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修订稿_深圳市业主委员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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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修订稿
(经2018年4月21日深圳狮子会第十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狮子会管理,依据《深圳狮子会章程》,参照《中国狮子联会章程》、《中国狮子联会工作规则》,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会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慈善服务活动的人士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正己助人,服务社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引导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界人士,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第四条 本会的愿景:成为社区服务和人道主义服务的生力军。第五条 本会的使命:身体力行,实践人道主义;服务社区,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条 本会的价值观:包容、传承、凝聚、创新、奉献、成长。第七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党建工作
第八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深圳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 2.个人房产坐落于深圳市的证明;
3.个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证明; 4.深圳市居住证;
5.在深圳市的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购买社保资料)。第十七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会务活动和服务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爱护集体荣誉;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积极参加本会会务活动和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会员类别
(一)正式会员
履行入会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参加会务及服务活动的会员为本会正式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利,并应承担会员应尽的义务。
3.转出和拟转入服务队队长批准,在《转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缴纳转队费200元。
(二)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务及服务活动,但仍希望保留会籍,可申请休会,成为留籍会员。会员休会1年后如仍需休会,则需重新申请休会。连续休会时间不超过2年。休会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休会申请表》; 2.所属服务队的队长团队讨论通过; 3.本会会长批准。第二十二条 退会与除名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向所属服务队提出退会的,该服务队应书面通知本会。退会应交回会员证及有关物品。
(二)会员逾期六个月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退会六个月以内的会员,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恢复会籍;退会六个月以上的会员,须以新会员身份重新加入。
(四)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行为,给本会利益及声誉造成损害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纪律处分或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三)本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决议。第二十五条 会员代表产生程序和名额分配
本会前会长、当届理事、当届监事自动获得代表资格,不占其会籍所在服务队的代表名额。
本会所辖服务队,每15名服务队会员可以推选1名正代表和1名副代表。会员代表应亲自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和临时会员代表大会。正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副代表出席。若正代表和副代表均不能到会,视为放弃行使权利。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人数不超过39人,且人数为奇数。理事会由会长、上届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理事组成。理事每届任期为一年,从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监事不可兼任理事;理事可竞选连任,除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外,其它理事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上届会长及秘书长为当然理事。秘书长由主管部门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第一副会长经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当选的会长、第一副会长为理事。
第二副会长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其候选人须经竞选成为理事后方可参选。
其他理事经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在理事会和监事会任职。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九)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三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
(十)由所在服务队队长团队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书面推荐;
(十一)竞选承诺的个人捐款和筹款已经兑现;
(十二)较好完成当年度本职位的工作任务;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四)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二条 理事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
(三)曾担任过服务队队长,会龄满三年;
(四)对本会发展有较大贡献;
(一)理事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表决权; 3.提案权; 4.知情权。
(二)理事义务 1.出席理事会会议;
2.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本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就本会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议案及建议; 4.服从理事会分工,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上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总务长、纠察长及常务副秘书长等9人组成,其中财务长、总务长、纠察长及常务副秘书长由会长从当选理事中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产生。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三十三条第(二)、(三)、(八)、(九)款的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通常采用集会方式召开。
第三十七条 对需由本会会员出任中国狮子联会相关职务的,应按中国狮
1(八)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九)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十)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三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
(十一)由所在服务队队长团队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书面推荐;(十二)八年以上会龄;
(十三)承诺在任期内履行监事长职责。第四十条 副监事长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二)曾担任过本会监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五)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七)未受过刑事处罚;(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九)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十)所在服务队会员人数连续三年达到20人以上,本年度需达到25人以上;
(十一)由所在服务队队长团队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书面推荐;(十二)六年以上会龄;
(十三)承诺在任期内履行副监事长职责。第四十一条 监事应具备如下任职条件:
3要求理事会复议理事会原决议;列席会议和服务活动的监事有权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前发表监督意见。
(四)当本会理事的行为违反章程和规章制度并严重损害本会利益时,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如仍不改正,监事会可对该理事做出暂停职务的动议,理事会应召开会议,做出是否暂停该理事职务的决议;
(五)监督、检查本会的财务工作,有权审核财务账簿和相关文件资料,对本会的经费预算、决算提出整改意见;每年度组织一次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会财务进行年度审计;
(六)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程序,严格按照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各种选举和任免;
(七)受理本会会员或者服务队对本会理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及服务队等管理人员违反章程、制度或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提起的投诉;受理会员对理事会做出的纪律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对投诉或申诉事项组织调查、核实;
