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的答复_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的答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的答复》

(2001)民二他字第27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96号《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诉讼时效规定的两年,超过部分是否有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的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主债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者连续中断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主债务诉讼时效完成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向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务诉讼时效完成的抗辩权。保证人没有行使主债务诉讼时效完成的抗辩权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复

二OO五年六月八日

《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的答复.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的答复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合同 诉讼时效 两年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合同 诉讼时效 两年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