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权力公开运行_党务公开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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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浪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情况简介
我院被庄浪县委确定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单位以来,按照“健全机构、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公开运行、创新载体、强化监督”的总体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理清了工作思路,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清权确权,编制了《庄浪县人民法院法定职权》等5个职权目录,绘制了党组会议决策、案件审理等13个流程图,开展了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了执行廉政风险的告知及承诺等7个监督机制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细则》等10项规章制度。具体措施有:
一、立案公开,创建文明窗口。“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我院以立案公开为切入点,积极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功能,设置法制宣传栏、立案排期公告栏;把立案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收费标准、诉讼程序流程图等公布上墙,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当事人也可以利用电子触摸屏,查询上述内容和职权目录、诉讼文书样式、诉讼须知、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在原有便民设施的基础上,购置了当事人休息的沙发、休息椅、饮水机,便民书写桌,书报架、纸笔、老花镜、便民伞等,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当事人;当事人活动区内鲜花争艳,生机勃勃,环境优雅,整洁卫生,使诉讼群众和来访人员感到办事的环境既宽松、又舒适,减少了心里压力,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增设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公开开庭公告、审务公开信息和审判执行有关制度;设置了导诉区、立案区、立案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区、安检区等六大场所,实现了咨询查询、材料收转、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和调解、进行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审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等九项司法公开功能,突出了窗口公开、透明、服务性质,真正做到“选择诉或非诉解决有人指点参谋、诉讼有人引、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使“立案信访窗口”更具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和大众化,立案公开上水平。
二、庭审公开,强化阳光审判。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我院十分注重庭审公开工作,共设有大、小审判庭10个,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庭审前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当事人、案由、时间、地点和合议庭、独任审判人员;除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审理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证据的认定;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所有案件均公开宣判,并允许群众旁听。真正实现阳光审判,避免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确保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今年上半年公开审理案件345 件,旁听群众达1200多人。另外,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对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派出巡回法庭到相对集中的小区、集市上开庭,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官办案过程,接受法律教育。上半年共巡回办案76件,占审结案件的21%。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夯实阳光司法基础。把信息化建设同“阳光司法”相结合,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为追求,全力打造“数字化”法院。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法院局域网络和《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的全程化、动态化、标准化的管理,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审结各类案件中,平均审限26天,同比缩短3天。二是在院机关及全部审判法庭配备了21个监控探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录音录像,并通过网络传到院监控室和院领导办公室,院领导可实时对法官的工作作风、庭审纪律、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三是完成了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建设,使审委会讨论案件的信息传递、案件材料展示、会议讨论决议、会议过程记录、审议结果归档等工作全部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四是完成了刑事审判法庭数字化建设,实现音视频记录、证据展播、笔录打点校对、远程视频庭审等功能,保障庭审公开透明。五是启用了诉讼费管理系统软件,规范诉讼费收退费管理,保证各类案件在立案、移转、上诉工作中的及时规范。六是通过证据展示系统,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按照庭审调查阶段当事人举证顺位放大显示,协助法官完 3 成法庭调查阶段的现场示证工作,增加了庭审效果和庭审透明度,达到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益相协调的效果。
四、建立风险点防范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一是制定建立了执行廉政风险的告知及承诺机制、完善法官与当事人接触机制、强化审判管理,执行审判流程网上监管机制、执行法官司法行为规范督察机制、实施廉政风险报告和督查机制,规范了司法行为。二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庄浪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中诉讼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案由确定的指导意见》,解决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适用民事案由不统一、婚约财产案件中彩礼的范围和数额的确定不统一、民事诉讼费用收取不统一等问题。三是制定了《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规定》和庄浪县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公正执法,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健全监督机制,推进阳光司法。一是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汇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我院先后两次提请人大任命了22名人民陪审员,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 4 参与案件审理198件。三是聘请10审判、执行工作廉政监督员,任命了14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监督干警全面履行职责,规范了司法行为,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树立了良好形象。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开通网上民意沟通信箱、及院长接访等方式,健全了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阳光司法”。
六、强化宣传,举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专题演讲比赛。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县法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强化宣传,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我院举行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专题演讲比赛活动,并为取得前三名的庭室科队颁发了奖牌。通过这项活动,强化了党务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宣传,加强了对法院干警的党性教育,激发了法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