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方案[全文]_吉林大学药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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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提高大学生科技文化素质,调动全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学生开拓进取,使大学生的科研实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学院特设立“大学生科研基金”。
二、遴选条件
1、课题必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
2、课题组成员由大学二至四年级学生3至7人组成。
3、聘请至少一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
三、立题和研究程序
1、查阅相关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并填写开题报告。
2、按要求填写大学生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
3、课题通过答辩后,公示结果。
4、填写课题任务书。
5、开始科研课题研究。
6、科研成果展示(产品或研究原著)。
7、科研课题结题、评估。
8、科研成果评优及相应奖励。
四、组织形式
1、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组长由蔡建辉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科研学术处曹慧玲处长、学生处葛晓华处长共同担任,成员由课题指导老师担任。
2、科研学术处和学生处共同组织实施。
五、说明
1、每年拟资助项目不多于15项,每项拟资助金额不多于4000元人民币(含所发表文章版面费)。
2、每项课题周期为1~2年(自立项之日起算)。
3、每年10月份接受立项申请,当月确定立项项目。
4、研究过程中接受一次中期检查。
5、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前申请延期结题(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6、优秀科研成果将在《吉林医药学院学报》发表(省级刊物)。
六、奖惩办法
1、对于优秀科研成果,基金委员会将给予一定奖励,课题组成员依照学生奖励办法实施。
2、未能按任务书目标要求完成任务而又无合理原因的,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大学生科研基金,并追回全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