”就可以与“复杂酋邦”相对应。
说到这里,就这两个人类学理论与考古学研究相结合而言,社会分层理论比酋邦理论更容易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因为社会分层理论可以通过考古发掘出的墓葬、居住建筑物的等级规格等一系列材料得到说明和证明;而酋邦理论所涉及到的社会的血缘组织结构和组织与管理的方式等,若通过考古学上来证明,远不如社会分层理论那么直接。
10年前我将聚落考古学与社会形态学相结合,提出文明与国家起源过程中“聚落形态演进三阶段”的理论模式,也是吸收和借鉴了酋邦理论与社会分层理论。在聚落形态三阶段的理论模式中没有使用“酋邦”这一术语概念,一个原因是我认为酋邦理论本身也是有局限性的[3](p167~173);另一原因是我们所面对的主要是考古资料,聚落考古学的进展如何是问题的关键,因而从聚落形态的角度着眼也许更能贴近上古实际。摸索和总结近20多年来我国学界对中国古代国家与文明起源问题研究的状况,我以为用不用酋邦这一概念不是问题的实质,但借鉴酋邦和社会分层理论,并将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与聚落形态理论结合起来,将是未来研究的趋势和方向。
三 中国古代国家形成的时间与邦国、王国和古国、方国的讨论
在中国何时进入早期国家、早期文明的问题上,现在的焦点是有主张为夏代或考古学上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也有主张为夏代之前五帝时代或考古学上龙山时代的。前者的依据是,在考古学上二里头遗址所反映出的都邑性质的规格,二里头遗址的墓葬所反映出的社会分层和阶层分化,二里头文化青铜器所代表的文明水准等,都说明这一时期已进入国家和文明的发展阶段;在文献上,夏朝是第一个王朝国家;《礼记·礼运》所说的大同与小康时代的分界也是以夏代为界。后者认为夏朝是多元一体的王朝国家之始,但并非初始的国家。依据龙山时代的城址所体现出的社会组织协调与支配机制,龙山时代的墓葬所反映的贫富差别与社会分层,龙山时代的陶文所反映出的文明因素等等,他们提出龙山时代已进入早期国家与文明社会。
近年来,随着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展开,作为探源工程预研究的项目,考古学者通过对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和河南新密古城寨遗址的进一步发掘[9],使得在二里头文化之前,一些地方已出现文明、已存在早期国家的政治实体的观点,得到了很大的证明。如在陶寺遗址中,发现有规模庞大的大城和小城,城内有大型的宫殿宗庙之类的夯土建筑群,陶寺墓地发现有大量的贫富悬殊的墓葬,还发现有朱书陶文、小件铜器、龙盘、鼍鼓、特磬、玉钺以及天文或礼仪性建筑基址等。这一切都足以说明陶寺已进入早期国家和文明。结合古史传说,陶寺遗址所呈现出的初始国家,实为陶唐氏帝尧所建。[10](p168~169)若承认夏代即二里头文化之前已进入国家文明,那么,最早出现的国家即初始国家究竟是什么形态的国家?苏秉琦先生曾提出“古国—方国—帝国”三阶段、三种形态说。我以为苏先生的“古国—方国—帝国”说有其合理的内核,但也有概念上的模糊性和主观随意性。一方面,它与约定俗成意义上的“古国”、“方国”词汇的含义有所不同。例如,通常人们所使用的“古国”一词,一般是既可以指夏王朝之前古老的邦国,也可以指夏商以来古老的国家。而“方国”一词,一般是指夏商周时期与中央王朝或中央王国相对而言的各地方的国家,对于夏王国、商王国、周王国本身而言,不能称之为方国。另一方面,苏先生把红山文化说成已进入“古国”阶段,把良渚文化说成已进入和夏商一样高级的“方国”阶段,也是值得商榷的,至少是需要论证的。[12]但苏先生毕竟是把进入国家文明以后的历史在总体上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吸收苏先生三阶段划分法的合理内核,避开他所使用概念的模糊性与随意性,即更换“古国”、“方国”这样的词汇概念及其对于红山文化已进入古国、良渚等文化已进入方国的认识,近年我提出了“邦国—王国—帝国”说[12]。我主张最早的初始国家是邦国,诸如龙山时代陶寺、古城寨之类的政治实体就是邦国。
主张龙山时期出现的是邦国,那么这时的文明就是邦国文明而非王国文明。这样,我们就不必在诸如良渚文化大墓或龙山时代其他遗址其他文化的大墓中寻找当时尚不存在的所谓“王墓”[13],也就打破了那种认为在国家起源中只要是国家就一定是王国的误解,这也就回答了最早的国家究竟是什么形态的国家的问题。
我们说,在夏王朝之前,黄河和长江流域最初出现的邦国是一批而非一个,呈现出邦国林立的格局。但当时也不是多数部落或中心聚落都转向了邦国,转变为初始国家的应该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文献上所谓“万邦”应该是只有较少的一部分属于初始国家即邦国,而大部分则属于中心聚落形态或者正在由中心聚落形态走向邦国形态。实际的情形应该是众多的族落与部分的小国错综杂处,形成一种多层次、多形态的秩序。在文献上,帝尧所代表的陶唐氏,鲧、禹所代表的夏后氏,帝舜所代表的有虞氏,以及太皞、少皞、苗蛮族中的某些族落转变成了初始国家。而其他的,有的还属于一般的农耕聚落,有的属于中心聚落,也有的处于从中心聚落形态正走向初始国家的途中,等等。从文明化程度的角度讲,此时只有那些从众多的族落中脱颖而出的部分初始国家,才称得上进入了文明社会。
