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_统计局政务公开总结
章丘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统计局政务公开总结”。
章丘市统计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日趋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统计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内容:
一、统计的基本任务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二、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2)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组织国民经济核算。
(4)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三、统计执法的内容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部门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本部门所执的主要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它法律法规。
四、统计执法的形式
统计执法工作实行专职统计检查员执法与全员执法相结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统计管理登记制度
新建或迁入单位,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批准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变更、撤销和迁出的单位,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报送统计资料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
统计管理登记实行年度检验制度。基本调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和《统计管理登记证》到统计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管理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对每个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的单位收取工本费50元。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竣工登记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章丘市统计局办理开工项目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不如实申报登记的,按拒报统计资料或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处理。
七、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统计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统计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统计证》是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资格、统计工作考核和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情况的证书。统计人员应取得《统计证》,持证上岗。各单位、部门对未取得《统计证》者,不得任用其担任专、兼职统计人员。
八、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九、统计执法办案程序
统计执法办案程序分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四个阶段。
1、立案:统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违法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方予立案。立案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得充分的证据,弄清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为下一步的案件处理打下基础。在调查取证阶段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向被调查者出示执法证件;二是调查人员须两人以上;三是要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结束,调查人员要写出调查报告。
3、审议处理:首先法制机构和调查人员经过初步审议,提出处理意见,填写《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然后报分管局长审定或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审议过程主要是解决好案件定性和处罚额度问题。
案件处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告知:书面通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2)听证: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企事业组织罚款超过20000元,不论当事人提出与否,都应组织听证。(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4)执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在限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拒不缴纳罚款,则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结案:当案件的处理结果得到完全的执行后,填写《结案登记表》案件即可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