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办理公证须知_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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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致公证申请人:
你与国家教委签订《资助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你应向本处提交下列材料,并签署以下相关文件:
1.出国人员
2.两个保证人
3.由保证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具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证明》见附件1,或:保证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证明原件
4.经出国人员本人、两个保证人本人亲笔签名的《资助出国协议书》一式六份。
担保方式:
1)
即:乙方(出国留学人员)本人或第三人,以本人所有的不动产作抵押;或贵重物品、存单作质押。
2)
即:由两个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保证人,为乙方(出国留学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55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代为清偿能力:指保证人具有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或稳定的收入。
1)保证应当提供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证明原件。
2)具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证明(见附件1)。
下列两类人不得为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保证人:
1)出国留学人员的配偶;
2)长期出国人员。
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数额,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杭州市西湖公证处承办公证员:王美娟
联系电话:***3***
保证人为:浙江大学教师用此证明:
具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证明
兹证明本单位教师(性别:任职部门:职称:身份证号码:),系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稳定的工资收入。
浙江大学学院组织人事科(盖章)
经办人:(签名)
二OO年月日
保证人为:非浙江大学教师用此证明:
具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证明
兹证明本单位职工(性别:任职部门:职称:身份证号码:),系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年收入为人民币元, 其个人所得税已由本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人事劳资科(盖章)
经办人:(签名)
二OO年月日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申请表
申请人
出国人员:性别,出生: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国人员的保证人:性别,出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国人员的保证人:性别,出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公证事项: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申请人
出国人员:(签名)
出国人员的保证人:(签名)
出国人员的保证人:(签名)
二O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