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度综治考核办法_14年度综治考核办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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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鸠江区2014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于11月25日下班之前将反馈意见纸质版(盖章)传真至区综治办。过时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鸠江区2014年度

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依据市综治委《芜湖市2014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办法》、《芜湖市2014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和《2014年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鸠江区2014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部署,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要求,对全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进行考核,推动党委、政府切实把综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考核对象

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清水街道、湾里街道、官陡街道、四褐山街道、裕溪口街道。

三、考核内容

详见《鸠江区2014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镇街综治委在2014年12月20日前,将2014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自查报告报区综治办。

(二)对口考评。区直有关单位和专项组组长单位分别制定具体评分办法,并于2015年1月底前将各镇街考核评分结果报区综治办(扣分需提供考评细则和扣分原因),逾期视为放弃。

(三)检查考核。在市检查组对我区和部分镇街抽查后,区综治委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1月上旬,赴各镇街实地检查考核。具体方式是:1.听取汇报。2.查阅资料:查阅相关社会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文件和音像资料等。3.抽查村居、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五、结果运用

对年度考核前6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镇街,按综合得分高低,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并按得分高低予以一、二、三等奖(主动申请代表我区接受全市综治考核未扣分镇街直接评为一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万元、10000元;得分在60分-70分(含60分)的,给予黄牌警告;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给予一票否决,单位及主要领导不得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上述奖金按最高不超过奖励总额30%的比例,用于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发放标准由各镇街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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