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里景瑞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发展_景瑞物业管理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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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发展
确保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中共大连市委副书记 里景瑞
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颁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决定》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纲领性文件。20年来,我市把《决定》的贯彻落实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头等大事来抓,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得到中央综治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与表彰,2001年以来,我市先后荣获“2001-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
——履行第一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多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自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大会,与各区市县、中省市直单位签订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通过市及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以及中省市直单位、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自上而下层层签状,牢固构建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推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两手抓、两手硬”。市、区市县两级普遍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体系,使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主要领导的“硬任务”、“硬要求”。
——“三调联动”化解矛盾。2000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
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了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机构。在各区市县信访大厅设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窗口;在街道(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机制;在全市48个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在148个街道(乡镇)建立检务公开便民工作站。全市161个街道(乡镇)、1522个社区(村)全部调整充实了调委会,村民组和楼院普遍建立了调解小组。建立调委会904个,全市共有调解员、调解信息员22000多人。2010年大连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区市县层级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搭建平台。多年来,初步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新格局,实现了“矛盾少、秩序好、发展快、社会稳”的目标。
——打防结合确保平安。大连市一直紧紧抓住“严打”这一综治工作首要环节不放松,每年都根据当时的治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严打决策机制,提高了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刑事犯罪总量始终保持在可控水平,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命案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呈现出的新特点,着力推进以技防为主、以区市县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安全技术防范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不断加大经费物质投入力度。2005年以来,大连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天网”工程,累计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1万余个,基本实现了对治安复杂场所、要害部位的全覆盖,构建了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防控网、区域警务合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全面实施打防控一体化,初步实现了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立体化防控。
——群防群治筑牢人民防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防群治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各街道(乡镇)也采取“政府拿一点、受益单位出一点”等办法,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的报酬问题。在全市建立了以治保会、调委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和专业巡防队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治安联防队员、保安员、协警员、“4050”专职巡防员、义务巡防员等每天24小时在主要街
道、社区、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防。2010年,市委、市政府将组建社区(村)夜间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建立社区治安巡逻防控长效机制列为为民办的15件实事之一,全市共配备了2268名专职社区巡逻队员,调配和购置了378辆社区巡逻专用车辆,基本覆盖了我市城乡社区、村屯,形成了一个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
——创新社会管理破解难题。多年来,大连市坚持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市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亲情化人性化服务工作理念,累计发放居住证近100万张;建成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公安机关“以业管人”和“以房管人”新机制,全市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中开展了“强化衔接、传递关爱、感化心灵”帮教安置活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试行社区矫正工作,逐渐形成了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三支队伍,在区市县或司法所设立心理咨询室,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基地40个,公益劳动基地(岗位)34个,就业基地29个,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不断拓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域,全面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形成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新型工作体系,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降低。
——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20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综治网络建设,积极构建街道(乡镇)综治工作大平台,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等活动,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市委、市政府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为基层解决机构、编制和人财物问题。市、区市县、街道(乡镇)按规定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市街道(乡镇)综治办专职主任(副主任)按规定配备率达到了83.8%。通过整合政法、综治、维稳、信访、行政等资源,在街道(乡镇)初步形成了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各种力量信息共享、责任共担,联合调处化解、共同稳控防范的综合治理工作大平台。街道(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成率达100%,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60%以上。社区(村)综治管理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加强,“第一道防线”得到稳固。
大连多年来综治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是符合我国国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科学方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证,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创新和发展。我们将以《决定》颁布20年为契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决心、更新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