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土 资 源 动 态_国动保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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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土 资 源 动 态
第五十期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主办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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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包头市达茂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遭到暴力抗法 市国土资源局召开财务工作会议
市纪委领导调研市国土资源局《四项制度》执行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全市乡(镇、苏木)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
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综合统计培训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成绩突出 2008年上半年我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动用情况 2008年上半年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情况
包头市北元公司粉煤灰项目用地评估报告顺利通过评审 登记中心积极开展包头市万水泉污水处理厂项目对规划的实施影响评估工作
土地整理中心积极为全市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补耕服务
我市1个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正式通过验收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积极推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奥运期间信访工作扎实有效 基层快递
110国道拓宽项目九原区段土地征收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国土资源局东河分局采取六项措施集中开展信访大接访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青山分局开展存量用地调查工作
土右旗国土资源局开展“联系乡村、了解民情、化解矛盾、落实民生、保障奥运”活动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土右旗段)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土右旗国土资源局不断规范执法执纪工作全力服务地方经
济发展
固阳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
固阳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组清查辖区私挖乱采成效明显
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召开石拐区五当召镇爬榆树土地整理项目开标会
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开展新区乱搭乱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摸底调查和打击处理工作
白云区国土资源局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实行业务事项集体会审制度
白云区国土资源局加大对非法乱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治力度
白云矿区绿荫小区土地复垦工作有序开展上传下达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 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宅基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决定在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工作的紧迫感,集中力量,克服困难,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如期完成。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落实。要按照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纳入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查清宅基地的权属、界址和面积,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提供地籍调查成果。对宅基地权属存在争议的,要依法、及时进行调处,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新申请宅基地的,当事人在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同时申请土地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即批即办,在住宅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报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对已有的宅基地,要充分利用已有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加快办理登记发证。
要充分发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结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必须首先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农民群众办理登记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设立专门的收件窗口,方便农民群众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要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要结合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要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收费标准,不得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收费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
请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于2008年底前将本地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情况报部。部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检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完成情况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明确政策,依法登记
各地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口。
(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七月八日工作动态
包头市达茂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遭到暴力抗法 8月12日下午6:12,达茂旗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两辆货运汽车从白云三角河偷拉稀土半成品。接到举报后,达茂旗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立即通知旗路政管理人员拦截检查,并派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追赶,但拉运司机拒不接受检查,闯关逃跑,执法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紧追不放,在达茂旗合教南将两车拦截进行检查。检查中,10多名不法分子赶到现场公然暴力抗法,对我执法人员那日苏围攻殴打导致左腿骨折并装入汽车后备箱内,连同路政大队工作人员和执法车辆挟持至包头遂道南。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达茂旗国土资源局迅速报警,并向达茂旗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汇报,受伤的执法人员已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市国土资源局和达茂旗政府领导到医院看望了受伤的执法人员。目前,达茂旗公安局已介入,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
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屡次遭到暴力抗法,国土资源执法环境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执法形势和执法环境,我们将迎难而上,全面强化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发生。
(办公室)
市国土资源局召开财务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财务管理,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去年以来财务工作,分析当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财务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全局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财务工作报告,并对全局内审、外审和固定资产清理情况进行了通报。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局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全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通过严格实行经费支出计划申报制度,加强资金保障和风险防范管理,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日常核算,全面实施审计监督,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使全局的资金使用效益、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水平均有了明显提高,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及后勤保障。
