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重点_地籍管理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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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农村道路:指农村南方宽不小于1米、北方宽不小于2米的道路。(1984)
指农村南方宽不小于1米、北方宽不小于2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2001)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不小于1米、北方宽度不小于2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2007)
2.设施农用地: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2001)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2007)
3.零星地物:指小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最小上图图斑规模的土地。如耕地中的非耕地(如零星坟地、耕地中的单家独院)、非耕地中的耕地(如林中的小块耕地),面积达不到最小上图图斑的规模。
4.详查:详查是以较大比例尺图件为基础,开展全面的实地调查,采用较详尽的土地分类系统,运用周全和较高精度的面积量算方法来完成的调查。
5.概查:概查利用较小比例尺的图件为基础,对土地分类也比较简单,面积量算上采用简易的或者数理抽样(或推算)的办法来完成。
6.外业补测:运用测绘知识将需要补测的实地地物按调查底图比例尺缩小在调查底图相应位置上的过程,叫做外业补测。
7.异议登记:指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簿上有关权利主体、内容的正确性存在异议而向土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其异议在土地登记簿中加以记载的过程。
8.查封登记:指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对土地进行权属限定,禁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进行转移或处理等行为,导致改变土地权属现状而开展的登记。
9.土地权力登记制度:登记所生之效力是针对土地权力而言的。权力登记制度规定,对于土地权力的变更,仅有当事人表示意见一致及订立契据,尚不能生效,必须由登记机关按法定登记形式进行实质审查,确定权力的得失与变更,才能生效,并供第三者查阅,即土地权力变更,不经登记不生效。
10.土地登记代理: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代替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包括从事于土地登记相关的土地权属指界、收集查询资料、验收宗地测量成果等工作。
简答
1.地籍管理的内容
答:其基本内容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档案管理。(地籍管理的内容之间彼此紧密相关,其中土地调查和土地定级是地籍管理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都是土地调查的后续工作,以调查和分等定级为基础的登记和统计更加准确可靠。上述各项工作成果是地籍档案的基本来源,可以说地籍档案是其他各项地籍管理
工作的归宿,这些档案的进一步提供使用是地籍管理整个工作的最终归宿。)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任务
答:基本任务:1)全面查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及分布、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利用现状;
2)为开展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和建立土地档案提供基础;
3)调查工作要改革,要更新观念,要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和运作机制,适应和满足国家和社会提出的新要求。
主要任务: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土地权属调查
3)、特殊调查内容的调查
3.外业补测内容
答:由于实际地物发生变化,个别地物或者部分地物的影像在调绘片上与实地不符,且用一般的方法无法准确调绘时,需要通过补测的方法将变化了的情况标绘到调绘片上。因此,运用测绘知识将需要补测的实地地物按调查底图比例尺缩小在调查底图相应位置上的过程,称为地物补测。
这种情况常遇到的有:
(1)、地面信息在摄影后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新增的和变化了的地物;
(2)、山区或特殊环境条件下由于阴影的影响,调绘片上的影像无法辨认清楚地物的界线;
(3)、由于调绘片质量的原因,存在漏洞、云块等,致使地面信息残缺
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成果
答:1)土地面积汇总统计。土地面积汇总只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汇总的一部分,全面的汇总包括数据汇总、图件汇总及文字材料的汇总。
2)图件绘制。土地调查的成果图件最主要的是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权属界线图,它与调查报告相辅相成,提供土地资源定位、定性、定量分析的科学依据,是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
3)调查报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是对现状调查的综合陈述,是极为重要的成果资料之
一。编写调查报告的目的,在于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反映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汇报调查成果质量的控制体系,分析土地调查的质量精度,为调查成果的应用和日后的调查成果完善提供技术接口。另一方面也应对利用的程度进行分析,总结土地利用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使土地调查的成果更有利于土地利用的改进。
5.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内容
答:主要有:
1)地类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原来的土地用途或利用方式发生了改变
2)图斑的变化。行政区域界的变迁、权属范围的更替、土地用途的变化等都会涉及界线的变动,这一切的变动最终均表现为图斑界的变化
3)权属的变迁。权属变迁是必然的,这种权属变迁往往推动着土地利用向合理化和高效化发展。它的变迁常常不是独立地单纯地发生,而是伴随着地类变化和图斑变动而发生。
