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推荐)_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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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5、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有证号的需填写证号)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7、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ZJ3.0)
8、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J4.1.0)
9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J4.2.0)(有钢结构还需另提供钢结构子
分部验收记录)、楼板层厚度及钢筋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抽测记录(土建)
10、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监督记录
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无锡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核审查备案登
记表、无锡市民用建筑节能单项验收备案登记表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TJ1.7)、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TJ4.0.1)单
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TJ4.0.2-1,TJ4.0.2-2)、单位(子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TJ4.0.3)、工
程质量保修书
12、建筑电气分部、给排水及采暖分部、电梯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记录
附: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DQ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SN1.2)、建筑水电检测报告(防雷接地、绝缘电阻、通球通水等)
13、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报报告(主要指住宅、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性质要求)
1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一式三份,验收时间为我站参与监督验收时间)
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
1、各分部监督验收记录中开工、完工时间为该分部开工完工时间,而不是整个
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验收时间为施工资料分部验收记录中最晚签证的时间
2、以上序号1,2,3,4,6,15建设单位不需要提供。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承包人(全称):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安三标段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按承担施工的全部范围内容进行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2、3、4、5、6、7、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装修工程为2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水设施、道路的办法配套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4.2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15%:①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返回保修金的50%;②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返回扣除防水工程相应保修金后的保修金;③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14天内付清保修金余额。
五、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限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