针对下一步财务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局属各部门、单位一是要把财务工作放在重要位臵,认真研究,合理调配资金,全力保障机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全面加强财务管理,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乱收费,同时要积极争取资金,杜绝铺张浪费,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三是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强化廉政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门、单位法人对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负责;五是要强化财务队伍建设,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办公室)
市纪委领导调研市国土资源局《四项制度》执行情况 近日,市监察局温润生副局长一行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四项制度》执行情况。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上半年经营性土地招牌挂出让、失地农民利益保护和矿业秩序整顿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局属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认为我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行政透明度高,多项工作连续几年走在全市前列,希望今后继续抓好有关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政工科)
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全市乡(镇、苏木)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全市乡(镇、苏木)级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在全国县(市)级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3号)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于近期在内蒙古西部党员培训中心举办了全市乡(镇、苏木)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市各乡(镇、苏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单位宣传骨干和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各大队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聘请了市国土资源局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针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围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广大学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广大学员进一步开展工作和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工科)
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全面强化全局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制型政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同时,在局属各二级单位设立了普法办公室,确立了18名普法宣传员,建立健全了“五五”普法宣传网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了立法工作。制定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2008--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建议》。将《包头市土地交易办法》、《包头市土地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章纳入包头市五年立法规划之中。
三是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06年以来,全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20余次,参加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通过培训,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得到了提高。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和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动态,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集体会审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在全局范围内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永久负责制”,成立了土地行政储备交易会审、矿产资源行政交易会审、执法监察会审、行风建设监察、财务审计、实绩考核等六个会审工作组,对土地资产处臵、土地证发放、采矿权发证、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等事项必须经会审工作组集体研究,实行“阳光行政”。
六是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完善监察网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城乡结合部、公路两侧和重点矿区进行重点巡查,力求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七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项目用地过程中,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贯彻落实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同时,全面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在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修编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对旗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
八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实行信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历史遗留和新发生的信访问题,特别是重信重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隐患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梳理,并妥善加以解决。今年1-6月份,共受理信访件42件,同比下降31%;接待群众来访135人(次),同比下降25%,保持了2006年以来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办公室、执法监察科)
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综合统计培训班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局执法监察工作,推广应用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案件统计的准确性,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对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及监察支队统计人员进行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统计培训。重点讲解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案件综合统计子系统的应用,强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统计报表填写的要求,指出了以往报表中存在 14 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从2008年7月起,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全面运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综合统计系统进行统计上报。
(执法监察科)
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成效明显 截止8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今年共举行经营性用地公开交易会8次,挂牌出让成交土地22宗,出让净用地面积2569.55亩,出让总价款为51943.68万元。
今年我市招拍挂提供的土地主要是城区存量土地,包括旧街坊改造、夹心房改造、旧厂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土地,一方面保证了城市建设住房用地的需求,同时避免了占用大量农用地。
(市场科、产权中心)
2008年上半年我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动用情况 2008年上半年,全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动用情况:煤动用4075.90千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4.3%;铁动用11854.57千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26.8%;金动用矿石量561.38千吨、金属量1765.31千克,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2.7%和190%;铌动用矿石量6217千吨、铌氧化物8041吨,比去年同期均增长102%;稀土动用矿石量11515千吨、稀土氧化物550068吨,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1.6%和94.4%。
(矿管科)
2008年上半年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情况 2008年上半年,全市共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4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入中央金库195万元,入自治区级金库154万元,入市级金库23万元,入旗县区级金库254万元。
(矿管科)
