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综合分析_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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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综合分析

【摘要】正确分析和认识中国保险市场状况及其走势,对规范中国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基于此,本文在分析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挖掘中国保险市场潜力的对策。

【关键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对策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制化的建设,使外资公司进入市场更加有法可依,保监会也努力提高保险市场的专业化监管水平,也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法的制订和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监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模化的建设。这两年来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推进的速度明显快速化,大批外资机构人员和资金的介入让中国的保险业更加快地走向国际化。

市场是很大的,当我们在成长的时候,同样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也同样在迅速成长,国内的保险公司现在水准也很迅速地在提高。

二、中国保险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1.有效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拥有保险公司仅仅28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以上,其余公司的份额仅仅20%多,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缺乏竞争,带来险种少,服务质量受限制。一方面有些保险商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商品过剩。

同时,从保险中介市场看,保险中介入发展非常缓慢。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均较少,目前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和经纪人公司分别为9家和3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估公司尚无一家。这些均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

2.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主要源于国民保险意识较淡薄、收入水平较低和保险费率偏高。

(1)国民保险意识相对较淡薄。国民保险意识的淡薄原因在于: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在观念上习惯于养儿防老,采用风险自留的方法;二是由于在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人们在观念上仍然存在对财政的依赖;三是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不久,有些国民对保险既不了解,也不想了解;四是有些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在经营上尚欠规范,外加有些舆论不适当传播,导致了国民对保险的不信任。显然,国民在观念上的偏见以及对保险不了解、不信任、也不想了解的原因,导致国民保险意识较淡薄。

(2)收入水平较低,财务支付能力受限。保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由于居民收入有限,相对减少了保险需求。

(3)保险价格偏高。保险价格的高低直接会影响保险产品的需求。而中国保险公司由于经验不足、专业人员缺乏,加之成本较高、费率灵活性小、税收负担较重等原因,使费率普遍略高于国际保险市场的费率。根据需求理论,保险商品的需求量也相对会减少。

3.寿险业面临较严重的利差损、财产保险业务增速减缓。自1996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先后7次下调了银行存款利率,银行存款年利率从过去的10.98%下降到

2.25%左右(1年期),而保险公司大部分资金用于银行存款,导致保险公司实际利率大大降低,而此前所销售的寿险预定利率较高,如在1997年以前的预定利率为8.8%,这是根据当时银行存款利率10.98%确定的,而此后银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直至目前的2.25%(1年期)。自1998年以来先后对资金运用方面允许同业拆借、购买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买卖中央企业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虽然在一定程度增加了投资收益,但由于过去的预定利率较高,同时资金运用方式仍然有限,实际利率较低,从而导致了较大的利差损,增加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业务的85.44%、全部保费业务的40%,而且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8.8%的水平,并且正在逐步转入低速增长阶段;1998年、1999年分别为2,8%、2.9%,不仅低于同期人身保险业务的24.21%、15%,而且远远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7.8%、7.1%的速度。这有其经济发展阶段性的原因。

4.保险业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保险业发展也不平衡:上海、深圳、广东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市场供给主体多、需求量大,竞争也激烈;而中西部地区,保险需求量小、保险意识淡薄,其保险业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因而政府一方面加快东部发展,另一方面扶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开发保源。据统计:1997年中国保费收入中,广东的市场份额为第一位(8.32%),其余依次为北京(8.09%)、江苏(7.65%)、山东(7.12%)、上海(7.07%),最低的为西藏(0.04%)。其中,人身保险最为发达的为北京,市场份额为第一位(9.79%),其次为广东(9.63%);财产保险最为发达的为山东,为8.16%,其次为江苏(6.92%)和广东(6.71%)。不过,自1998、1999年,广东的财产保险业务均为第一,其市场份额为8%以上。据统计,1997年保险业最为

发达地区的5省市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为38.25%,而保险业落后的贵州、海南、青海、宁夏、西藏5省区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仅仅为2.19%,不及中部地区一个中等省的份额。

5.保险法规尚需完善。保险法规尚需完善。1995年颁布了《保险法》,其后公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保险纪纪人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但仍然未形成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没有保险法实施细则;管理规定不完备;原有的《保险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内容陈旧,从而使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不利于规范保险行为。

6.保险监管有待加强。自中国保监会以来,一方面逐步完善了保险监管组织;另一方面颁布了有关保险监管法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保险监管派出机构和人员偏少;机构人员的经验尚待进一步积累;监管制度尤其是信息披露制度尚欠完善;在监管内容上注重市场行为监管过多,对偿付能力监管上尚缺乏完整的考评体系。

7.保险公司素质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不严、竞争力不强。

自1997年至1999年,中国的财产保险业务增长明显减速,从1996年的15.82%降为1997年的6.28%,不仅低于人身保险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对策

1.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深化保险业的企业改革,继续落实各项改变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入深化,鼓励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保险企业。继续培育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继续培育和发展国际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地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

类投资主体参股设立保险公司,增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整体承保能力。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逐步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

2.提高监管水平,防范风险

要提高保险业监管水平,加强国际保险监督合作。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三是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的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中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是世界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业必将在开放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三、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

据瑞士再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约翰•库博预测,从2003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中国保险市场年增长率将超过10%。其中,他预测中国寿险的年增长率将达到12%,而非寿险业务则在9.6%左右。去年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最快的一年,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增长幅度达到44.7%,其中,财产险增长13.6%,人身险增长59.8%。瑞士再保险公司亚洲太平洋地区首席经济师黄硕辉分析说,尽管去年中国保险市场的增长幅度惊人,但从长期来看,不可能持续这样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前几年中国寿险保费收入的大幅增长中,很大部分是个别险种特别是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的热销造成的,而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消费观念的趋于理性,单一险种搅热整个市场的现象将很难再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参考文献:

[1]2008年中国保险业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中国投资咨询网.[2]刘愈.保险风险管理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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