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申报通知(青岛市)_青岛下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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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支持重点
2014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三类项目,创新基金各类项目审查重点请仔细参阅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登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按照申报类别登陆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将注册信息报送所在区(市)科技局,审核认证后,方可按照系统要求网上申报项目,已经在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申报项目。
2、区(市)科技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激活并出具书面认证意见;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及系统的上报工作,上报项目须由区(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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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要求
1、创新项目
(1)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符合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资产总额及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1)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
(2)机构上年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不低于3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供客户满意
度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协议及凭证)。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
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须通过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格审查后的企业方可申报)。
四、创新项目材料要求
1、企业提交给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注册资料包括:
(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2、企业提交给推荐单位(青岛市科技局)的资料包括: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
(2)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①书面认证意见;
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其它相关附件(近二个年度审计报告、当期财务报表、查新报告、专利、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五、注意事项1、2014年度创新基金创新项目各区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及创业投资引导项目截止时间以财政部、科技部联合下发正式通知为准。
2、成立时间不足18个月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银行入资证明。
3、申报引导基金项目的机构需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中先行注册后才能申报项目;
4、公共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系统尚未上线,请各申报机构按照推荐组织工作通知中相关要求先行准备材料;
5、请申报单位及时关注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待《通知》发布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六、材料报送地址
请各区市科技局于2014年4月1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基金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12号楼B座6层。
七、联系方式
1、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刘少青、刘鹏
联系电话:88728989-805(或666)、859372752、青岛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刘向东
联系电话:85911343
青岛市科技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