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学生会章程_学生会文艺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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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设置........................................................................3 第三章

签到及值班制度........................................................................5 第四章

例会制度.....................................................................................5 第五章

活动人员安排制度....................................................................5 第六章

请假制度.....................................................................................6 第七章

奖惩制度.....................................................................................8 第八章

换届制度……………………………………………………...9 第九章

财务管理制度..........................................................................10 第十章

档案管理制度..........................................................................11 第十一章

印章管理制度......................................................................11

武夷学院艺术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且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第一条 艺术系学生会是武夷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系党委的领导和系团委的直接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二条 艺术系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营造和谐校园,建设闽北强校而奋斗。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同学成长进步。营造和谐的校园生活和良好的学习风气,创建闽北强校。

(二)倡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内创佳绩、外树形象,开拓武夷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学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全心全意努力为全系学生服务,提高同学的社会责任心、锻炼坚强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设、意见和要求,疏通学生和系里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充当系各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参与涉及系里内部关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

(四)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系里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利用系里科技,学术文化优势,积极组织学生志愿者,将服务性活动推广到社会,使学生会成为展现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窗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艺术系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设置

第五条 艺术系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艺术系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系学生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变更,需要增设或减少有关部门,由主席团提出议案或具体变更方案,报请系团委、主席团批准通过。

(二)艺术系学生会机构设置:

1.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纪检部、生活部、信息部、体育部、文娱部、外联部、宣传部、学术部、保卫部、网络部、组织部、团支部、秘书部;

2.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也可根据需要吸收干事若干人协助工作;

3.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各系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担任;

4.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5.学生会实行由主席团领导和部长副部长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各部部长副部长直接领导相对应的部门成员。

(三)艺术系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系学生会成员召开各项会议; 2.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

3.领导学生会,制定学生会发展路线;对于重大问题由主席团讨论形成决议后,责成有关部门执行;

4.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负责,接受全系老师和学生的监督,学生会主席代表学生会向全系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5.筹备下一届学生会换届选举;

6.学生会主席团的最终批准和审核权利为系学生会主席。

(四)艺术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参加主席团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有在主席团会议上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参加表决的权利和义务; 3.有执行主席团决议的义务;

4.有在必要时要求召开主席团会议的权利;

5.学生会副主席有分担日常工作,做好分管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全面开展的权利;

(五)学生会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监督、建议和批评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种学习、科技、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的权利; 4.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系会帮助解决,系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5.学生会成员有退出学生会的权利,需写“申退书”,并经主席团批准生效。会员应履行如下基本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维护学生会权益,执行学生会决议,参加学生会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并积极维护组织的声誉;

2.热心学生会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心细大胆,切合实际,注重工作实效;

3.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文明自律,爱己爱校;

4.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5.学生会干部有义务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全系同学服务; 6.学生会干部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形象,为学生会发展努力;

7.学生会干部有义务为组织出谋划策,为组织提供长远实际的工作计划; 8.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签到及值班制度

第六条 纪检部管理签到和记录当日的签到情况,并做好每日的销假工作。若当日签到过程中有发现缺签、代签等现象,须于当日及时公布于学生会办公室的黑板。

第七条 中午签到时间严格控制在11:40~12:10期间,于12:10时终止签到。纪检部统计各部门的到、缺、假的情况,并当周公布于学生会办公室的黑板。

第八条

纪检部可不定期抽查学生会的任意一个或者多个部门,记录下所抽查部门的到、缺、假的情况,并及时公布,反映。

第九条 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纪检部监督,值班结束,轮到值日的部门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卫生,锁好门窗再离开。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需经主席团同意,办公室统一召集,由主席团成员主持。

第十条 每两周一次。如遇有重要活动或紧急事件需要传达和研究,需经主席团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内容:主席团成员总结上阶段学生会工作情况并部署学生会近期工作。各部部长汇报本部门近期工作情况,并上交工作计划。(各部门在开学初的第一次例会和期末,分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自由讨论:与会成员相互交流工作心得,并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讨论。第十二条

会议要求:

(一)与会成员必须提前5分钟出席会议,签到时间也在离开会前5分钟结束,大一成员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在两天之内上交请假条,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三次者,按自愿离职情况处理。例会无故

迟到三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请假次数累计三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二)各部长须带好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便落实工作。

(三)会上各位同学应积极发言,多为学生会工作献计献策。

(四)会议中讨论问题时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举手表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记名方式提意见和建议。

(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后由主席团签字并归档。

(六)缺席人员应在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

(七)如例会的时间、地点有变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例会设置迟到席,迟到成员就坐迟到席。

(九)警告处分:凡会议迟到两次者,纪检部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一次者,记缺签一次。

(十)各级会议的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会议秩序。

第五章

活动人员安排制度

第十三条

日常活动调动人员需提前至少两天通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各部门人员。

第十四条

调度人员以课表为参考,除特殊、紧急的事情外,各部门成员必须服从办公室安排,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请个人私假。若无故拒绝参与活动工作,视为缺签,由纪检部监督。

