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_理论力学第八版哈工大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哈工大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理论力学第八版哈工大”。

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哈工大工程硕士学员: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济南市公用事业局及济南市海纳教育培训学校之相关规定,对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如下:

一、培养模式与培养年限

在职研究生培养年限为2.5——5年,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约1-1.5年,第二阶段为工业实践与论文工作,时间约1年。即在职研究生可在2.5-5年期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习期间管理

(一)研究生班学习期间的管理工作由海纳学校负责。

(二)所有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规定,出勤情况将记入个人课程考核成绩(占30%);培训上课期间实行签到制,由学员本人签到。

因安全、生产、经营等原因确实不能正常上课者,必须履行请假制度,请假程序为由个人书写请假条,所在单位领导批准,交给海纳学校管理人员备案。若请假条不能送达时,可将请假条传真至海纳学校(0531-89016801),未参加学习且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三)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

(四)海纳学校于每次课程结束后,及时汇总出勤情况报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并在群里下发考勤通报。

三、课程学习

(一)所有课程由哈工大统一选派教师定期授课,无论任何原因,学生缺课1/3上课学时,将被取消此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必须重修此门课程。

(二)所有学员(考录及跟班修学分人员)若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每次课程。现在一次课程结束后随堂考试,若因个人原因未修得学分,学员需去哈工大本校修该门课程的学分。只要有一门课程没有学分,将无法参加论文答辩,无法结业

(三)学生必须在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后,方可进入工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培养环节。

希望广大学员认真遵守各项规定,顺利完成学业。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济南市海纳教育培训学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哈工大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哈工大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理论力学第八版哈工大 管理办法 哈工大 在职研究生 理论力学第八版哈工大 管理办法 哈工大 在职研究生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