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点_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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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点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总体安排,2009年是全面落实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推进新课程实验各项工作全面到位的重要阶段。要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大装备配备力度,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新课程实验工作全面持续深入推进。2009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为实施新课程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或指导意见,主要有:关于课程开设方面的文件,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校本课程、选修Ⅰ课程等开设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文件,包括选课指导制度、校本教研制度等;关于考试评价方面的文件,包括学业水平测试方案、2011年高考方案等。同时在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市、县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已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

2、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以及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省有关课程改革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并建立符合各自实际的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

二、严格规范课程开设,确保开好必修课

《高中课程方案》和省课程设置意见是国家和省指导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和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教学法规,是学校开展新课程实验和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2009年,全省各高中学校要按照《课程方案》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开齐、开全必修课程,不得减少必修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课程。同时,要统筹安排高中三年的学习内容,防止盲目加快进度,提前结束课程,拉长高考复习时间。

三、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好选修课程

按照我省课程设置意见,选修Ⅰ课程按“建议选修模块”和“自主选修模块”两类设置。各市要指导各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课程开设规划,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要在开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开足“建议选修模块”,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出“自主选修模块”,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各高中学校必须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使高二年级第一学期选修课顺利开设。省厅将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各市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结合实际建立科学的校内选课制度。

四、认真组织落实好新课程实验重点工作

1、创造条件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省厅将出台《山西省实施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全省所有高中学校必须按照我省课程设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省教育厅将组织研究性学习基地校展示活动。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和指导,从经费保障、师资配备、资源开发等方面予以保证,做到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课时安排、教学管理的全面落实。

2、因地制宜开好通用技术课程。省厅出台《山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开设指导意见》。同时通过组织通用技术专用教室、设施展示活动,促使高中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配备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和设施设备。各地要指导高中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课时,在队伍建设、资源开发、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教学研究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开足开齐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模块。要因地制宜,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合理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逐步开设选修模块。

3、积极推动校本课程开设。省厅将出台《山西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各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和学校的课程资源,组织开发和建设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校本课程,保证完成课程方案6个学分的最低要求。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的管理、指导和督查,使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推进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高中学校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建立起新的学生、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省将继续为各市和学校提供模块考试样题,继续加大对模块考试和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5、研究制订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并力争年内组织实施。就制订《山西省2011年高考改革方案(讨论稿)》进行认真调研,力争能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实施好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建立全面规范的高中学生评价体系。

各市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的实施和指导,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过程管理,保证发展报告覆盖到所有高中学校所有实验年级学生,不留空白。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面运行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电子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文本填写工作。省厅将组织所有高中学校负责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精心组织,持续做好培训工作。

2009年的培训工作总的思路:以市级培训为主、省进行重点项目培训和学科骨干培训。学校开展扎实有效的校本培训。具体安排为:高一年级新进入新课程实验的各学科教师由市级组织培训;高二年级省将为每市培训各学科骨干教师,其它教师由市级组织培训。同时,省厅将以会代训,对全省高中校长和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电子管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省厅将就2009年培训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组织好2009年市级培训。各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

校本研训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校本研训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地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反思、分析和解决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把教学实践与校本研训融为一体,逐步形成教师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方式。

七、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要把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作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工作重点。指导教师按课标要求处理教材、实施教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规定学时内完成模块教学任务。要针对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课程资源、质量管理、教研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从教学内容研究入手,对教学目标的把握、内容的选择、知识间的逻辑结构、教学呈现的方式等进行研究,切实提高理解课标、处理教材的能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积极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课例研讨为手段的新课程教学研讨活动和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提高新课程实施能力。促进学生由被动式、接受式学习逐步向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转变。

八、加强督查指导,充分发挥基地校的作用,保证新课程实验顺利推进

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市和基地校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调研、检查、指导,检查各地和学校执行《方案》、国家和省其他课程指导文件的情况,重点检查和解决学校各科目模块开设情况,校本课程开发情况,学生自主选课情况,师资、校舍、设备和其他课程资源配备情况,教材选用以及学生选课指导制度、教学班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发展性评价制度等保障新课程实施的配套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继续加强对基地校的建设和管理。省厅将建立基地校专家专项督查制度,定期深入学校进行专题性指导和督促,积极探索学校层面实施新课程实验的有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基地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提供经验和做法。同时充分利用“山西省高中新课程”网站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简报”平台,介绍改革动态,收集工作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在线研讨,提供咨询答疑,推动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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