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简介_景德镇陶瓷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简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景德镇陶瓷学院”。
陶瓷协会简介: 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
---传承瓷都精神,弘扬陶瓷文化
---
景德镇是闻名世界的千年瓷都,景德镇的陶瓷文化更是源远流长,它孕育出了一批批优秀的陶瓷人才,为了更好的让同学们对陶瓷文化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更为了为广大关注陶瓷的有志之士提供一个交流、探讨、学习的平台,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终于诞生了!
陶瓷协会是由一群热爱陶瓷的大学生组成的,是我们景德镇陶瓷学院唯一一个以“陶瓷”为主题的特色学生社团。我们社团由学术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组成,一方面通过各种围绕“陶瓷文化”的特色社会活动让会员们对景德镇陶瓷的一个历史发展、陶瓷制作的过程和陶瓷文化有个较为清楚的了解。另一方面我们协会在学术方面会定期请陶瓷方面的专家开展一些专题讲座,丰富会员的陶瓷见识。只要你对陶瓷够感兴趣你就可以参加我们协会,陶瓷协会不仅是你认知陶瓷的窗口,更是你各方面能力得到锻炼的小“社会”。
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本社团的名称为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社团类别为理论研究型。
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是在景德镇陶瓷学院材料学院校团委领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以陶艺制作,陶瓷学习研究、开展陶瓷相关活动和弘扬陶瓷文化为主的群众性的团体。协会的宗旨
1、弘扬陶瓷文化、传承瓷都精神,给学校热爱陶瓷艺术的同学们提供一个可以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让协会成员的爱好得以发展,自身得到锻炼。
2、从美术史和美批评的角度,本着客观‘公正的学术精神,全面、连续和动态地反应当前的陶瓷艺术走向,在肯定既有成就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
第二章 活动的组织形式
活动形式和内容由理事会进行策划和决策,在将工作分配到各个部门。由组织部进行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时推广艺术家的创作成果,为陶瓷爱好者和专业人员提供富有建设性的参考资料。为艺术收藏家,出版家,经纪人,赞助人,美术馆,画廊和艺术市场等应用领域的人员和单位提供一份可靠的资讯为重要美术活动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提供学术上的支持。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凡承认协会章程并能遵守,热爱陶瓷艺术的同学都有资格报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要求充满活力 积极向上 2 热爱陶瓷艺术
3有梦想 敢于超越自我4有组织纪律观念会员权利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 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享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4享受组织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5优先参与本协会的各种培训及活动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3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和委托的工作 4维护协会的形象
5在校外活动中维护景德镇陶瓷学院的形象
第四章 社团管理机构和各个部门职责
理事会是协商与核心决策机构,执委会属执行机构,团支部属监督机构。协会共六个部门:办公室 组织部 外联部 学术部 宣传部 文艺部。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协会各类档案建立、管理,收集各部门活动资料并将其整理存档及汇报总结工作。
2、每学期开学时,负责拟定协会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协会的《工作总结》。
3、负责协会财务,日常活动经费的预算、结算及各个活动开支的记录。
4、会议纪要及会议考勤的整理存档。
5、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种任务,传达骨干意见及发送通知等。
组织主要职责
1、各种活动策划书的起草与活动流程的协调管理。
2、活动策划的落实、督促和指导。外联部
1、协助协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促进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衔接,尽量解决协会各项活动的经费问题。
2、加强与校内机构及兄弟社团的联系,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对外联系社会,宣传学校及协会形象,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宣传部主要职责
1、宣传协会及各种活动
2、活动前的宣传海报、宣传资料和宣传板的设计和制作。
3、撰写新闻稿并向校内外、网络媒体投稿以扩大协会的影响。
学术部主要职责
1、为协会提供学术资料
2、定期发表学术报告3负责协会课题的指导,管理和督促。
文艺部主要职责
1、负责协会所举办的晚会活动,参与协会各型文艺活动
2、举办活动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五章 财务经费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协会所获得的赞助挂靠院系的资助
财务条例
1、为了让协会集体财产得到保护,使协会资金能够实现良性循环,阻止贪污腐败,特别定本条例。
2、理事会定期监察财务部情况。
3、任命和罢免
理事会可直接任命和罢免财务部负责人;
院学生会社团部,院团委白面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必要时罢免协会总负责人;
财务部负责人任期(会计。出纳)为一年,卸任后把所有账目和现金,债务移交下任。
4、职责
(1)会计:负责所有报账发票收据的保管,并做好登记,即登记好消费内容、时间,及会长亲笔签名;
(2)出纳:负责资金的管理,出纳未见协会会长,即总负责人的签字不予报账,出纳报账后,应做好登记,即登记好消费内容、时间、经手人、经手人需签字,并将发票转给会计。
5、义务
(1)以上会计、出纳,会长都应接受理事会审查,并需对指出作出明确解释;
(2)负责偿付款的追缴。
6、报账制度
(1)各人不得在部内报账,所有收入均应上交协会财务;(2)报账在每周协会例会上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如协会例会取消或会长不予核准,可于平时按程序报账;
(3)报账单据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
(4)当平时举行活动,如联谊活动等,需预支现金,由负责人签字写明预支钱数用途,使用日期和结算日期(一般为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人员签字,并在结算期内结算清楚,并交出详细指出,收入明确表和各项支出的数据或发票。
7、过失偿付:损失物品按折价后价格计算。
8、大型活动,即五一、十一、暑假期间。暑假活动必须得到足够的赞助款,赞助款的0。5%冲当协会经费
9、以上活动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制作经费均纳入活动经费管理。
第六章 附则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本协会理事会。
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协会筹办委员会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