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中学图书室管理规定_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板桥中学图书室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板桥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借书
1、本馆所有图书对全院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馆必须交验本人校园卡,无证不得入室。
2、入库时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书库。大衣、棉衣请放在指定位置。
3、读者选书时必须持代书板进入库房并正确使用代书板。
4、代书板的使用:在书架上取下某一册图书时,须将代书板插放在这一册图书原有的架位上。若所取下的图书不借阅,则放回插有代书板的位置;若决定借阅该书,则把图书和代书板一并取下,带出至柜台处交付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5、选书时请勿将书拉倒、拉乱、放错位置。既不按照规定使用代书板,又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图书馆将暂停其借书权利,直到其改正为止。
6、选好书、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内容与书名不符等现象。如有发现,请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加盖污损章,作为标记,否则责任自负。
7、凡未办理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8、若所借图书存在超期或欠款情况时,必须先交清欠款,方可借书和续借。
9、要保持书库卫生,请勿在库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10、在书库选书时,请勿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做不文明举动。
11、下班前10分钟,工作人员开始清库,请读者自觉遵守规定。
12、要爱护所借图书及书内条形码、书标等,如有损坏和丢失,其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3、请勿在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书库安全。
二、还书
1、读者须持所借图书到流通部办理归还手续。不得代替他人还书,以避免不应有的错误。
2、还书时,如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图书有新的破损、缺皮、少页、偷梁换柱及书内条码、监控设施破损、丢失等现象,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3、还书时,如图书登记薄显示超期,读者应以按每册每天0.3元累计计算进行交款,如超期时间超过100天,从101天起超期罚款加倍计算。
4、凡还书日期在五一、十一节日内的,均可到节日后一周内还上。若节日后一周仍未还上,则按超期处理。
三、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4周。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1册图书,借阅期限为2周。
四、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馆借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发布通知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管理员:陈威
恩施市板桥中学
20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