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_电大开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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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
为落实省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教育管理专业实施细则》搞好教育管理专业的具体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组织形式
教育管理专业学员的主要学习方式是采取个别化自学为主、集中面授辅导等为辅的教学形式,学校和教师通过网络等现代技术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1、学生自主学习
教育管理专业学员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利用学校提供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自学为主。新生入学后,根据《开放教育指南》提供的方法,并结合教师的要求和学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学期和每周的自主学习计划(含上网浏览、下载有关网上资源的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时间和方法,尽最大努力充分利用网上教学资源,并逐步培养和提高学员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测评的能力。
2、集中面授辅导
鉴于目前学员综合素质状况和网络教育资源尚不完备的实际,根据每门课程实际情况和学员学习难易程度, 制定集中面授辅导的计划,但是,要把适应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育方法与教学规律放在重要的位置,尽快完成由传统学习方法向现代学习方法的过渡。每月集中辅导一至二次为宜。集中授课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一)放录音、录像,加面授辅导;
(二)阶段性的系统面授辅导;
(三)针对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适量进行讲解与答疑;
(四)当面检查和批改学生的自学及作业;
(五)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
(六)布置和指导下一阶段学习的内容。
开放教育的面授辅导课与传统的面授课不同,不应是满堂灌,教师主要起指导作用,课堂以学生为中心,采取答疑、小组讨论、集体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以激发学生学习本专业的兴趣,活跃、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开拓其视野,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以弥补目前远程教学起步阶段尚无法克服的缺憾。
3、其他学习形式
在非集中学习期间,学生对自学中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师、省电大责任教师或中央电大责任教师进行咨询。要认真组织学生集中或分散收看中央电大的电视直播课堂、进行网上讨论等,以增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教学交流。中央电大电视直播课堂的节目录制下来,以供误课的学生观看。
4、建立学习小组
将学生按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并结合自愿原则进行编组,每一学习小组选出组长,定期进行学习活动。
二、学习支持服务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支持服务,以促进教与学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1、教材资料与信息
学校为学员及时提供自学所需的教学大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VCD光盘、CAI课件等,并要保证及时向学员配发各种有关学习信息,包括教学进度计划、课程辅导资料、复习范围或考试大纲性的资料、自测练习题等参考性答案。
2、网上开辟“开放教育--教育管理专业专页”。
以此为该专业学员提供专门的全面服务。“教育管理专业专页”的内容设置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相关教学教务文件、重要通知、专业动态信息。特别是注意将开设的各门课程的辅导材料、教学重点和难点解析、研究课题、平时练习、参考答案、期末考试复习范围及辅导等资料汇聚一起,以解决各科资料在中央电大主页、开放教育主页、VBI分散难找的问题。
3、信函和电子邮件
以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与学生进行沟通,发送教学信息、答疑、收发作业等。还可与省电大建立信箱联系。
邮政信箱:衡水市新华西路62号,衡水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教研室 邮编 053000 E-mail:jxc@hsdd.net.cn4、电话
学校为开放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生设立公开电话,学生可以通过电话向辅导教师咨询有关学习问题,以便及时对学生进行答疑和沟通,任课责任教师轮流值班,每周一、五上午 8:00~11:30 周三下午2:00 ~5:30。电话号码:(0318)2360051
三、教学组织机构
1、学校明确教育管理专业的责任教师,明确各门课程教师。责任教师的工作职责为:根据省电大有关规定的精神,研究并设计本专业的教学模式,制订和落实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作、更新网上“教育管理专业专页”;负责本专业各门课程教师的聘请;检查、督促各门课程教师制作相关的网上辅导资料;对各试点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交流教学信息;各科教师的工作职责为:制作相关课程的多媒体课件,对各试点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交流教学信息,负责解答学员和试点单位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
2、成立专业课程指导小组。专业课程指导小组由学校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组成,进行集中备课,举办专题教研活动,编制导学资料,分析解决疑难问题等。
四、关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1、师资队伍建设
为落实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有关规定,对学校教师的素质条件提出了以下要求:
(1)市校及各试点学校每门专业课程均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和专、兼职主讲教师。责任教师和辅导教师应具备中央电大《实施意见》中所明确的学历程度及专业水平条件。
(2)各类专、兼职教师和辅导教师均应对所负责课程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为防止出现工作失误和不负责任、不履行责职的情况发生,严格进行工作事项记录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教学处和教务处实行定期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进行教学检查两次。
(3)专兼职各类教师要经常关注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有关信息和动态,定期访问有关网站,积极参加各项专题讨论。必须参加有关专业性培训活动,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培训精神。
(4)本专业所有各类教师均应具有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多种媒体配套教学的能力,具有编制和使用CAI课件的能力,具有网上查询和交流信息的能力。
2、教学过程的监控
(1)各责任教师必须就所负责的课程制定详尽的教学方案,包括教学媒体形式、集中面授的时间及教案、网上辅导的时间安排、平时作业的形式、数量要求。
(2)检查自学过程
首先根据《开放教育指南》的要求,结合任课教师的意见,让学生在每学期初制定一个该学期的自学计划和每周的自学计划,以便学生自我检查。
(3)沟通教学信息
可通过信函、电话、留言、走访、电子邮件、上网等方式进行省校与分校、教学组织单位与学生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保持网上与中央电大师范部、省校、市校及教学组织单位进行教学研究与信息共同沟通。
(4)严格平时作业制度
在学生学习档案中建立平时作业成绩表,平时作业成绩应成为形成性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作业要严格按时按质评判,严禁在期末修改平时成绩。严禁在平时作业问题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教育并通报批评。
(5)建立学生学习档案
教学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生自然情况,学习进展情况、到课情况、平时作业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3、考核
(1)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成绩应根据学生的自学情况、课堂表现和平时作业在教学期间由任课教师综合给出,占每门课程期末总成绩的20%。具体实施办法参见省校关于每门课程形成性
考核的具体内容要求。
(2)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成绩占每门课程期末总成绩的80%,统设必修课试卷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省开课由省校统一制卷,考试与阅卷由省校组织实施。严格考风考纪,统一评分标准。
衡水电大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