第十五条 若整个部门因公事无法参与活动工作,需上报主席,由主席批准后通知办公室和纪检部。

第十六条

凡办公室安排人员无故未参加活动两次者,不佩戴工作牌两次者,纪检部给予警告处分。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 个人请假制度(范围:生病,回家,聚会,旅游等个人私事)(一)需要请假者须事先给主席团打电话,批假后还需反馈给自己部门部长,并告知办公室主任和纪检部部长。

(二)中午如果有事,无法到系学生办公室签到,应在当天中午签到前告知办公室或纪检部的值班人员。假条必须于两天之内补上,否则逾期无效。

(四)个人私假必须填写正规的个人私假条,写明原因、日期。一式两份,一份交予办公室,一份交予纪检部。

(五)每次例会、活动,有事无法参加的学生会成员,应事先请假,说明情况,否则按缺签处理。

(六)外联部成员若在工作期间外出拉赞助,而无法参加签到或值班,应在当天中午签到或当晚值班前告知纪检部。并在当周周五由外联部部长将当周部门成员,因外出拉赞助而请假的成员名单写在同一张请假条上,上交纪检部。若请假条上的请假名单内,有出现没有事先通知纪检部的,视为无效。((八)周五请假者,假条可于下周一内补上。

第十八条 个人公假制度(范围:上课,参加比赛、班级班会等)

(一)个人公假不计入个人请假内,六次公假算一次缺,缺三次,视为自动放弃学生会的职位。

(二)个人公假必须填写正规的个人公假条,写明原因、日期。一式两份,一份交予办公室,一份交予纪检部。

(三)如事情紧急,时间不足,须事先告知办公室和纪检部,假条应于两天之内补上,逾期无效,当缺签处理。

(四)周五请公假者,假条可于下周一内补上。第十九条 部门公假制度

(一)每个部门不得频繁请公假。

(二)每个部门请公假必须由本部门大二负责人填写正式规格的公假条,必须写明请假原因、日期,须由主席批准,并盖章,方可生效。一式两份,一份交予办公室,一份交予纪检部。

(三)如事情紧急,时间不足,须事先告知办公室和纪检部,假条应于两天之内补上,逾期无效,当缺签处理。

(四)周五请公假者,假条可于下周一内补上。

第七章 奖惩制度

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为提高、调动全体学生会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会人员的监督管理,奖惩分明,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奖励措施:

(一)开展每次活动中评选“系学生会雷锋干部”

每次大型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的学生会成员,由主席团评选,并适当参考承办部门、办公室、纪检部意见。

(二)开展每学期“学期优秀系学生会干部”的评比,从全体学生会干部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评选出的“学期优秀系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将予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年度优秀系学生会干部”评选

“年度优秀系学生会干部” 候选人产生:

每年由各部门部长推荐部门“年度优秀小学生会干部”候选人3名。

未获的推荐的成员可通过自荐形式向部门部长提出自荐,部门部长可选出3名自荐者,并将其自荐表格交至纪检部,纪检部再跟据其平时考勤及其它表现筛选出一位为正式候选人。

评选方法:

1)考勤情况(该部分满分30分):

1.安排值班未到岗者每人次扣减2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减1分。中午签到缺签者每人次扣2分。代签以缺签加倍计;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

2.系学生会活动要求到场却无故未至者每人次扣减3 分;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者扣 1分。

3.注意仪表形象,签到、值班、大型活动等出现的如未佩戴工作牌,穿背心或拖鞋等违纪现象每人次2分。

2)部门成员投票(该部分满分20分):

2.投票结束后,由纪检部进行票数统计,按所得票数降序排列第一名本部

分得分为20分、第二名得分为16分,以此类推每降一名得分减4分。

3)纪检部最后将各部门评优候选人以上前二个部分所得分值进行加总,各部门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艺术系学生会年度优秀干事”;并报主席团审批。

“学期优秀系学生会干部、年度优秀系学生会干部、系优秀学生干部、单向积极分子及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大致如上。

惩罚措施:

为加强系学生会的纪律性,制定奖励制度的同时实行相应的惩罚制度。系学生会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武夷学院校学生会规章制度》以及各个部门制定的部门章程,若在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中违反校会规章者,依据具体规章的相关规定,一经核实,严惩不待,以正纪律。

(一)纪检部成员缺签或旷班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者直接退出学生会。

(二)其他部门成员缺签,第一次提醒,第二次严重警告,并要求写检讨交予纪检部。以使其反省。第三次者直接退出学生会。

(三)检讨书规定:用正规A4纸打印,并在开头标注尊敬的主席团字数不得少于300字,态度良好,有悔过之意。检讨书必须于三天内交到纪检部,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检讨书将被贴到粘贴栏,以此作为警醒。

