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_中国经济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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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近年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而消费者本身薄弱的维权意识更助长了不法商家的气焰,使其变本加厉,肆无忌惮。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小组以作为消费生力军的大学生为对象,开展了关于消费维权意识的问卷调查,并获得了一系列的数据。而调查的结果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也存在着消费维权意识薄弱的问题。因此,我们小组展开激烈的讨论,并提出九点能解决问题的建议:1)定期开展消费维权小知识讲座,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2)加强社会公德心的建设;3)进一步完善各行各业现有的法律法规;4)从源头上解决消费纠纷的预防工作,实行举证倒置;5)每个人都应该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意识牢记在心中;6)行政部门应该加强维权信息的宣传;7)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8)司法部门应该有效处理纠纷;9)加强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力度。最后,我们呼吁大学生应该提高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起好带头作用。
【关 键 词】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在消费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形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居民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各样,有的人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的人只能咽下那口气。在立法方面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再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消费者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权利意识。
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随着国家宪法的完善、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的繁荣,对不法经营者侵犯消费权益的惩罚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为了让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我们享有的权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都是具有意义的。
为了了解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本课题以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发放100份调查问卷,通过4个情景题和1个主观题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如下:
一、对于问题“在食堂打饭时,发现饭菜不热或是剩菜,你会怎么样?”12.6%的人会选择投诉,22.5%的人会要求更换饭菜,64.9%的人会自认倒霉。
二、对于问题“在商场购物(特别是食物)时,你会特别留意物品的生产日
期吗?”42.5%的人会每次都留意,45.1%的人会有时留意或很少留意,12.5%的人几乎不留意。
三、对于问题“当购买与广告宣传不相符的产品时,你会怎么做?”24.7%的人会亲自向商家或超市的扶着人投诉,17.7%的人会选择拨打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57.6的人的选择是怕麻烦,不了了之。
四、对于问题“在淘宝上购物时,如果买到的商品与自己下订单时的商品差别很大,你会怎么做?”15.1%的人会在淘宝上申诉,68.5%的人会像商家投诉,并要求退货,16.4%的人的选择是怕麻烦,不了了之。
五、对于问题“在消费时,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你知道多少种维护权利的方法?”19.0%的人有3种及以上的途径维权,65.9%的人有1种或2种方式维权,15.1%的人不知道合法的维权方法。
通过上述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大学生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
高校学生是祖国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消费的主力军,培养高校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维权意识是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条件。同时高校学生在食堂的消费几乎是每天必要的消费,所以此项调查是考察高校学生最基本的维权意识。从分析数据可知,大部分还是选择了忍气吞声,原因很多,很多人是因为嫌麻烦,或是觉得学校食堂属于学校的后勤集团,去投诉或争辩也无济于事,所以选择了逃避,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但是不提倡,从最基本的维权意识开始,才能去有意识维护自己更大的权力,这种逃避心理对中国法治建设是极大的妨碍。
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尚是如此,更何况普通的老百姓呢。
针对这种现象,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定期开展消费维权小知识讲座,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由消费权益委员会与学校订立长期合作,发展校园内的消费维权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服务热线,通过志愿者连接起消保委与学校之间的桥梁。
二、会。
三、进一步完善各行各业现有的法律法规,例如食品行业中,完善《中加强社会公德心的建设,这需要依靠共产党的号召,构建和谐社
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四、从源头上解决消费纠纷的预防工作,实行举证倒置,经营者只有需要证明自己没有侵害消费者的行为才能判定为没有发生消费纠纷。这将大大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的发生数。
五、每个人都应该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意识牢记在心中,对于侵犯自身消费权益的行为决不能纵容,通过各种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惩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各种不法行为,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
六、行政部门应该加强维权信息的宣传。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中心,所以对维权信息的宣传是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也是义务。
七、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大众传播媒体是具有影响力且影响力较大的宣传阵地。发挥大众传播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是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有效方法。消费者受到消费侵害后,除了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方式解决外,还可以借助大众传播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借助新闻媒体披露经营者不法行为的真相和消费者受害事实,扩大事件社会影响力。这样,一方面可以引起社会各界关爱和帮助弱势消费者,一方面让受害消费者感受到有媒体的强大支撑作用。新闻媒体为消费者讨公道的行为将有力地唤起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意识。
八、司法部门应该有效处理纠纷。从上述调查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消费者受到消费侵犯后还是有意识的避免走上诉途径。所以司法部门加强解决消费纠纷是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有效保障。有关司法部门必须积极受理,着手解决每一件消费纠纷,哪怕是很小的消费纠纷,让消费者真正的感受到投诉有门、投诉有果。并且在诉讼费用上应该倾向消费者,加大对经营者的惩罚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诉讼费用的承担和惩罚赔偿数额方面过低的规定使经营者不怕败诉,是消费者得不偿失。”所以彻底消除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弱势群体感,才能增加消费者的诉讼是信心。
九、加强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力度。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
消费是大众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衣食住行都涉及消费。随着市场体系的短发展,消费者在不乱面对各种各样的前所未有的复杂消费关系,同时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也在凸显出来。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的确认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消费者有良好的自身保护意识才是维护好自身权利的首要条件。
所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是保护消费权益的有效途径,我们必须重视对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同时加强对市场经营的管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既是提高消费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大学生作为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应该提高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起到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