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发放办法_年底双薪发放管理办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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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年底双薪发放办法草案

(1.1版)

公司根据每年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确定本年度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现就年底双薪(即第13个月工资)的发放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发放部门及岗位:

部门:商务部(库房)、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中心、技术部、系统

集成部、产品事业部、研发中心、售前支持中心

岗位: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助理、专职司机、以及不以业绩考评的其它岗位。

二、发放时间:

公司年终总结会前的发薪日(或指定日期)发放。

三、发放数额构成:

第13个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组成,不包括每月公司支付的各项补助和(绩效基数工资、职务津贴—未确定)。

发放第13个月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发放比例:

(一)任职时间:

1、本年度入职并连续工作未满5个月的(含第5个月),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2、本年度入职并连续工作满5个月,未满10个月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的50%计发。

3、本年入职并连续工作满10个月以上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100%计发。

(二)出勤率:

1、本年度出勤率在85%以上的,即病事假、婚丧假、孕产假、以及所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等全年累计休假不超过40天(含)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100%计发。

2、出勤率在60%--85%之间的,即病事假、婚丧假、孕产假、以及所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等全年累计休假在40--104天(含)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50%计发。

3、出勤率未满60%的,即病事假、婚丧假、孕产假、以及所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等全年累计休假在104天(含)以上的,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三)其它:

1、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2、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的,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XXX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年底双薪发放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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