4)行政区域界调整。行政区域界调整实际上意味着对原有行政范围进行分割和合并的调整。调整中可能还包含着土地利用其它方面(如地类、图斑)的变化。
5)飞地、争议地的变化。随着土地管理工作的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深入发展和土地整理工作的广泛开展,一些地区的飞地得到了调整,争议地的纠纷得到了解除,土地分配更趋合理。这些分配利用上得改善,原来调查资料上统计记载的飞地、争议地已不复存在,需通过
实地调查并依据飞地、争议地调整、调解的协议和批准文件,进行相应的变更工作。
6)单位更名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更名已十分普遍。企业更名有时会涉及地类、界线、面积等要素的变动。这些信息,在基层和各级汇总资料中都是重要的信息源,必须在变更调查中及时进行调查和更正。
6.土地分等定级的理论基础
答:1)地租理论: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垄断地租。
2)区位理论
3)土地可持续发展理论
4)土壤肥力理论
5)土地质量观
7.特尔非法确定权重的基本程序(百度的不是很确定哇。。所以弄了两份,仅供参考哇。。)采用特尔斐法预测一般采取下列步骤:
①明确待咨询的任务。
②汇集背景材料。
③设计咨询调查表。
④初步选定咨询专家名单。
⑤初次联系,向专家发出邀请信和履历表。
⑥确定专家名单。
⑦发出第一轮咨询表和说明性资料。
⑧统计处理。表格回收后,进行统计分析,处理方法可选用人数比重法、峰值法、均值法或四分位法。
⑨修改咨询表,转入下一轮活动。
⑩专题联系,根据不同情况,深入征求意见。确定咨询结果。一般通过2~3轮活动就能结束,利用计算机通信取代书面通信,可以加快咨询过程。特尔菲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组成专家小组。按照课题所需要的知识范围,确定专家。专家人数的多少,可根据预测课题的大小和涉及面的宽窄而定,一般不超过20人。
2).向所有专家提出所要预测的问题及有关要求,并附上有关这个问题的所有背景材料,同时请专家提出还需要什么材料。然后,由专家做书面答复。
3).各个专家根据他们所收到的材料,提出自己的预测意见,并说明自己是怎样利用这些材料并提出预测值的。
4).将各位专家第一次判断意见汇总,列成图表,进行对比,再分发给各位专家,让专家比较自己同他人的不同意见,修改自己的意见和判断。也可以把各位专家的意
见加以整理,或请身份更高的其他专家加以评论,然后把这些意见再分送给各位专家,以便他们参考后修改自己的意见。
5).将所有专家的修改意见收集起来,汇总,再次分发给各位专家,以便做第二次修改。逐轮收集意见并为专家反馈信息是德尔菲法的主要环节。收集意见和信息反馈一般要经过三、四轮。在向专家进行反馈的时候,只给出各种意见,但并不说明发表各种意见的专家的具体姓名。这一过程重复进行,直到每一个专家不再改变自己的意见为止。
6). 对专家的意见进行综合处理。
特尔菲法同常见的召集专家开会、通过集体讨论、得出一致预测意见的专家会议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特尔菲法能发挥专家会议法的优点,即(1)能充分发挥各位专家的作用,集思广益,准确性高。(2)能把各位专家意见的分歧点表达出来,取各家之长,避各家之短。同时,特尔菲法又能避免专家会议法的缺点:(1)权威人士的意见影响他人的意见;(2)有些专家碍于情面,不愿意发表与其他人不同的意见;(3)出于自尊心而不愿意修改自己原来不全面的意见。特尔菲法的主要缺点是过程比较复杂,花费时间较长。
8.城镇土地分等程序包括哪些
答:1)确定城镇土地分等因素及权重;
2)分等对象因素分值计算;
3)城镇土地等别划分。
4)城镇土地分等成果应用
9.初始地籍调查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
1)组织准备,包括建立领导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建立工作责任制等。
2)收集分析资料,将原有资料尽量收集齐全,并进行分析、整理。
3)踏勘设计确定调查范围,为了估算工作量,制定工作计划一般可预先在1:2000~1:1万地
形图上标绘调查范围。
4)制定调查计划,技术人员应根据收集资料和实地调查的情况进行地籍调查项目技术设
计。
5)表册、仪器、工具准备,包括所需表格、簿册(如地籍调查表、野外测量手簿等)、测
绘仪器、计算工具、图纸以及必要用品的准备。
6)人员培训、试点
7)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等。
10.我国土地登记制度要点
答:1)强制登记;
2)经登记的土地权力受法律保护;
3)进行实质性审查;
4)登记具有绝对公信力;
5)自我举证;
6)统一登记;
7)颁发土地证书。
此外,为强化对土地登记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我国还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土
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
估价方法:
1、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现值法)
收益还原法是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它是对土地、房屋、不动产或其他具备收益性质资产进行估价的基本方法。此方法用于土地估价时,把购买土地作为一种投资,地价款作为购买未来若干年土地收益而投入的资本。因此,收益还原法是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
特点及适用范围
特点: ①具有严格的理论基础:地租理论、生产要素分配理论;
②以收益为途径求取价格,所求的价格称为收益价格;
③评估结果的准确度取决于土地纯收益及还原率的准确程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收益性)的土地、建筑物或是房地产的估价。
土地价格=纯收益/利息率
土地年纯收益不变的公式
Par
P-土地价格a-土地纯收益r-土地还原率
公式假设前提:①纯收益每年不变且为a;② r每年不变且大于零;
③土地使用年期无限。
土地使用年期有限且其他因素不变的公式
Pa11 nr(1r)
n—使用土地的年限或有土地收益的年限(从估价时点到未来的时间)
步骤:⑪总收益
⑫费用
⑬纯收益
⑭确定r
⑮确定年限
⑯确定价格
基本步骤
1、计算总收益:总收益是指以收益为目的的土地及与此有关的设施、劳力及经营等要素相结合而产生的总收益。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收益,按客观、持续及稳定等原则确定。
2、计算总费用和折旧费、房屋收益或其他资产的收益等
总费用是指为创造收益所投入的直接必要的劳动费用与资本费用。总费用在不同情况下,所包含的项目也有所不同。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计算加总一般正常合理的必要年支出。
3、计算土地纯收益:从总收益中扣除总费用和房屋折旧费、房屋收益等,即为纯收益。
4、确定合适的还原率:是影响地价高低的重要因素,要慎重选择。
5、选择公式求算地价:根据公式适用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等条件,选用相应的计算公式,将纯收益用相应的还原率进行还原,即得土地的收益价格。
2、成本法
土地价格=购置待开发费用+土地取得费+正常利润+税费
3、市场比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