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管理考核细则_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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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管理细则制定该考核细则,本细则的考核对象为西华大学全体学生干部。其中学生干部工作行为规范细则和学生干部在校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细则为平时考核内容;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工作行为素养和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思想行为素养,将在校团委组织下进行定期测评。每位学生干部在该考核细则中的基本分为65分,当个人得分低于60分时,将被给予警告一次,如继续被扣分,直接撤职。凡是因违反本细则而被撤职的学生干部将不得再次被聘用,且由分管组织将其撤职事实和原因记入个人档案; 对认真遵守本细则的个人、学院、组织优先考虑五四评优。
一、学生干部工作行为规范考核细则:
1.参与活动、会议、值班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正式会议中,不准随意玩手机、开小差,交头接耳,吃零食等。有以上行为的每次扣2分
3.不得主观制造通讯不畅通,必须及时回复收到的工作安排。如:手机无故关闭,电话接通又不接电话,之后又不回电话等。
出现以上情况每次扣3分
4.下发通知必须准确、及时,工作完成过程中要及时询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下发通知不及时每次扣2分,下发通知不准确导致组织、他人有损失者每次扣3分,不及时上报工作中的问题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导致工作无法继续每次扣3分。
5.安排工作时,不推脱或独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全局,分工明确,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分配中,造成对他人的排斥。出现以上情况造成工作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每次扣2分,故意排次他人者,一旦被检举将由校团委直接调查处理,若情况属实将至少扣4分,情节严重者将直接撤职
6.按规定期限制作或上报各种材料,按照要求按时按量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上交。
组织材料上交不及时组织负责人每人每次扣2分,主负责人扣3分,个人材料上报不及时每次扣2分
7.执行工作过程中严禁违背组织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组织名义办私事,造成组织、部门形象或利益受损。
出现以上情况,一旦被检举将由校团委直接调查,若情况属实将至少扣5分,情节严重者直接撤职,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8.严禁利用组织名义、利用公费聚餐。
出现以上情况,一旦被检举将由校团委直接调查,若情况属实将至少扣5分,情节严重者直接撤职
二、学生干部在校学习、生活行为规范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严禁无故逃课、迟到、早退需向老师请假。无故旷课每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无故旷课、早退一次应上交一份检讨书(由负责管理相应部门的团委老师签字、盖章);无故旷课、早退两次劝退,三次撤职 2. 严禁考试作弊。一旦被查属实直接撤职
3.遵守公共秩序,不抢座、不插队,不准在进食占座。不参与赌博,不打麻将,不得有任何送礼行为。
若被检举,且经查属实,至少每次扣3分,最多每次扣5分
4.不在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吸烟,包括不在图书馆、教学楼、行政楼、学生活动场所、食堂、会议室、寝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参加公共活动时,自觉到人少空气流通处吸烟;
一旦被检举,且经查属实,至少每次扣3分,最多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