在中国最早出现的王国是夏王国,而且只出现在中原地区。中原所以能最早进入王国形态,其机制主要是由其地理条件决定的。中原为四方会聚之地,也是诸族落邦国冲撞最激烈之地,这一方面使中原地区容易吸收四方不同的文化和文明的因素,对于中原地区经济、技术、文化、宗教的快速成长和提升都是有利的;另一方面也使中原成为战争和冲突最显著的地区。战争使得邦国中处于萌发状态的王权获得了发展,促进了由邦国走向王国的进程,这就是作为第一个王国亦即原生形态的王国诞生时的环境与机制[12]。
夏王国诞生之后,天下就出现了多元一体的格局,其政治实体也是多个层次并存,既有位于中原的王国,也有各地的邦国,还有尚未发展为邦国的史前不平等的“复杂社会”(即“分层社会”)乃至平等的氏族部落社会。由于王国与邦国相比,在政治实体发展的程度上位于更高的层次,而且有些邦国与王国还有从属、半从属或同盟的关系,有些邦国对王国处于时服时叛的状态,但中原作为一个政治中心已经形成。在多元一体的格局中,王国位于最高的顶点。所以,此时再用邦国或族邦、城邦、城市国家等来代表这一阶段的国家形态,就不如用王国更为合适。
王权王国之后是帝制帝国,这已不属于这里所要讨论的范围了。用邦国与王国来区分夏王朝与夏之前的国家形态,也就回答了《礼记·礼运》大同世界与小康的家天下的形态划分。家天下是与多元一体的王朝体系一致的,而大同世界则与当时尚未出现王权、也没有统一的一元政治体系相吻合。只是《礼运》中“天下为公”的大同,把那时的社会说成是黄金世界,其想象的成分太多,这些都是不足为据的。
陈昌远,谈中国古代文明与早期国家形态(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大学学2003年第4期
第一,文明的定义与标志应如何理解?有的认为: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文明。陈淳说:人工制作的生产工具用火、绘画艺术、埋葬习俗及图腾崇拜都是文明的表现。因此,原始社会就有了人类文明。[2]这应是广义的文明含义,我们所谈的文明应是狭义的文明。正如夏鼐先生所说:“现今史学界一般把‘文明’一词用来指一个社会已由氏族制度解体而进入了国家组织的阶级社会的阶段。”[3]也就是邹衡先生所说的:“在一般情况下,文明的出现,也就意味着原始氏族制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4]其标志是什么?不同意一般将文字、城市和青铜器的出现作为文明的具体标志,而应按恩格斯所说的“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5](P17)国家的诞生就标志着文明的开端。应把文明社会的形成与国家的出现联系在一起。我们在探讨先秦社会性质及其国家形态时,实际上就是探索古代文明社会国家产生于何时。近年来,许顺湛先提出“五帝工程”,“我国历史上有过五帝时代”。[6]曹桂岑同志也提出要“探寻中华五千年文明史”。[7]这些实质上都是指我国以文明为标志的“国家”产生历史,已有5000年之久,在黄帝时代。把文明与文明社会和国家三者紧密地联系起来考察,应区别文明社会形成与文明因素的出现,不能把文明社会的形成标志简单地归纳为技术发展史上的几条因素,或者把文明因素的起源与文明社会的形成混淆起来,这些都是不恰当的。
第二,中国何时出现文明国家?应该说是在“黄帝时代”或者说是“五帝时代”。在这里应区分早期国家形态与晚期国家形态。“五帝时代”或称“黄帝时代”是属于早期国家形态,为部落酋长王国制的奴隶制国家形态。夏商周社会是属于晚期国家形态,为宗族宗法奴隶制的国家形态,是非常典型的。
由于我国古代存在许多不同血缘的氏族和部落,到黄帝时代,许多氏族部落迈向酋长王国奴隶制,各部落首领纷纷称王,因此不断发生战争。从历史发展阶段来说,这个时期应称为部落奴隶制王国时期。黄帝时代经过部落战争与融合,出现早期国家形态。《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黄帝统一天下后,巡视各地,“东至于海”,“西至空嗣”,“南至于江”,“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兴建我国历史上第一座奴隶制王国都城黄帝城。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黄帝时代应是中国古代文明及早期国家的开端。
