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工作量规定(讨论稿)_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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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周工作量、社会兼职与跨课时工作量
(讨论稿)
一、课时工作量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每周课时工作量标准如下:
科 目:语 文10数 学10汉语10体育14其它专业课12 注:
一、研究性学习课按实际授课计入课时(应有教案)。
二、各种社会兼职周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教研组长、专业组组长每周增加两课时,备课组长每周增加一课时
(二)校级领导按照教育局规定课时计算;班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行政办主任、党办主任、信管中心主任等为50%工作量。
(三)兼职各科室工作人员每周增加三课时。
(四)常年带运动训练队体育教师每周增加两课时,以上均应有教案。
三、跨课时工作量核算
(一)科目分类
1.一类课:语、数、汉语。
2.二类课:专业课、德育课、民族团结
3.三类课:体育
(二)跨科计算
1.一类课不同科之间跨:增加3课时。
2.一类课同科之间跨:增加2课时。
3.二类课不同科之间跨:增加2课时。
4.二类课同科之间跨:增加1.5课时。
5.三类课不同科之间跨:增加1.5课时。
6.三类课同科之间跨:增加1课时。
9.一类与二类课之间跨:增加2课时,与三类课之间跨:增加1.5课时。
10.二类课与三类课之间跨:增加1.5课时
12.一类或二类课跨年级授课增加2课时,三类课跨年级授课增加1.5课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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