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_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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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并转各毕业班:
为了确保学历证书的真实性、权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制度管理工作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图像实行统一采集,并且指定由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按规定收费组织拍摄、制作相片。根据规定对我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图像统一采集、拍摄的单位为新华社广西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该中心将于2012年12月18日到我校进行集中拍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拍照的电子图像信息用于教育部网上证书查询(http://.cn),其相片专用于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为了确保学历证书的真实性、权威性,教育部网上相片与证书上的相片必须一致,根据规定在其他处所拍摄的相片不能用于粘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各学院要安排好本学院毕业班学生图像采集的有关事宜,且须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本学院拍摄时段到拍摄场地负责组织,指导学生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好队。各班的班长及其他班干部作为辅助员,配合做好本班学生的图像采集工作,并在拍照时指定一个人协助填写本班同学的拍摄号。
3、各班的班干部负责督促本班同学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拍摄现场。为了保证相片按班级建制管理,避免相片混插到别的班级,学生必须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队进场照相。如不按班级安排的时间拍照,造成找不到相片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并按照补拍进行处理。
4、拍摄时,要求学生着正装拍照,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要穿着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蓝背景相近的天蓝色上衣;不着制式服装;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头发不能遮挡眉毛及耳朵;不准戴有色眼镜;不能佩带项坠、耳坠等饰品;不化浓妆。
5、在图像采集后次日起,各学院教学办需通知各位已照相的学生登录新华人才网()核对自己的相片与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在照相后两周内由各学院书面报告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四个月,请学生务必自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相片、基本信息与本人是否相符。
6、根据拍摄单位的收费标准,每名学生须交纳拍摄与相片制作费人民币15元/人(含印有“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信息的8张2寸相片)。由各班班干负责登记、收缴所有费用,并于2011年12月16日前交到所属学院教学办汇总。
新华人才网人才信息卡费用5 元/人(含学生上网注册费、个人图文信息上传费及个人原始图像下载费等的服务费)。卡费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干负责收费、登记,学生自愿购买,并于拍摄当日交新华图片社摄制组工作人员。
7、各学院教学办按照新华社反馈的实拍人数,核对无误后到教务处领取缴费单,统一将“拍摄与相片制作费”存入新华社指定的银行帐号(交款单中“款项来源”一栏一定要写明“广西大学XX学院(共XX人)”),并于12月28日前将交费的银行回执单(以整个学院为单位只交一张回执单)交回办公楼219室教务处学籍科。
8、没有交费的学生,本次图像采集请勿做安排!已交费的学生不按指定时间进行拍照或错过拍摄时间的,恕不退款,按补拍处理,补拍时间将另行通知。
9、各班级拍摄时间、地点见附后的《安排表》。
特别说明:根据桂教学生[2009]38号文的精神,从2010年开始,教育厅不再接收由学校上报的毕业生电子图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毕业生图像信息只能由新华社的各图像采集部门负责上传,因此计划2012年毕业的学生(包括从2006级延长至2007级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
教务处
201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