(八)行使法律法规或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除前款第(三)、(四)项决议应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外,其他决议应经出席的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四十三条 会长顾问委员会
本会设会长顾问委员会,由历任前会长组成,为本会咨询机构,指导本会运作,出席本会重要的活动,对本会的重大决策给予指导意见。
第四十四条 会长
本会会长原则上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
5署相关合作协议;
14.财务收支平衡实行会长负责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超支的,会长应在该年度任期内进行调整和解决,不得把赤字转至下一年度,否则不得担任中国狮子联会、本会或服务队的任何职务;
15.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所授予的权利。
(二)上届会长 1.辅导会长开展工作; 2.领导本会基金委员会的工作;
3.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区务会等会议及活动,支持指导理事会执 行年度工作计划;
4.会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第一副会长
1.作为会长的主要行政助理,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 2.协助区年会委员会筹备和举行会员代表大会;
3.指导会员发展与保留、团队领导能力提升、新服务队创立与建设、非 正常服务队的整合健全、会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4.根据会长安排,负责指导相关分区、服务队和委员会开展工作; 5.参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协助会长进行各项费用控制; 6.负责筹集服务活动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7.熟悉会长职责,在会长缺席时主持或出席本会会议和服务活动,或开 展对外交流活动;
8.会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第二副会长
7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会资产管理工作;
3.指导财务督导委员会对本会及各服务队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 审计,并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4.培训本会财务人员及各服务队财务,指导各服务队的财务工作; 5.审核本会及服务队的各项经费,对本会及服务队的预算执行工作负责; 6.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协助深圳狮子会基金委员会和国际狮子基金委员 会募集服务经费;协助本会大型活动筹备组完成财务预决算的制定、审核、执行等工作;
7.会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总务长
1.协助会长对本会的事务性工作进行管理,负责本会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场地安排及布置工作;
2.做好本会会务资产、狮子用品的制作、保管、使用及交接工作; 3.定期检查各服务队实物资产的管理情况; 4.负责来宾的接待工作; 5.会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纠察长
1.协助会长、副会长、专区主席、分区主席及各服务队开展会务工作,协调与排解冲突事件;
2.督导本会各项会议的秩序和礼仪礼规,并对迟到、早退、未佩戴徽章、扰乱会场秩序者予以纠正或收取“贺金”,“贺金”纳入服务经费。
3.监督理事、各服务队、会员执行本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
(十一)分区主席
1.协助会长及专区主席领导所辖分区和服务队,推进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的实施;
2.组织所辖服务队参加讲师团培训2次以上;
3.指导所辖服务队规范运作,改善非正常服务队,支持新服务队的创建工作;
4.参加本会理事会、区务会和分区相关会议,向会长和理事会汇报所辖 服务队的情况;
5.本年度组织所辖服务队召开不少于两次联席会议,并参加所辖服务队的例会和服务活动一次以上;
6.督促所辖服务队按照规定选派代表出席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区务会及 其他各项会议;
7.协助会长组织本会会议与大型活动,协调专门工作机构、本分区所辖服 务队共同开展活动;
8.会长、副会长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四十七条 专门工作机构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专门工作机构。
专门工作机构分两类:第一类是专门委员会,其名称为“XX委员会”;第二类是承担专门职能的专业团队,包括长期设置的专业团队和临时设置的专业团队,其名称为“XX团”、“XX中心”、“XX俱乐部”等,也可以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
专门工作机构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职能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专门工作机构设主席1名,执行主席3~6名,任期一年。委员会主席、1由副监事长临时行使监事长职责;
(二)根据本会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行使副监事长的其他职权。第五十条 监事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依据本制度开展工作;
(二)就本会规范和监督工作提出监事议案及建议;
(三)根据监事会内部分工,完成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四)根据监事会的指派或监事长的委托,列席监督范围内的各类会议,并发表监督意见;
(五)根据监事会的指派或监事长的委托,完成各项临时工作;
(六)参加监事会工作会议,依据本制度行使表决权;
(七)根据本会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行使其他监督职权。第五十一条 办事处
办事处是本会的办事机构,设总干事1名、副总干事1-2名、执行干事若干名。总干事和副总干事由秘书长提名或提议,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二)执行、落实会长交办的工作;
(三)传达、落实理事会的决定,协调各委员会、服务队工作;
(四)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提供服务;
(五)草拟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其它综合性文稿,编写本会年度大事记;
(六)负责本会的宣传工作和网站维护;
(七)负责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
3极、正面意义的名称。
第五十五条 服务队推举大会
服务队推举大会以民主程序内部推举产生下一届服务队队长团队人选,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决定服务队重大事项。
每年于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上届队长召集服务队推举大会。服务队会员大会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服务队会员出席始得召开。
会员应当亲自出席服务队推举大会,并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每一名会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服务队推举大会的决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且经超过半数的参会会员同意方为通过。对罢免队长、副队长、秘书、财务及理事进行表决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会员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服务队新一届队长团队推举名单,应于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15天上报本会。
第五十六条 服务队队长团队
服务队队长团队是服务队日常工作的议事和执行机构。服务队队长团队由队长、上届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秘书、财务、总务、纠察及其他成员组成,总人数为11~15人,且为奇数。一名会员不可在服务队队长团队中同时担任两个职务。
服务队队长团队每届任期为一年,从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队长不得连任,财务不得连任超过三届,其他队长团队成员可竞选连任。创队队长及首届队长团队成员必须任职满一年。原则上,上一届第一副队长为新一届队长候选人,上一届第二副队长为新一届第一副队长候选人,上一届第三副队长为新一届第二副队长候选人,并另选一位新一届的第三副队长。秘书、5目遴选、服务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督导和服务绩效评估等工作;
(五)服务活动经费应全部进入服务经费账户中,由本会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按“量入为出、量力而为”的原则和财务管理规定支出及核销;
(六)服务活动的开展应尊重会员的意愿,注重会员的参与,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本队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行为及给本会利益及声誉造成损害的,经服务队队长团队表决通过,服务队队长团队可建议本会纪律委员会,向本会理事会对该违纪会员做出纪律处分建议。本会理事会对该违纪会员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六章 会费和财务管理
第五十八条 本会会费
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会费缴纳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缴纳会费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会员逾期六个月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十九条 本会经费
本会经费分为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严格分开管理。本会收取会员会费作为行政经费。行政经费可以转为服务经费,但服务经费不得挪用为行政经费。
本会经费分为限定性经费和非限定性经费,应严格区分管理。本会会费收费标准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十条 资产管理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7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所述的“以上”不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经2018年4月21日深圳狮子会第十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