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干部集训征兵讲课_在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课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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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连长、指导员集训讲课提纲

根据集训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进一步了解学习征兵基本知识和当前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化解问题的对策。

分三个内容来讲解:

一、征兵工作基本知识

二、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三、化解征兵工作面临问题的对策 下面,讲第一个内容征兵工作基本知识 分三个方面:

(一)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征兵工作的基本程序

(三)征兵工作的基本特点、原则和政策规定

(一)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源头工程,是关系国家安全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每一年的征兵工作都有新的要求。当前,国际形势却日趋复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对我“西化”、“分化”和遏制我国的战略图谋;周边国家与我国围绕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也斗争十分激烈;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恐怖主义势力)活动猖獗,这都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面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我们必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军队全面建设。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下搞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从国家安全的高度,从国防和军队长远建设的高度,认真做好征兵工作,为维护祖国的安全统一和繁荣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简要了解一下征兵的程序。(共11个步骤)★宣传教育

在兵役工作中开展宣传教育,并贯穿征兵工作的始终。主要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思想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兵役法制教育和端正入伍动机教育。宣传教育的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舆论宣传形式,如举行报告会,组织参观,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标语、横幅、黑板报、画廊宣传等。一类是思想教育工作形式,如座谈会、家访、谈心、跟踪教育等。

★兵役登记

主要是了解掌握当地适龄男性公民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具体工作由基层武装部组织实施,基层公安、卫生等部门选派人员参加,一般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登记时一般由适龄公民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个人一寸免冠近照前往,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应由其亲属或委托人代为登记。

★初检、初审

主要是了解掌握当地适龄男性公民的身体、文化、现实表现情况。具体工作由基层武装部组织实施,基层公安、卫生等部门选派人员参加,初检一般情况下在兵役登记站组织实践,也可由县、区人武部统一设站组织。

★确定预征对象

县、区兵役机关在对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初检、政治初审的基础上,按一定数额选定本年度的预定征集对象,选定时应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区)三级把关责任制。首先,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数额,经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向乡(镇、街道)推荐预征对象;其次,乡(镇、街道)对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应认真进行审查,本着合理负担、择优选定的原则,按规定的数额向县(区)兵役机关推荐预征对象;第三,县(区)兵役机关对基层推荐的预征对象,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查,确定本县(区)当年的预征对象,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体格检查

征兵体格工作在政府领导和兵役机关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卫生部门负责,应征公民上站体检时,应携带“三证一照”。即: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寸免冠近照。体检开始后,要在候检室检查其户口本和毕业证,并在体格表上张贴本人照片,进行统一编号,防止冒名顶替。

★政治审查

征兵政审工作在政府领导和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公安部门负责。一般采取县、乡、村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对外出打工经商的要采取去人、发函、查问知情人等方法搞清现实表现情况,对有疑点的青年,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一律不批准入伍。

★新兵走访

走访主要调查应征公民病史情况、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情况。走访调查工作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承办,基层专武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所)医生、民兵营(连)长等人组成调查组具体实施(政治条件兵和身体条件兵接兵干部参与)。调查组通过认真走访调查,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县级人武部根据调查组调查的情况,慎重做出结论,作为定兵的一个依据(《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装入新兵档案)。没有经过走访调查的,一律不得纳入定兵范围。

★服装发放 由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时间一般在新兵审定后和新兵集中前,以接兵部队为单位,本着先走先发,后走后发的原则发放新兵被装给新兵本人,并现场组织试穿,做到衣履适体。

★新兵运输

由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共同完成,实施时。首先,由兵役机关以接兵部队为单位编造《新兵花名册》,并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将《新兵花名册》和新兵档案移交给接兵部队;其次,在新兵起运前三到五个小时将新兵移交给接兵部队,交接的地点一般在车站、码头等交通方便的地方;第三,新兵起运前,要对新兵进行乘车(船)常识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起运时,各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欢送。

★跟踪了解

义务兵被征集后,作为地方政府及其兵役机关和出兵单位将开展跟踪教育,协助部队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实施管理、服务工作,使义务兵人人安心服役,个个争当优秀士兵。跟踪教育主要有6项工作内容:(1)基层人武部与义务兵定期通信了解情况;(2)每年统计核查在役义务兵人数;(3)受理义务兵及其家属来信来访并及时处理;(4)基层人武部或分管兵役工作的部门进行家访;(5)上报、汇总和交流跟踪教育、管理与服务情况;(6)了解义务兵受奖惩情况,慰问、奖励获奖人员。

