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要点_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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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要点
2013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和《2013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做好情报信息工作,注重综合研判,积极配合国家安全、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加强网站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提升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涉及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决策,应当进行调研论证、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责任主体,防止因决策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改制、信访维稳等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配置应急机构和人员,开展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对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水平。
二、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构建全面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格局。
(二)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影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因法制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排查化解工作要全面细致,坚持每月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动态掌握,努力做到排查在先,发现在小,调处在早。要突出重点,有信访问题或矛盾纠纷的单位,应当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排查整治治安安全隐患
(一)持续开展企业周边、校园内部及周边的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明确责任单位,争取部门支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治安乱点加大督查力度,落实整改主体,强化整改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各单位和重点场所视频监控水平,切实提高治安防范科技含量。配合社区建设,加强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治安防范。配合社区做好宿舍楼区常住人口和社会居(租)住人员的建档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的摸排工作,加强帮教管理。
(二)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宾馆、仓库、生产车间以及学校内部和周边等重点、要害部位,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及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管理,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以及易燃易爆物、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机动车运营的安全管理,严格出车前安全检测程序,严禁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密防范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保密意识,遵守国家保密规定,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
四、探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
(一)积极探索把参与农村社会管理与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推动和扶持全省供销社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发展,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为农服务功能。确保全省农业生产资料的足量供应和价格的相对稳定,保证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严防农资投诉案件和假劣农资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开展机关定点联系,服务基层促发展。按照省社《关于扎实开展机关定点帮扶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机关干部指导定点联系单位抓好赣府发〔2013〕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帮助协调外部工作环境。
五、开展综治宣传培训
(一)加强综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机构和宣传队伍建设,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网络宣传力度。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宣传上级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基层的成功实践,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发挥法制日报、长安杂志、新法制报、江西政法网、江西平安网和江西供销合作网宣传主阵地作用,用好《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江西综治动态》和相关综治工作培训教材。
(三)采取多种形式,适时对省社直属综治责任单位综治办主任以及综治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一)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综治工作机构和职能。省社和直属各单位设立综治办配备专兼职综治干部,机关各处室设立综治联络员,确保领导专抓、机构专设、人员专配、经费专列等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推动信息采集、分析、报送等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制。规范综治工作资料台账建设,达到省综治委“内容完整、分类清晰、图文并茂、管理规范”十六字建账标准。
(三)充分发挥各单位、各处室综治机构职能作用,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例会制度,完善综治工作齐抓共管机制。适时组织力量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围绕深入推进矛盾排查化解、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平安机关建设等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认真落实赣发〔2004〕24 号文件规定,严格实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以及一票否决制等。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社会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三)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综治办《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标准的通知》,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经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