第三,如何看待古文献?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古文献的历史价值,不能轻意否定古文献关于黄帝时代的记载。过去疑古学派的学者,认为黄帝是中国历史传说时代,没有文字,不可信。他们几乎否认其合理的历史素质与核心,抹煞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一些特点,这是不恰当的。今天我们从考古学角度来看,黄帝时代是绝对不能否定的。《史记·五帝本纪》作为司马迁《史记》的第一编,其历史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应给予正确的估价。结合考古学材料我们应看成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开端。《史记·五帝本纪》以黄帝为首所记载的许多黄帝的历史功业,正是表明中国古代早期国家文明的产生,现已得到考古学家的证实。
历代关于黄帝的记载在先秦时期至少有以下十一种文献:《国语》、《左传》、《逸周书》、古本与今本《竹书纪年》、《世本》、《穆天子传》、《庄子》、《管子》、《尸子》、《吕氏春秋》、《韩非子》。汉代文献有以下几种:《大戴礼记》、《新书》、《淮南子》、《史记》、《汉书》、《白虎通》、《论衡》等。魏晋以后关于黄帝的有关记载就更多了,不必赘述。不过我们可以从春秋战国时期《国语》、《左传》及其有关青铜器铭文记载相结合起来考察,可知黄帝的史事是有历史根据的,是可信的。黄帝应是华夏族的共同始祖,应是真实历史。黄帝传说的世系,即为秦汉以后《史记·五帝本纪》、《大戴礼记》之《五帝系》等书所宗。青铜器陈侯因敦铭文有“高祖黄帝”。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是经过严格考察,是有历史根据的,并非历史虚构、伪造。
参考文献:[1]李学勤.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J].人文杂志(增刊),先秦史论文集. [2]陈淳.从考古学谈人类的早期文明[J].上海大学学报,1984,(刨刊号).[3]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J].文物,1985,(8).[4]邹衡.中国文明的诞生[J].文物,1987,(12).[16]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M].北京:科学出版社,1960.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是继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之后,又一项由国家支持的多学科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与古代文化的重大科研项目。其目标是多学科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研究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发展的过程、背景、原因、特点与机制。这一项目从2001年的预研究启动,到2008年底第二阶段结束,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探源工程的预研究(2001—2003年)、探源工程第一阶段(2004—2005年,正式名称为“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研究”)和探源工程第二阶段(2006—2008年)。
第一阶段的实施时间为2004年至2005年,工作的范围放在中华文明的核心地区中原地区,重点探索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500年(即文献记载和尧舜禹和夏王朝的时期)中原地区的文明形态。第一阶段的项目共设置了五个课题,即“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500年中原地区文化谱系及其年代”(研究表明,历史上的夏代是信史,夏代的物质文化遗存应该到考古学文化中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中去寻找,夏商周断代工程推定夏代存在于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600年,即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7世纪等,使夏文化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500年中原地区自然环境的变迁研究”(研究表明,在公元前2500—公元前2100年期间,中原地区的气候较为温暖湿润,适合农业的发展。公元前2000年左右,在黄河中游地区曾有一个气候较为异常的时期,其主要表现为温度的变化尤其是降雨量的不均衡。