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公司债券发行的金融创新_长江电力债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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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公司债券发行的金融创新
摘要:长江电力2007年10月成功发行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均已具备,拉开了我国公司债券发展的序幕。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坚持市场化导向的金融创新,实现发行审批核准化、发行方案创新化、利率确定市场化、发行交易多渠道化、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化,债券品种设计切合公司需求和投资者偏好,债券利率确定相对合理,债券销售上市组织周密,受到投资者追捧和市场普遍好评,长江电力自身也成功拓展直接债务融资渠道、节约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实现了多方共赢。
关键词:债券发行;金融;创新;长江电力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2007年10月,长江电力胜利完成首期4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工作,成功推出我国公司债券第一单。
长江电力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上市,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均已具备,拉开了我国公司债券加速发展的序幕,为我国资本市场均衡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坚持市场化导向的金融创新,债券品种设计切合公司需求和投资者偏好,债券利率确定相对合理,债券销售上市组织周密,受到投资者追捧和市场普遍好评,长江电力自身也成功拓展直接债务融资渠道、节约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实现了多方共赢。长江电力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首期发行40亿元,债券期限10年(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发行票面利率为5,35%,固定利率,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体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
从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到9月24日长江电力公司债券发行、10月12日上市,仅仅经历不到2个月时间,充分反映了监管层、发行体和相关中介机构协同工作的高效务实。纵观整个发行工作,主要分为4个阶段:
①2007年3月到6月为前瞻研究阶段,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后,长江电力密切跟踪政策动态,结合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研究发债初步必要性;
②2007年6月到8月为方案确定阶段,2007年6月12日公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公司正式成立债券发行项目小组,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草拟方案,广泛调研,加强与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沟通,基本确定方案要素;
③2007年8月14日到9月19日为决策申报阶段,8月14日证监会公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后,公司完善发行方案,抓紧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后将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材料正式报送证监会审核,9月19日证监会出具核准发行批文;
④2007年9月19日到10月12日为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实施阶段,从9月20日起发行工作全面展开,公司与主承销商周密部署路演询价、信息披露及宣传、销售组织等工作,以簿记建档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询价,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5%,9月26日发行完毕,10月12日长江电力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期债券发行方案设计合理,债券品种既满足发行体债务结构调整需要,又贴近市场需求。债券定价比较适当,既有利于发行体降低融资成本,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利益。发行结果表明,网下超额认购达到1.64倍,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积极,共约500户投资者在网上成功认购了本期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的推出过程,同时也是监管政策规则配套推出,以及登记、交易技术平台逐步完善的过程,标志着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平台已趋完善。对投资者而言,公司债券的推出,扩大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完善了金融产品品种和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对长江电力而言,发行公司债后,短期债务融资占总债务比例下降18个百分点,优化了债务结构,锁定利率成本,每年至少可节约6000万元以上的财务费用。金融创新确保了本次债券发行的成功
从宏观层面看,长江电力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最根本的原因是得益于我国债券发行体制的改革创新。从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看,债券市场往往先于股票市场得到发展,债券市场以其巨大的容量,较强的流动性占据突出地位,在融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过去十几年的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一直将重点放在发展股票市场上,债券市场没有真正成为企业融资的场所,由企业所发行的债券仅占债券市场总规模的4%左右。近两年,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股票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被清除,股票市场总市值增长6倍,股票市场规模一跃与GDP规模相当。相形之下,企业债占股票市场规模的比重也下降为2%左右,企业债券市场日益边缘化。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育不良,造成企业过于依赖股权融资和银行信贷,对经济的发展有着深层的潜在危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审时度势,创新债券管理体制,大力推进以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公司债券,打破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瓶颈,一方面促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多元化,另一方面促进资本市场均衡协调发展,抑制不合理的信贷扩张,降低金融风险。长江电力公司债的成功发行,正是监管层实施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战略所迈出第一步。
从微观层面看,长江电力本次债券发行的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发行审批核准化、发行方案创新化、利率确定市场化、发行交易多渠道化、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化5个方面。
2.1 发行审批核准化
1987年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企业债快速膨胀带来了很多问题,引发兑付风险。1992年国务院发布《企业债管理条例》,严格限制企业债发行。从此,企业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包括额度审批和发行审核),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发展都比较缓慢。而本次公司债的发行由中国证监会主导,实行核准制,引入了发审委制度和保荐制度,不涉及到国家其他任何部委,审批环节大为减化。长江电力从正式报进申报材料到得到发行核准批文仅用了一周多时间,即使算上前期筹备沟通时间,前后也不过3个月时间,充分体现了较高的发行审核效率,有利于发行主体根据实际需求掌握较好的市场时机,获得最好的财务资金效率。
在发行条件方面,试点办法更突出了发行主体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债券本身的信用增级情况,硬性条件只有一条,即“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发行规模上要求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仅要求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政府部门审批项目脱钩,可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股权(资产)收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