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管院校友物流与供应链沙龙章程_复旦大学校友会章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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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管院校友物流与供应链沙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沙龙名称为复旦管院校友物流与供应链沙龙,英文译名为Fudan School Alumni Logistics Logistics And Supply Chain Salon;第二条 本沙龙是由复旦管院校友发起设立、以复旦管院校友为核心的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沙龙的愿景是“专注于物流与供应链领域,汇聚复旦管院校友精英,提供交流学习、理论研究、互助与合作的平台。”

第四条 本沙龙的宗旨是“聚合校友智慧与资源、共享价值成长、追求卓越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第五条 本沙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设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复旦管院、国家及社会相关单位的指导与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本沙龙实行会员制,会员以复旦管院校友为主。第七条 会员入会基本条件:

(一)凡复旦管院在读或毕业的校友(以下称为“复旦管院校友”),对物流及供应链感兴趣皆可申请成为沙龙会员;(二)若不具上述第(一)款条件的个人,必须由本沙龙发出邀请函后方可申请成为本沙龙会员。第八条 会员的入会:

(一)复旦管院校友:提交入会申请书后,经过秘书处登记审核,成为个人会员;

(二)非复旦管院的复旦校友:经会员推荐,秘书处发出邀请函后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审核成为个人会员。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沙龙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沙龙组织的活动;参加本沙龙的线上交流群;(三)对本沙龙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进行监督;(四)志愿加入、自愿退出沙龙。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沙龙章程;(二)执行沙龙决议;(三)维护沙龙合法权益;

(四)经沙龙委托,完成相关任务。

第十一条 对违背本沙龙章程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价值及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 本沙龙将根据会员需求,实行多样化,多途径的组织方式,以期望为各方带来最大价值:

(一)会员:可借助本沙龙平台,把握物流及供应链领域的发展现状及前沿趋势,发现该行业存在的巨大机会,开拓个人视野,还可借助本沙龙丰富的活动,拓宽人脉资源,寻找人生旅途前进的挚友;

(二)其他相关方:可借助本沙龙强大的智慧资源,交流理念,头脑风暴,研讨行业成长及自我发展之道。第十三条 本沙龙以物流及供应链领域为基础,联动上下游行业,组织相关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 主题论坛;

 企业考察;  外部交流;

 社交平台交流(微信群、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等)。

第四章 组织决策与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本沙龙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1次,由理事会召集,沙龙秘书处组织。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须经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为:

(一)决定本沙龙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方针;(二)审议批准秘书处工作报告;(三)审议批准秘书处财务报告;

(四)对沙龙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五)修改沙龙章程;

(六)决定沙龙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沙龙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2年。理事会设置7-9名常务理事代为执行日常决策,每届任期2年,任期期满可由理事会连选连任;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实行秘书长及副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内的部门分工由秘书处研究决定并通过。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线上交流形式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指导秘书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授权秘书处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指导并支持秘书处开展日常运营工作,积极协调专家资源及外部合作资源;(五)决定下设秘书处,并指导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的分工职责;(六)指导并支持沙龙秘书处举办论坛、圆桌会等各项活动;

(七)根据沙龙章程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 秘书处及顾问团职权范围:

(一)秘书处秘书长:依据理事会授权,负责执行沙龙的日常事项管理与工作;(二)秘书处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分工负责沙龙的日常各项事务性工作;

(三)顾问团:作为跨行业多领域的智囊机构,负责对沙龙管理提供发展方向,策略,日常管理,活动筹划,人脉构建等方面的建议与指导;

第五章 会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一)社会捐赠;

(二)学校、企业或个人赞助;(三)会员、理事缴纳会费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沙龙经费全部用于沙龙日常运作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使用会费举办专场活动,力求为全体会员在业务扩展、获取商业资源上带来增值。

第二十三条 本沙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

第二十四条 本沙龙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负责沙龙会费管理,在银行开设会费专门账户,所有会费收入必须先存入专门账户,费用使用尽量通过网银支付。沙龙会费使用设立授权制度,举办活动经费实行预算审批制,活动所需经费事前报秘书处审批,活动实施者负责整理相关费用票据,事后秘书长负责原始票据审核,沙龙财务负责按国家相关制度保管活动原始凭证、记录沙龙业务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度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或以邮件形式向会员通报年度会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沙龙换届之前对任期内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复旦管院及相关政府部门财务审计。第二十六条 本沙龙的资产和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七条 本沙龙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向复旦管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沙龙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复旦管院相关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沙龙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六章 章程修订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沙龙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沙龙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复旦管院相关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复旦管院相关单位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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