包头市北元公司粉煤灰项目用地评估报告顺利通过评审 包头市北元新型环保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拟用兴胜镇庙圪堵村耕地6.4公顷。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登记中心受包头市北元新型环保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通过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访问与资料的综合分析,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提出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实施影响评估结论。近日,市国土资源局九原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土地登记规划事务中心编制完成的《包头市北元新型环保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用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 认为《评估报告》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技术路线科学,评估依据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的有关精神。
(登记中心)
登记中心积极开展包头市万水泉污水处理厂项目对规划的实施影响评估工作 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是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与核准的重要内容。近日,登记中心积极开展包头市万水泉污水处理厂项目对规划的实施影响评估工作。通过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访问与资料的综合分析,提出了拟建项目用地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修改范围及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并从项目用地对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目标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评估。目前,该项评估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登记中心)
土地整理中心积极为全市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补耕服务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认真贯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采取“先补后占”的耕地补充方式,先后为包头市供电局青山装备园区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九原区2008年第三批次城镇建设项目、固阳县交通局包头市北出口(九原新城)至固阳明登一级公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共计14公顷,从而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报批。
(整理中心)
我市1个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正式通过验收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国家与自治区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8]502号),我市国家级包头市九原区古城湾乡土地整理项目和自治区级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土地整理项目、包头市九原区新城镇土地整理项目、九原区莎木佳镇鄂尔格逊土地整理项目、九原区莎木佳镇小巴拉盖土地整理项目、固阳县银号乡土地整理项目、包头市九原区哈业胡同镇土地整理项目、土默特右旗当铺尧土地整理项目等7个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总面积1295.38公顷,总投资2018.25万元,新增耕地99公顷。
(整理中心)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积极推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保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及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积极推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一是对辖区内发生影响严重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二是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协调并商请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三是对辖区内发生的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没有及时上报和立案查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监察支队)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奥运期间信访工作扎实有效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信访问题。近期,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成立了由直属大队牵头,各科室、大队配合的重大案件调查组。一是针对我市近郊地区私搭乱建较为严重的新光四村、宏庆德、尔甲亥、永和窑子、顶独龙贵等地区,本着查人查事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打击“以租代征”,“土开发商”建房牟利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二是针对上访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按照“分级负责、包案到人”的原则,对历史遗留和新发生的信访问题,特别是重信重访及进京非正常 19 上访隐患问题进行认真的排查梳理,区别对待,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三是定期报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该移交的移交,该移送的移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监察支队)
基层快递
110国道拓宽项目九原区段土地征收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国土资源局九原分局承担着110国道拓宽项目九原区段征地及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根据摸底调查,该段土地涉及庙圪堵村、南村、西村、北村、三道沙河村等五个行政村,需征用集体土地面积约240亩,拆迁面积约40余亩。为确保征地工作的正常进行,九原分局征地工作人员与五个行政村进行了积极的沟通联系,协商解决了110国道拓宽项目征地工作的相关事宜,到目前为止,九原分局已与西村、北村、三道沙河村达成一致协议,并正式签订了相关的协议书。
(九原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东河分局采取六项措施集中开展信访大接访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为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市国土资源局、东河区委、区政府交办及排查出的信访案件,20 按照《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中开展信访大接访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东河国土资源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访大接访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大接访日程安排。并确立了局长亲自带头,副局长和局属各科、室、所共同参与的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对信访人员进行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就地就近信访。二是对到分局上访的人员由办公室统一接待,对每位上访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做好信访记录,对事实清楚,请求事项明确的信访案件,填写信访事项承办单,承送分局局长签转具体业务科室调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上访人。三是对电话、门户网站的有联系方式的信访件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填写信访事项承办单,承送分局局长签批具体业务科室调查处理并限期答复上访人。四是对电话、门户网站的无联系方式的信访件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填写信访事项承办单,承送分局局长签批具体业务科室调查处理,并限期将调查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五是对重大、疑难、重复上访案件,多方听取意见,积极争取市国土局、东河区委、区政府的支持,通过召开听证会、各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六是将信访问题的发生、受理、处臵、报告以及是否造成重复访、非正常上访问题,列为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凡出现因推 21 诿、扯皮、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等原因,导致上访人员不断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东河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青山分局开展存量用地调查工作 为了更好地摸清家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决策依据,青山分局就对青山区的闲臵用地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并邀请区发改局、经贸局进行配合,对区属改制企业和破产企业进行了梳理,将待改造平房区、工业闲臵地、储备地全部上图、建档,形成了《青山区待改造地块及可利用土地分布图》等成果,为下一步实施收储和改造,以及项目的落地提供了决策依据。
(青山分局)
土右旗国土资源局开展“联系乡村、了解民情、化解矛盾、落实民生、保障奥运”活动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和土右旗委、旗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土右旗国土资源局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了联系乡村、了解民情、化解矛盾、落实民生、保障奥运活动。
一是成立国土局大接访活动指挥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活动的安排、检查和组织指挥工作;二是制定《土右旗国土资源局开展联系乡村、了解民情、化解矛盾、落实民生、保障奥运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范围和工作步骤;三是选派的工作人员与联系乡村进行了对接;四是对入访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联系乡村活动取得实效;五是要求入访人员在宣传、服务、办实事、化解矛盾4个方面做出好的成绩,并结合行业特点,尽可能为所到乡村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此次锻炼,力争使干部在思想上有一个大升华、作风上有个大转变、能力上有个大提高。