★总结验收

兵役机关适时、认真地搞好征兵工作总结,正确估价工作情况,科学分析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吸取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征兵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拒绝服兵役的青年和拒绝完成兵役任务的单位,依照《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当前征兵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防教育以及相关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导致部分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征兵难”现象。人武部根据征兵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段时间对各乡、镇、办,村(居)、社会各界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暂时没有“难”到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地步,但也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应征适龄青年逐年减少。以2008—2010年度我区报名并参加体检人数尚不足适龄青年的60%,报名人数下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从7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出生人口减少,我区进入现役的适龄青年相应减少。二是适龄青年升学、就业渠道增多,兵员基数继续分流。目前我区高中的升学率在80%左右,未升学的大都外出务工,外出务工又能按要求返乡应征的比率并不高,且应征还需过体检关、政审关,合格的兵员就显得更少。

二是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不高。主要表现为以种种借口逃避服兵役,有的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假报病史,体检合格人员自动提出不愿服役。究其原因有:一是国防意识淡薄。目前的适龄青年都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身处“太平盛世”,缺乏保家卫国和居安思危的思想认识。二是利益关难过。部分适龄青年及家属认为应征入伍一无“钱”途、二无“官”路,不想应征。当前义务兵待遇不高,对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又较低。三是家庭关难过。父母宠爱,祖父母“隔代爱”,许多家长怕孩子到部队吃苦;有的青年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此外,极个别接兵单位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也影响了适龄青年的应征积极性。

三是兵员征集质量难保证。征集新兵的思想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素质提高不大,征集的新兵所具备的科学文化素质与目前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很大的差距;征集的新兵因思想不稳定、身体有问题等造成换兵、退兵的现象有所抬头。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到升学率日渐上升、就业途径增多的影响,部分人认为工作赚钱入学深造都优于参军入伍。二是入伍的动机不纯。部分人认为当兵就是为今后的就业打个基础、找条出路。

四是征兵工作开展难。较突出的困难有:一是应征青年流动多,政审外调难开展。二是临阵磨枪,宣传效果难保证。三是兵役法规中惩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无统一标准,处罚执行难。四是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

总之,严峻的征兵形势,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化解征兵工作面临问题的对策

征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再大的困难都必须保证任务的完成,因此,必须立足现有条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改变被动的工作局面。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对新政策规定的宣传。

强调加强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必不可少。国务院、中央军委以级各级地方政府近几年,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今年山东省、滨州市又分别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鲁发(2011)7号文件和滨发(2011)15号文件。

征兵新的政策规定

1、征集的主体对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总政治部和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自2010年来,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这一规定主要是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征集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2、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兵员征集的条件,除了对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外,其年龄条件为,应征男青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岁至19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同时,女青年身高要求为162厘米以上。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右眼裸视力可放宽到4.6,左眼裸视力可放宽到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56次至110次之间;等等。

以下身体情况不符合入伍条件:

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重度破裂症,不合格;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3、入伍基本政治条件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征集服现役:

(1)散步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呢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

(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务兵,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官,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2010年入伍符合条件有相当一部分提高)(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兵役的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学费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金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5、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就业优惠政策(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6、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

(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臵退伍军人的,或者由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列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责任的,给予刑事处分:

(一)收受贿赂的;

(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

7、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是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士兵退役后仍回原入伍征集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安臵其参加农业生产、分配工作或复学、复工、复职,或给予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8、2011年山东省征兵工作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

(1)提高优待补助标准。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补助政策。符合国家安臵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国家指令性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臵期间,要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村籍义务兵,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应适当提高。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由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发放。

(2)加大退役士兵安臵力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都应积极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与接收安臵的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企业招录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规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臵。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要加强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但群众们对这些政策规定了解的知道的却很少,导致大量的政策规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作用。常常出现一种“一阵风”、“运动式”的宣传模式,很难做到持久深入,家喻户晓。为此省军区提出了“一季征兵,全年准备”的要求,把每年的5月、10月作为征兵宣传月,要求各级要加强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宣传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形式和教育契机,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是坚持把抓好平时准备作为提高征兵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牢固树立“一季征兵,全年准备”的思想。注重搞好外出青年的征集工作,建立“外出打工适龄青年流向档案”,尽可能地将他们外出的地点、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案,以便于能更准确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加大高校毕业生征集力度。加大对服过役的大学毕业生倾斜力度,如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进人等用人渠道上给予优惠,加大大学生入伍提干比例等等

三是强化全民国防意识,加大兵役法规执行力度。当前,国防意识淡化,依法服兵役观念弱化等问题影响了征兵工作的开展。一要加大国防教育力度。二要加大兵役法规执行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升学。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扰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臵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区征兵办将协调区相关单位,依据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士兵是构成军队的绝大多数,是军队战斗力的直接体现者一切作战和战备训练都要依靠广大士兵完成、落实。士兵的素质决定了任务的完成情况,而士兵的素质又取决于兵员的质量,所以要加强征兵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征兵工作的规律,为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作兵员准备。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所讲的内容都是一些常识性知识,希望同志们课后进行消化理解,真正把这些知识融入到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去,成为我们武装工作带头人和传播者,为我们做好下一步的武装工作提供依据。如有不当之处,课下再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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