(四)请个人私假或警告,三次当一次缺签处理。

(五)成绩不合格者(期末考试两门挂科或一门重修),写保证书、观察,本学期完后决定是否辞退。

(六)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警告并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学生会内部辞退并由学生处处理。

(七)凡是学生会成员虚报账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一律退出学生会。

(八)学生会成员因违反纪律而被纪检部提名退出学生会时,需有一份盖有武夷学院系学生会的盖章的文件,方可有效。

(九)学生会成员的增删和职务任免,先由主席团提名,讨论通过,再提交校团委审议通过。主动退出学生会者,须写“申退书”,否则例会点名批评,宣传栏公示,并通告全校学生会系统。

(十)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被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可申请撤除,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交由系里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一)学生会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换届产生新一届的学生会成员。

1、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自荐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系团委老师和前一届主席团共同确定人选,一般情况下由在学生会工作两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大三同学担任。

2、学生会的各部部长、副部长,由每一学年换届民主选举产生,要求学生会部长要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熟悉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的大二同学担任。

3、学生会各部的干事由新一届学生会公开纳新确定人选,学生会各部干事由大一的同学担任。

(二)参加学生会的同学要求具备的条件。

1、参加学生会选举的同学范围是我系各年级学生。

2、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过硬,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3、关心系学生会,积极参与系学生会活动,具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的为同学服务,做学生会工作任劳任怨。

5、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遵守系里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6、具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7、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有比较坚定的专业思想,学习成绩较好,不出现挂科现象。

8、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带头搞好宿舍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9、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酗酒、吸烟,不染发,着装、言行符合大学生形象。

10、具有一定担任学生干部的工作经验。

(三)学生会换届选举方法和程序

1、参加学生会的同学须符合以上选举条件。

2、所有自荐和推荐的同学须填写《学生会成员申请表》,不填写申请表的同学,没有资格参加学生会。

3、对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同学的意见,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4、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公布的候选人名单中公开竞选产生。

5、选举人由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原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组成以及团委书记及分管老师。

6、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竞选采用演讲-答辩-选举的形式。

7、选票过程中按得票数最多者当选的原则,当选者得票数需超过半数,得票数未超过半数或两位竞选者得票数之差在3票以内的,需进行第二次选举。

8、对于新一届的学生会副部长以上的学生会干部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9、学生会全体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合格者将予以免除。

10、学生会的成员要遵守学生会制定的规章制度。(第九章 财务管理制度

艺术系学生会财务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管理,具体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学生会应做到“经费公开,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第二十六条 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系里拨款,活动收入),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支出项目由分管主席安排办公室主任统一调拨。

(二)学生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

(三)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由各部门上报办公室主任经分管主席批准,主席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四)各部门设立本部帐户,并由部门成员(指定一人专门负责)负责记帐、报帐,以便期末核对账目。

(五)办公室需定期进行财务帐目整理、归档;定期向学生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表需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学生会印章。)

(六)报账流程:承办活动部长先做好账单细表(包含单位、品名,注明单价、数量,还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即办公室主任)、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经办公室主任、主席批准通过方可开发票;开好的发票还需有办公室主任和主席的签字。未经办公室主任和主席批准的账目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七)各部门购买任何办公用、活动用品,需到办公室领取购物表后,由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凭购物表去指定地方购买所需物品。

(八)办公室主任定期(半个月或一个月)向主席团汇报学生会资金花费情况。

(九)每学期期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点一次学生会财物。

注:每届学生会换届时,须将所有经费帐目和项目整理后公布,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做好系对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财务预算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应提前在工作计划方案中列出详细的预算开支(需详细分类列明所需费用及用途),并上报分管主席,经主席批准、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具体执行,拨发经费,否则不予报销。并将预算交至办公室备案。第二十八条 财务结算制度

1、活动所有结算项目要本着与预算申报项目相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

2、日常工作中不得报销车费、工作餐费(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席团成员批准)。

3、所有申报单据必须为中国税务局发行的国税或地税发票。发票必须写明单位、品名,注明单价、数量,报销发票还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 12

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凡不规范票据,办公室有权不予以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有主席亲笔签名。

附:各部门在活动中遇突发情况,经费在一百元以下可由部长自主决策,在结算时向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即可;若金额在一百元之上者,必须向分管主席提交申请,再做决策。

第十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为规范学生会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正式化,严谨化,严肃化,特制定学生会印章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会印章共一枚,概不外借,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

(二)学生会印章加盖权仅限于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团授予的特定成员;

(三)学生会各类文件欲加盖公章须经主席团成员审阅通过后,由主席指定特定人员具体执行。

(四)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决议、提案、财务预算等须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五)使用印章后须填写《学生会印章使用登记表》;

(六)非重大事由,不得随意使用学生会印章;

(七)对于违反印章使用规定和有意损害印章者,学生会将给予严厉处分;

注:本制度解释权归武夷学院艺术系学生会所有 此制度于2012-10-15正式实施

艺术系学生会年10月12日

20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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