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届高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_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届高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关于2011届高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布置,自2002年开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并上网。接教育厅通知,2010年10月19日由教育部指派的中国新华图片社山东分社来我院对2011届高职毕业生(即具有2008年大专学籍和2006年五专学籍的学生)进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院系一定要加强对学历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重视,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次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负责人报教务处。

2、各院系必须及时将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的时间与要求通知到本系院每位毕业生,并要求其务必于2010年10月19日前返回(汇集)校本部,不得遗漏一人。凡因通知不到或其它原因导致有的学生未能按时参加电子图像采集、因而影响毕业工作进程的,责任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3、此次图像采集工作采用新流程,学生无需填写图像信息采集卡。流程为:

(1)由教务处下发各班级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名单,名单

内容包括: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系部、班级、拍摄序号及生源地区。(其中,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系部、班级各字段内容均为省教育厅备案的学籍信息)

(2)各系院领取学生名单后,请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各项内容,特别是生源地区,该信息用于办理毕业生派遣

证书。因此,要求每个学生在核对时,务必认真仔细,若有错、漏请及时到系部填写《2011届毕业生信息修改表》,由系部汇总后于2010年10月30日前交于教务处。

(3)各有关系院必须安排两名学生在现场负责统计学生照像人

次名单,并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维持现场秩序。拍照时应严格按照所发名单上标明的拍照序号进行拍摄,若有缺人则全班不能参加图像采集。

4、图像核对。网址为http://.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登陆该网址后,选择页面右侧“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进入,进行图像信息核对。若学生不及时进行图像核对,因而影响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程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5、按教育部规定,照像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生人民币15元,由各系院负责收缴,于2010年10月19日拍摄当日以院系为单位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收齐后统一交付拍摄单位。

6、因故没有拍摄照片的,可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在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外省同学可到外省省会新华社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9

传真:(0531)82024793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为保证拍摄工作顺利完成,本次共分四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系院请按分组时间由各系部负责人带队组织学生到指定教室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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