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_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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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推进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立足生态优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特别是2014年7月我县成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加快发展为主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扎实开展“铁腕治污”等环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加快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现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 49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共为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机制建设等五大类49项。截至目前,有41项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另外有8项指标完成阶段性任务。

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2.限制开发的生态农业区。该区域处于县域的中部,包括陌南、西陌、东垆、南卫、学张、大王、永乐及阳城等8个乡镇,以保护农产品生产和耕地面积为主,是县域内主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生态型农业的生产基地。目前,我县与各乡镇共签订耕地保护任务68.7万亩,划定基本农田60.4万亩,滩地12.6万亩。在该区域,我们禁止从事与农业生产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3.集约发展的生态工业区。主要指县城现代医药产业园区,位于县城以南,占地2000余亩。园区以现代医药产业为支柱,引进与其关联配套的的上下游企业,延长拓宽产业链条,建成全省重要的医药及医药包装产业基地,现已入驻企业30余家。2017年底,园区经营收入达到了26.4亿元。

4.城镇居住区。以“一城两镇”为重点,即以县城为中心,陌南镇、阳城镇为城镇化工作示范点,带动全县城镇化工作快速推进。先后编制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及道路、绿化、供排水、燃气、应急避难场所等7个专项规划,同时又编制完成了10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实现了县域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在城市中心形成了北部文化休闲居住区、中部政治商业区、南部工业产业区三大功能区域。目前全县城镇建成区总面积20余平方公里,城镇化

利用、宏光医玻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容器扩建等技改项目建设,并引进与其关联配套的的上下游企业,延长拓宽产业链条,增强工业集聚度,淘汰能耗大、污染严重的劣质企业,壮大现代医药产业集群,其中“亚宝药业、大唐电厂、宏光医玻、天之润”进入全市虎榜培育名录。同时,大禹生物院士工作站于2017年10月正式成立,杨森包装与中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联合创建了“产学研研发基地”,科技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产业发展更加健康合理。在新材料产业方面,我们坚持技术创新,以南通星辰为龙头,利用其PPE产品的供需优势,吸引下游改性产品、改性制品生产企业落户芮城,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在新能源产业方面,总投资88亿元的“国家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项目一期已经完工,二期工程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中广核风力发电项目已于2016年10月31日实现并网发电,北京财富立方风力发电项目有序进行,新能源产业正不断发展壮大。

3.发展生态旅游业。近年来,芮城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我县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通过不断整合旅游资源,丰富景点文化内涵,强化整体包装宣传等重要举措,多渠道、多层次开发旅游新元素,有力地提升旅游的影响力、吸引力和综合效益。去年,全县接待游客564.5万人次,同比增长27%,实现旅游总收入44.9亿元,同比增长28%。2016年11月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

行示范区建设政策红利,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2016年总投资88亿元的全国光伏领跑技术基地项目落户芮城,是全国八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中唯一县级获批项目,总装机容量102万千瓦。2017年率先在全国八大基地中并网发电,开创了芮城项目建设史上投资金额最大、落地速度最快、建设质量最优的新纪录。截至3月底,已累计发电3.16亿度,实现产值2.46亿元,核减标煤3.9万吨标准煤。该项目采用“农林光互补”模式,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12亿元,增加财政收入1.5亿元,成为全国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农林光互补示范基地、光伏旅游示范基地。中广核风力发电项目累计发电4.16亿度,实现产值2.54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5万吨。同时我县的北京财富立方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和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也在有序推进中。我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3年的6%提高到12.5% 2.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制定出台了《芮城县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实行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了《芮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6-2020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2017年10月,顺利通过市政府第三考核组对我县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了节水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介绍了我国水资

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得到有序发展。

4.推行绿色消费。投资1.74亿元,完成了4个绿色生态示范小区建设,总建设面积10.93万平方米;投资2亿余元,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100余公里,天然气入户改造2.2万余户,改造公福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锅炉50家,工业1家,日供气量达1万标准³,燃气普及率达到了80%以上,绿色能源得到了推广;投放纯电动公交85辆,开通线路10条,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绿色出行、低碳消费,降低了其他机动车辆的出行次数,减少了废气污染;开展市场调查,普及家电产品绿色化,我县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6.2%,达到了生态文明指标考核要求。

(四)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1.有序推进生态建设。近年来共完成荒山造林11.23万亩,退耕还林2万余亩,森里覆盖率达到34.39%;投资1.43亿元,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率达90%,中水回用率达33%;2014—2017年恢复治理废弃砖瓦窑面积30.6838公顷,增加耕地面积24.1871公顷,完成覆土5000立方、植树3万余株;投资5972万元,实施了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有效的遏制了县城垃圾的乱堆乱放。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县共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

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估,开展了燃煤锅炉整治行动、加大“三烧”面源污染和“土小”企业专项整治及砖瓦窑、石料场行业专项整治等行动;2014年到2017年,先后共查处环境问题480多个,下达责令改正企业和商户365家,停产整治43家,取缔“土小”企业20家,实施断电134家,行政拘留9人,下达行政处罚65家,罚款106余万元。通过多次专项整治,我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空气环境主要污染物SO(二氧化硫)、2NOX(氮氧化物)、CODcr(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由2013年的0.09万吨、0.03万吨、0.42万吨、0.05万吨分别下降到2017年的0.042万吨、0.011万吨、0.31万吨、0.04万吨,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297天,PM10浓度均值为66ug/m,PM2.5浓度均值为46ug/m,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6%和2.13%。

(五)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科普宣传。出台了《芮城县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实施意见》,编印了《生态文明知识读本》《学生生态文明手册》、宣传画和生态文明基础知识宣传资料,并通过山西(芮城)永乐宫书画艺术节大力宣传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广播电视台、芮城信息开设了《来自重点工程的报道》《创建生态文明 建

3-11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多年来,我们按照山西省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组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在考核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制定时,坚持“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评比”的方式,逐年提高考核权重,对全县各成员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督导检查13次,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的比重考核达到30%以上,编写信息动态12期,装订资料10余份。同时,我们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票否优”;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14年、2015年通过全县经济工作会对评选的生态文明建设“功臣”和“标兵”进行隆重表彰,2016年开始,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劳动竞赛的办法实行专项表彰奖励。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创建生态文明的制度逐渐完善,创建生态文明的基础能力得到了提升。

(七)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根据发改环资【2014】1667号文件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我县主要承担两大课题任务:探索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截至目前,两项制度进展顺利,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

在探索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县环保局先后出台了

3府主导、企业落实、全民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

在探索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方面,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水功能区划分和地表水水资源调查;完成了机井普查,建立了取水台账信息;开展了取水核查工作,全年核查机井1650眼;出台了《芮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6-2020年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县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由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系数构成)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目标任务;《芮城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最终稿)已完成并通过评审;《芮城县初始水权分配方案》(评审稿)已完成并通过评审。同时,县水利局投资25万元,在陌南镇夭上村进行了灌区水权用水制度改革,改造机井六眼,但因资金缺口较大,试点井位部分设施配套不到位,试点区覆盖率不够,示范效应尚未凸显。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课题需要切实解决资金和设施配套问题,着力加强该课题的探索与研究,制定切实措施,确保在2018年验收前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在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从大的形势来看,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持不够。2014年7月22日国家六部

5态文明政策导向,牵头协调各部门全面争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扶持,全力推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坚持每季度编报一期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信息动态,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正面引导,典型带动,及时将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上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并在政府网站建立生态文明专栏,全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五)加大创新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的探索创新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水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起到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六)专家把脉会诊,精准评估指导。我们将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对接,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芮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承担的指标任务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把脉会诊精准指导,助推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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