(土右旗国土资源局)
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土右旗段)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土右旗段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萨拉齐镇太平村、大北村、美岱召镇车站村、马场村、何家圐圙村和沟门镇此老气村,总面积145.57亩,地类为耕地,其中萨拉齐镇29.534亩,美岱召镇112.84亩,沟门镇3.196亩。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土右旗国土资源局从2007年7月21日展开大包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土右旗段征地拆迁工作,截止目前,在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协调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结束,为顺利完成大包线电气化改造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土右旗国土资源局)土右旗国土资源局不断规范执法执纪工作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土右旗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8月单独设臵以来,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由纪检监察室、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各中心管理所组成的全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组织体系,形成了旗、乡(镇)、村(居)委会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2008年,又将旗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高配为副科级单位,在5个中心所分别设立了国土资源监察中队,与中心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了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提高了协调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在耕地保护,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和严厉打击矿坏矿产资源行为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收到了显著成效,在为地方经济服务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到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土右旗国土资源局)
固阳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 根据《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中开展信访大接访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固阳县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固阳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了“大接访”活动。
此次 “大接访”活动主要目的是集中解决一批因涉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积压的重信重访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突出信访总量下降、突出重信重访下降、突出非正常上访下降、突出群体性事件下降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确保全县涉及国土资源方面无进京和自治区集体访,减少到市、县上访事件。
(固阳县国土资源局)
固阳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组清查辖区私挖乱采成效明显 近日,固阳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组出动车辆5台(次),出动人员15人(次),对西斗铺镇非法采矿和无证水碾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发现主要以收购铁矿石进行加工的水碾一台、非法采沙金点两处,工作组立即对非法活动予以了制止,并拆除了设备,撤离了现场作业人员,极大地打击了当地的私挖乱采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固阳县国土资源局)
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召开石拐区五当召镇爬榆树土地整理项目开标会 近日,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了“石拐区五当召镇爬榆树土地整理项目开标会”,该次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共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应标,会上,由区属各机关单位领导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及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报送投标书中各项指标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打分,最终由内蒙古镫口灌区兴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最高分中标,获得该工程的建筑施工资格。
(石拐区国土资源局)
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开展新区乱搭乱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摸底调查和打击处理工作 近日,石拐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组织工作人员,对石拐新区范围内的乱搭乱建、非法占用土地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摸底调查,调查发现新建、在建、准备建的建筑35处。并对当铺窑村2户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自建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使村民进一步认识到了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不得侵占。
(石拐区国土资源局)
白云区国土资源局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白云区国土资源局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一查二防三落实”制度,效果明显。一查即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检查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强化预防监测机制。现排查了13 次。二防即面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群测群防体系,防患于未然。现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三落实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汛期值班、巡查、灾情速报日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了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保证雨季各项防灾措施到位。
(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
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实行业务事项集体会审制度 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白云区国土资源局2008年开始实行业务事项集体会审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召开联审会议。截至目前,已召开三次联审会议。为保证会审工作质量,依据各项法律法规,成立矿业权会审小组,会审小组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资源管理科、财务科、执法监察科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会审采取集中会议审定的形式进行,根据会审内容由业务所属科室负责组织,根据各科室相关职责确定会审审查内容,会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有一个成员提出充分合理的否决理由的申请事项将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实行集体会审制度,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防止了腐败及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白云区国土资源局加大对非法乱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治力度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白云矿区非法乱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日益猖獗,造成矿山植被严重破坏,国家资源严重流失,扰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为严厉打击非法乱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白云区国土资源局一是联合白云区公安分局,二十四小时在东部接触矿化带进行巡查。二是在区有线电视台反复播出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并利用宣传车在主要街道巡回展出禁止采挖矿产资源的宣传标语,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3起,其中企业单位4起,个人9起,罚款28.55万元。
(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
白云矿区绿荫小区土地复垦工作有序开展 为增加有效绿地,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3月份组织实施了白云区绿荫小区土地复垦项目,项目区总面积38.48公顷,总投资100.39万元,竣工后将新增耕地8.688公顷。目前,在白云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项目区内的选矿厂房、选厂设备已全部拆迁,项目规划设计已编制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展开。这一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白云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白云矿区城区建设。
(白云矿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