这一研究结果与古史传说中关于尧舜禹时期气候异常,灾害频发的记载恰相吻合);“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500年中原地区经济技术的发展状况研究”(研究表明公元前2500年以后,农业生产在保持原有的以粟类作物为代表的农耕生产和以家猪为代表的家畜饲养业的基础上,开始逐渐普遍地种植水稻和饲养黄牛,与此同时,起源于西亚的小麦和绵羊也传入中原地区,由此逐步建立起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和多种类家畜饲养方式。这一时期已经掌握了铸造青铜容器的技术,陶器制作和玉器加工的技术也有了较大发展。研究表明,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确是促进中原地区文明形成的重要动力之一。);“以中心性城邑为核心的聚落形态所反映的社会结构研究”;“公元前2500年~公元前1500年中原地区文明形态的综合研究”。
“探源工程(第二阶段)”研究的年代上限向前延伸到公元前3500年,空间由中原地区扩展到黄河上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西辽河流域。2009年3月通过结项。
探源工程
(二)得出了如下阶段性的认识:1.以约公元前2000年为界,中华大地上的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公元前2000年之前,辽西、海岱、长江中下游等地区的文化各有自己的起源和传统,虽彼此有交流,但大致为独立演进发展的格局。各地区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呈现出百花齐放,相互竞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局面。各地区先进文化因素汇聚中原,也促进了中原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一趋势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步形成中原地区华夏文明独秀于林的局面。中原地区夏商王朝的文化向周围辐射,各地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被逐渐纳入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轨道,融入到中华文明的大熔炉之中。2.导致文化格局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发生重大变化的物质基础。中原地区的地形景观类型多样。在这种景观多样的环境中,公元前2500年以来,人们发展出了包括粟、黍、水稻、大豆和小麦在内的“五谷农业”,家畜种类则有猪、牛、羊等。当时人们的活动区域主要在黄土台地上。台地高平,不易受灾害影响,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相对便利的交通条件也有利于文化的整合。辽西地区地处农业经济区的北部边缘,这里的农作物种类单一,以小米为主,其家畜种类到了夏家店下层已经有猪、牛、羊三种。在气候较为暖湿的条件下,农业生产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在气候出现干凉化之后,农业生产就会比较困难,这也是 该地区多次出现农牧业转化的重要原因。长江中游和下游地区比较相似,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家畜主要是猪,但饲养规模相对有限。稻作农业对水分条件要求苛刻,为了追求适合稻作农业的场所,人们多选择地势低平的河湖边缘居住和生产。因此,气候波动所造成的干旱或水患,对文化或社会的打击程度或许比想象的要大得多。3.走向文明之路的不同途径。公元前2500年前后,以中原陶寺古城、长江下游良渚古城和长江中游石家河古城的出现为标志,这些地区史前社会的发展普遍达到相当高度。这些规模宏大的工程需要有效动员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表明这些古城控制了大量人口,综合考虑考古资料反映的社会成员明确的等级分化、为贵族服务的手工业、暴力和战争等相关情况看,这些地区在当时可能已经进入了早期文明社会,建立了早期国家。因此,说中华文明拥有五千年的历史是有根据的。中华文明的形成是在一个相当辽阔的空间内的若干考古学文化共同演进的结果。比较研究初步揭示出各地文化达到最辉煌灿烂成就的时间是参差不齐的,它们各自的文明化内容也有所不同,这就暗示了它们在走向文明的进程上,各自的方式、机制、动因等也可能不尽相同,说明中华文明的形成是一个远为复杂而深刻的问题。
在夏文化研究中,虽然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已取得了不少共识和获得了重要进展,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